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防治不能等~推廣「交通醫生」藉以診斷並改善交通問題

1最新內容

「違規處罰」不能根本解決問題,反而讓問題越弄越糟!

交通失序與交通秩序:
交通失序:指當今交通亂象,包含違規、龐雜的交通環境與政策….。運用「交通違規處罰」作為改善「交通安全」問題,不但無法改善「違規行為」,反而「增強違規行為」(根據行為科學研究,處罰會帶來「負面增強」效果)。特別是「違規行為」是因為對「交通法規」一知半解,加上複雜的交通環境,更讓人民難以遵行。因此「處罰」無法讓人民因此「了解交通」,反而會陷入「獸性狀態」(「獸性狀態」:本能的逃避,戰鬥等非理性的反應,請參考「部落領導學」一書)。
PS.網路普及造就媒體訊息呈現「負面的交通訊息」,導致人民本能觀看,進而從潛意識模仿(學習)錯誤的交通行為,因此如何「改善交通」,其中最關鍵的就是「改善媒體訊息」,因為媒體具有「潛在教育」的影響。
交通秩序:包含容易理解的交通規則、環境,且政府相關單位統整一致的交通認知與管理原則(參見「黏力」一書中的「指揮官意圖」及「部落領導學」一書中的「多項改善策略」)。

花大錢做「交通工程」,並無法改善「交通違規」行為,對交通亂象,幫助極為有限:
顯見「交通改革」並非「傳統交通人」的專業,因為改善「交通違規行為」的關鍵在「行為科學」,否則採取「傳統交通違規處罰」,只是在用「強權壓制」,無法根本解決「一知半解的交通認知」,可以說人民的交通認知,只有小學程度,但交通環境龐雜專業,沒有高中程度,恐怕難以理解與適應。

找到改善「交通違規」的關鍵,「交通狀況」必能「從混亂導向秩序」~
改革交通,關鍵在「交通素養」(自律,與認知)的提升,不去改善交通素養,其他再多的改善、再嚴厲的處罰,都難以解決「違規行為」問題,因為交通違規者並非「故意違規」,而是交通整體環境與規範太龐雜、未能及時導正(違規習慣),最終讓全民陷入更複雜、更情緒化的僵局,以致「交通衝突」臨界點,隨時在各地爆發……。

 

以「個案輔導概念」導入改善「交通違規」為例:
如何有效改善「交通違規行為」,可導入「個案輔導」的概念:
採取專業手法,避免傳統「違規舉發處罰」流於形式的機制。
「個案輔導」運用在改善「違規個案」:
1.先診斷「個案」的交通狀況:
包含診斷個案交通習慣、交通履歷,即可很清楚看到個人的「交通狀況曲線」,也就能徹底了解「個案的整體狀況」(絕對不是傳統籠統的「交通違規紀錄」、傳統的「交通管理處罰機制」能夠比較的)。
其中,「交通習慣」,絕對不是「個人陳述」那麼簡單,因為當今缺乏「交通素養」,所以其陳述根本沒有什麼「改善價值」,因此必須導入「科技工具:行車紀錄系統(包含:影像、駕駛系統、行車動態等紀錄)。
2.根據「交通狀況」(病因),對應「交通處方」:
逐步建立「交通病因」,以及「對應的處方」,就能更有效、及時改善個案狀況,並避免再發生。
3.運用行為科學:

人去控制車輛,而人的行為受到大腦掌控,因此大腦裝了什麼?記憶與經驗都是「行為科學」的核心,若不運用「行為科學」去了解「為什麼會有違規行為」,那麼採取傳統的「違規處罰」,將無法有效根除違規行為,甚至會造成「反效果」(根據研究:處罰會造成「負面增強」效果),至於其他「行為科學」的運用,將更人性化、更容易被接受、因材施教、被理解與關懷的正向管理、改善機制。(另外可參考:小習慣、神經可塑性….等書提到的技術)
4.運用科技工具:
傳統紀錄無法呈現完整與關鍵問題,因此必須確保「個案診斷」的病因(違規或缺乏哪些交通內涵),而診斷、紀錄個案的「交通行為」與「車輛動態」,才能確實了解「個案交通狀況」,也才能夠提出精準的「改善方案」。科技工具,不是「違規取締設施」,而是「交通行為偵測」,找出「缺失行為」,才知道「個案」有哪些「缺失」,然後彌補改善。
現在人手一機,透過「交通APP」,能夠做到「科技設備整合運用」,如整合行車紀錄器、駕駛行為紀錄、行車狀況記錄、交通設施狀況記錄等。
5.交通管理系統建立與運用:
有了科技輔助,就能解決「人為無法做到的事」,特別是當今人車眾多、個別認知狀況複雜,導致交通行為更難以掌控。因此導入「科技管理」,讓人民逐步熟悉「運用工具」,才能確保精準、專業、可信賴、充分且即時的訊息與服務,讓管理層、民眾都能輕易掌握「交通資訊」、學習「交通規則」、熟知「交通狀況」,就能確保整體「交通安全」。
6.輔導改善媒體訊息:
紛亂的網路媒體訊息,間接影響「觀眾認知」,讓政府更難以規範及管理,甚至造成誤導。
例如:正確做法應是學習交通法規、依法判斷處理原則,而不是教導「如何避重就輕的陳述以規避警方調查或法律責任」。
另外,因為媒體具有「潛在教育與影響認知」,所以媒體自由應先建立在「媒體素養」,其中若報導交通,則應先具備「交通素養」之上,那麼政府要做的不只是被動的等檢舉才去調查處置,而是主動積極協助民眾與媒體提升,讓廣大的媒體能協助
正向發展。

