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防治不能等~推廣「交通醫生」藉以診斷並改善交通問題

(標線型圓環之規劃構想報導)
新聞:改善三多商圈交通 首創標線型圓環

(標線型圓環設置後~實際情況)
新聞:為改善交通 高雄「標線型圓環」騎士仍不熟悉


陳站長:改善「交通安全」,新創設計(標線型圓環)作用與現實往往有落差,尤其「駕駛人」若不懂、不遵守,那麼再好的設計也枉然!
高雄文衡三路與廣西路口(在新光三越百貨旁),由於多岔路口、近停車場,加上往來人車頻繁,有待改善~

「標線型圓環」實施後…..結果如何?
從新聞畫面看到「民眾違規」,並沒有遵守「標線」規範,一點也不安全:
日前交通局採用「小圓環」概念,用「標線」方式劃設車輛動線,雖然不複雜,但比較以上新聞後即可發現差異:
第一則新聞:為交通單位的規劃理想,希望民眾採取「圓環繞行」,藉此取消號誌燈(及其等候時間)。但實際上如何呢?(見第二則新聞報導)。
第二則新聞:民眾從未見過此設計,加上平常就已經不太遵守交通(法規、標示之規定),因此很自然就呈現在新聞畫面中(感謝華視新聞報導客觀呈現,這樣才能將「事實與問題」凸顯出來….)。

因此,從以上新聞報導可看出,民眾仍「沿用舊習慣」,反而讓「新標線」變成了「交通陷阱」。

 

「標線型圓環」並不「科學」,反而「易肇事」?
(1)標線識別與反應問題:
標線畫在地上,必須在一定距離,才能「看到」,然後才會產生「反應」,到實際上「遵行」,需要一點時間,通常這些過程,就是造成事故的原因。也就是:標線必須依循「慣性行為」的延伸,輔助行駛動線、指示動線、限制等,不能太複雜、不適合新設計、不適合短距離(特別是必須考量「視線被遮蔽」而無法識別)等因素。
例如:若「跟車」、或「剛好沒看到」(視線在其他地方),等車輛到了「圓環」標線時再看到就「來不及」反應,甚至因為「突然看到」,瞬間感到「困惑」,硬採取反應,反而更容易造成「突然改變的行為」發生,等同「增加與其他人車衝突」的機率。
(2)新設計必須更嚴謹與科學研究:
新設計交通設施、新規劃交通方式或規範,均應先做「科學研究」(雖然在國外可能已經實施或實施多年經驗),但該經驗是「國外多年的交通環境」所形成的經驗,因此該經驗是透過該國民眾長久以來的「交通認知」與「交通素養」而來,因此在台灣,並不一定適用。(也就是只模仿到表面,根本與更重要的「交通素養」若沒有,一切就會變得難以預期與掌控…..)。
(3)加派義交指揮與宣導:
如果一個地方需要增加「交通指揮」,那麼若沒有人指揮,是否還能正常運行?(是否還能確保人民遵守、確保安全?)
其中一個關鍵就是「輔助工具」(例如:LED字幕機,作為「教育、宣導、警示」等輔助功能,但可能吸引並影響視線….)。
(4)交通規劃與遵守:
並非到了現場、看到「標線」(或標誌,號誌)才遵行,而是累積經驗(熟悉環境),然後採取更順暢自然的反應(所以,交通設計必須「更直覺、容易辨識、容易遵行」才科學、才容易被接受與遵守….)特別是,交通規劃者,嚴重忽略「知識的詛咒」,造成諸多設計,並沒有讓人民知道,因此並不是人民要違規,而是規劃與設計並不知道其用意,也就不知道該如何遵守。
(5)新設施或規定,不能只顧設置,不顧後續落實:(交通人的盲點、知識的詛咒)
「交通工程」導向的結果,嚴重忽略「交通教育」,落實讓人民知道,才能確保「該如何遵守」。
因此「交通改革」並不是「規劃了就會遵守」,尤其有太多「新的交通改革」(如新的斑馬線變更、行人號誌優先….)設置後,都不先到現場確認,民眾到底有沒有根據相關規劃去遵守,結果常看到「民眾依舊」(沿襲舊的認知與習慣),不看已經改變的「新設施或新號誌」,然後每天在各地不斷重演,而交通單位竟然也沒發現「未能落實」,導致「新的交通設施或規範」,變成了「交通陷阱」。
交通陷阱的實際案例:(以下附上Google地圖連結,但未更新,僅供參考)
a.高雄站西路與建國路口>常有汽車,紅燈時誤停在斑馬線前的路中
b.中山路與八德路口的斑馬線>常有民眾走在舊(塗銷的)斑馬線
c.各地行人或車輛「綠燈早開」>常有行人未遵守號誌(看到車輛號誌綠燈就穿越,例如:高雄文化中心同慶路口等)
d.中華路與九如路口>車輛停在路中(也就是號誌改變,駕駛在等紅燈左轉,卻不知在綠燈時就應盡快左轉)
e.中山路與七賢路槽化線>經常有汽機車壓線(由於太過突出,且其他路口很少有這樣的設計)
…………(由於有太多「交通工程」導向思維,因此缺失均同,一樣缺乏「交通教育」,確保讓人民熟知的改善問題,因此再多做更多交通工程,並不會有效改善交通安全問題,因為「交通教育」與「導正」才是改革的關鍵…..)。

