高雄某些街道,可以看到這樣的「斑馬線」,若依規定,行人不能在巷子內任意穿越,而是必須從「斑馬線」經過,意思就是:即使跨一步就能過的鄰居,只要該路口設有「斑馬線」,就等於「違規」。另外,常見的行人違規、也很容易肇事的狀況就是「倒垃圾時間」,往往民眾不會依規定行走或騎車停車去倒垃圾,常常穿越馬路、圖方便,以致許多因為倒垃圾輕忽交通安全,導致車禍發生.... 繼續閱讀
「交通亂象」,需要「強而有力的政府」來整合與主導,而非放任大眾各自論述、衝突,或讓交通與警政基層每天有處理不完的交通問題。當人民有「交通素養」,就有穩定的「交通認知」,不會被媒體所左右、不會任意違規、也不會因此導致車禍風險。全民「交通素養」(全民是指所有人,包含政府相關人員)是「交通秩序」的基礎,媒體就不會亂報導..... 繼續閱讀
陳站長:關於「斑馬線新制」,不能只規範「車輛與行人行進方向3公尺距離」:若車輛從行人後方穿越,則不會受罰。此部分有「爭議」,因為有許多車輛駕駛,就緊跟著行人後方疾駛而過,這樣「仍會造成行人危險與壓力」。為避免行人遇到某些狀況(例如兒童、行人遇到秒數不足而折返、行人遇狀況暫停或折返....),那麼行人行進的後方汽機車,若不能與行人保持適當距離..... 繼續閱讀
交通改革過渡期,其實更加混亂與危險,因此在改革過程,最重要的是確保「認知落差」~交通認知落差:A知道或遵守、B不知或未遵守 避免兩者產生的認知落差,因為這樣的落差,會造成「交通衝突與陷阱」..... 繼續閱讀
陳站長:我們的根本問題是「交通素養」不足(一知半解),才會導致的違規與衝突,而不是因為缺少「其他衍生的設施與規範」(特別是"斑馬線有行人不論遠近停讓新制",根本是製造"交通問題",而不是改善交通問題....),可見交通部與相關單位,仍停留在傳統舊思維,不設法改善「人民的交通素養」..... 繼續閱讀
陳站長:機車待轉區之「槽化線」,用意在引導其他路過車輛避開前方機車「待轉區」,因此不該同時排擠「將進入待轉區之機車」,否則依其規劃,機車行駛路徑向左再切右,反而更危險,因為一方面怕左切會導致後方直行車撞上,切回待轉區又怕右側違規直行撞上...... 繼續閱讀
哪有把「人行道」強硬鋪設在「機車格」上面,讓機車困惑,違規停在人行道(兼停車格)上,結果恐怕害機車騎士被開罰。其實「錯誤標線」不只在這,透過Google街景圖,可輕易在馬路上,看到無數「重畫的標線」,顯見標線工程,缺乏嚴謹的測量、規劃、施工監督、後續驗收......讓畫錯(或不當的)標線與設施,變成「交通陷阱」,危害用路人安全..... 繼續閱讀
交通醫生:我們的「交通安全」是靠「無數人犧牲」換來的經驗....以本件新聞事件為例,原本可以「預防的車禍」,卻因為相關單位「沒有整合與周全的設計」,導致駕駛人依規定過磅,卻又因為車多被迫停在「車道上」,再加上「沒有完善整合機制」,過磅單位只顧過磅、國道警只負責巡邏及通知、交通單位只負責道路設施規劃,卻沒有單位去整合、稽查、改善這些問題.....結果,駕駛必須「依規定過磅」,等同走入死亡的「交通陷阱」..... 繼續閱讀
未能周全思考、缺乏整體考量與經驗,就會導致一連串「錯誤政策」,讓新的政策,無法根本改善交通事故問題,反而可能變成害死人的「交通陷阱」?為什麼,因為......「行人綠燈早開」不一定能確保行人安全:若每個路口不一致,將導致「不同認知」,因此有些人以為「下一個就是綠燈」,然後在橫向變成紅燈時,就開始進入路口,導致事故發生.... 繼續閱讀
交通安全,可從「相關單位」做起(包含:交通局、監理、司法、警政、公車、客運、運輸....等)由相關單位,先落實「交通安全」,並從過程中,研擬最好的「學習改善方案」,藉此累積「改善經驗」,再將相關經驗與紀錄,編輯製作成各種資料,提供相關研究、學習等參考..... 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