 

陳站長:台灣可以做「世界交通典範」
而不再陷入低端思維困境,不但可以有效改善台灣交通亂象,建立系統與經驗後,更能提供其他國家改善交通問題~

「交通典範」要做的就是:
1.提升全民交通素養
2.改善交通設施
3.改善交通管理機制… 繼續閱讀

交通醫生:交通工程做再多改善,不如直接落實人民「守法」,否則再多工程,人民仍不去遵守、不知遵守,那麼就「前工盡棄」了,甚至新設施人民看不懂,以及有些人遵守、有些人不知遵守,反而更加危險,變成了「交通陷阱」..... 繼續閱讀
「錯誤的槽化線」設計:以高雄市美術館路與龍水路口,(2023年)在內側(左轉)車道,新設置的「槽化線」(如下圖示),該槽化線設置於路口(美術館路,東往西方向,近龍水路口)縮減內側左轉與直行車道,讓原本的單向二車道,縮減為一車道,同時還維持「左轉與直行」標示,等同先阻礙「左轉車」應在內側車道進行左轉,迫使左轉車駕駛必須先「右切」,然後再「左轉..... 繼續閱讀
台灣「拼裝的交通」導致違規與亂象不斷 從一個地方新的交通設計,即可看出「台灣交通文化」與其未來.....紛亂的交通,是怎樣來的?又會導致怎樣的發展?從交通發展歷史,可找到「交通政策」脈絡,也就可以預期會造成怎樣的「交通文化」..... 繼續閱讀
陳站長:改善「交通安全」,新創設計(標線型圓環)作用與現實往往有落差,尤其「駕駛人」若不懂、不遵守,那麼再好的設計也枉然!「標線型圓環」並不「科學」,反而「易肇事」?(1)標線識別與反應問題(2)新設計必須更嚴謹與科學研究(3)加派義交指揮與宣導(4)交通規劃與遵守(5)新設施或規定,不能只顧設置,不顧後續落實...... 繼續閱讀
一、改善「交通設施」就能確保「行人安全」嗎?有關報導「改善路口設施」被認為可以有效改善「行人安全」包括:1.Z字型庇護島2.路側停車彎3.路口轉角突出4.斑馬線退縮 二、只改善設施,卻沒有改善「使用者認知」(民眾的交通認知與素養)..... 繼續閱讀
高雄市議會審查今年度15億交通罰鍰歲入預算,議員批評,2015年起每年均編15億,卻年年超收,近3年均實收20億以上,預算編列不實,最後遭到擱置.....真是不可思議!「人民違規罰金」竟然變成「市府預算」,而且早在多年前就被揭露與探討,沒想到多年後,還是依然如故......每年因為政府「不積極做好車禍防治」,甚至錯誤政策讓交通違規與車禍數量暴增(從十年前車禍20~30萬件,又暴增到十年後超過45萬件),為什麼會「越改越糟?」 繼續閱讀
夜間高速公路車禍,如何處理?高速公路若發生車禍(尤其是夜間),第一時間應立即「預防二次車禍」,同時在發生「或燒車」時,設法取出滅火器滅火。以下整理一些(國道)高速公路發生車禍、火燒車等事故時,應注意事項與處理建議:1.於平時就準備好「車禍處理方法」,以防車禍時不知所措。2.於平時就準備好「車輛滅火器」,並熟悉操作。3.於高速公路(特別是夜間),應身穿「淺色、亮色的服裝」(或穿上反光背心),然後迅速採取相關措施(如打開車輛閃燈、警示後方來車....)4.應強制車輛加裝「夜間警示閃燈」..... 繼續閱讀
任何「交通設施」之規劃設計與檢驗,必須導入幾項「關鍵」1.基本技術:交通專業、交通法規、交通工程、交通宣導....2.視覺科學:任何「交通」,均應考量「識別度」3.聽覺輔助:由於交通路況複雜,過多的「訊息」、標示、花樣...4.現場經驗:設施之規劃與後續改善,應建立「現場經驗值」(因為許多道路工程...5.交通檢驗:有效的「交通檢驗」,類似「重新經歷」的概念,也就是,以「實際駕駛人」...6.廣納建言:搜集民意與廣納建言...7.交通種子:擴大建立「交通種子」:包含培訓專業交通志工,以協助交通相關發展...8.行為科學:許多交通改善,重點與投資均花在「硬體」,卻只有極... 繼續閱讀
最佳「預防」與「預知」工具:(交通管理)手機APP,建議導入並推廣運用。手機APP優點:即時、完整、有電子地圖、可雙向溝通、可查詢、可語音控制、可預約、可導航、可學習、可蒐集建議與車行狀況....PS.手機APP工具,完全是「傳統管理」方式所無法達到的...(但需要平常就了解該APP,並習慣使用... 繼續閱讀

2024/06/30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