 

回到之前提到的「標線型圓環」現況:
目前必須加派義交現場指揮,確實能夠讓經過的民眾逐漸適應,問題是「新來的」一樣採行「舊思維」(不知道也不習慣新設施),也就是一樣違規,加上其他已經知道,並採行新習慣,反而讓「新舊習慣的民眾發生衝突」,看來要改善「交通安全」,並不能只考慮「標線」(以為劃設新標線,就必須遵守….實際上,不懂不知如何遵守+新舊習慣衝突,反而更加危險)。

比起改善「交通工程」,更重要的還是「交通素養」提升:
當今交通改革,過度偏重「交通工程」,與「違規執法」,卻輕忽更重要的「交通素養」(民眾普遍對交通法規與防禦駕駛觀念不佳),以致新的交通設施、加重處罰後,違規與交通亂象依然存在,顯見,問題的根本還是「民眾的交通素養」,只能說,當今「交通改革」並不熟悉「交通違規行為改善」,而「行為改善」並非「交通與警政」專業,這將導致「缺乏專業與資源」投注在「行為改善」與「教育導正」機制,最終成效必然有限,因為工程、違規處罰,都不能根本影響「交通行為認知」改善(頂多讓人懼怕違規被罰,根本無法學習更多複雜的交通規則,導致沒有警察就違規….)。

「違規行為」一天不知道「交通法規」,就會一天不會(不懂)遵守,所以再多設施,根本都是花大錢在硬體設施,而最關鍵的影響在「軟體建設」(改善人民的交通素養),卻遲遲不見改善進度與資源投入(目前只知學校、老年人加強教育,其他就只有「違規道安講習」及「交通宣導」)。

交通改革需要「行為科學」專業,而不只是(傳統)「交通專業」:
我們若想要根本且有效改善「交通安全」,最重要的關鍵在「行為科學」專業導入,然而過去並沒有重視行為科學,因此該領域也缺乏對於「交通行為改善」的經驗累積,所以政府與相關單位,應積極投入,延攬、獎助….讓「行為科學」能主導「交通違規等行為」改善,這樣不但能避免「不當違規處罰」(產生的副作用),且能根本讓人民,依照行為本能,更自然與有效的改變違規行為、有效學習新的行為與養成良好的(交通安全)習慣~(這就是為什麼,交通相關單位,再怎麼努力,似乎杯水車薪,對於「交通違規」、「交通事故」的發生,仍然無法有效提出更好的方案….)。

2024/03/05 陳站長

2024/06/30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