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防治不能等~推廣「交通醫生」藉以診斷並改善交通問題

車禍改善

台灣「拼裝的交通」導致違規與亂象不斷
從一個地方新的交通設計,即可看出「台灣交通文化」與其未來…..
紛亂的交通,是怎樣來的?又會導致怎樣的發展?

從交通發展歷史,可找到「交通政策」脈絡,也就可以預期會造成怎樣的「交通文化」…..
當今,「交通政策」未能有效整合,反而更加紛亂,一方面是各種所謂「交通相關團體」提出各種見解論述,一方面是政府(交通相關單位)沿襲傳統思維(受傳統教育與單位舊思維的影響),導致對於「交通問題」的了解與處理,一直維持在特定的思維打轉。

以新聞報導為例:高雄 標線型圓環太抽象 考倒用路人


紛亂的交通問題如下:
1.對交通法規與設施一知半解:(落實教育與導正,提升「交通素養」)
車禍始於「違規」(對交通法規一知半解),加上缺乏「防禦駕駛/安全駕駛」的能力,以致處在「不成熟的駕駛狀況」,就開車或騎車上路,會發生事故,一點也不令人意外。

2.交通調查不能流於表面形式:(需要具體、有效的調查與研究項目、能作為相關改善的項目)
交通單位對於「車禍因素」的調查「流於表面形式」,以致數十年來,同樣的「缺失」,一再發生。例如:肇事因素「未注意車前狀況」,到底是什麼原因造成「未注意車前狀況」,又為什麼「未注意」,該「如何注意」以避免再次發生。造成「未注意」的因素頗多(例如:過於複雜的交通法規、交通環境、難以預測的各種駕駛狀況、過度複雜的交通設施…..都會導致「注意力分散」與「疲乏」)。
「交通調查」項目如果過於形式化、籠統,那麼其數據就難以作為相關研究改善的資料,因此必須找到「精確的項目數據」,舉例來說:當一個人在路口紅燈違規左轉,那麼勢必在平常就有類似習慣(其中有可能是單一違規事件,但若是常態性的問題,就有必要追蹤並加以改善「常態違規行為」,而不是靠當今「無效率的違規舉發處罰」機制,既無法有效改善違規,同時還衍生反抗與衝突,加上不必要的眾多人力與資源都浪費在抓違規、處理違規、縱放違規的惡性循環….)。
有效的「交通調查項目」,應完整記錄「個人交通行為」(研究駕駛人的行車過程紀錄),才能真正了解,一個人到底哪裡不懂、哪裡做錯、哪裡要改、應該怎麼改….而不是浪費無數警力、民眾檢舉、科技執法,最後還是無法降低違規行為問題,顯然是當今的「交通管理機制」嚴重缺失,也就是錯誤的「交通處理」方法,以及沒有正確的「交通導正」機制……所以回推,應該可以理解,我們需要哪些「交通調查項目」,以「健全交通行為」,自然就能將一切交通問題迎刃而解。
另外,還有其他「交通設施」、「交通管理」、交通組織設計與運作規範….都需要重新檢視、探討,應該如何改善與重建,讓「處理交通功能」的組織更加健全,從改革初期處理「雜亂的問題」,到日後逐步上軌道,組織功能就必須再重整,以因應健全的交通環境所需的組織功能。

3.交通政策不能「各自為政」:(需要強而有力的領導、組織規劃與管理再造)
各地方自主規範與管理,過去任何「交通設施」或「標示」,均應「依相關規定」辦理,其目的就在「達成共識」,降低「個別化」所衍生複雜的學習與反應。
例如:高雄首創「標線型圓環」與「特殊標線」,會造成「困惑」,尤其交通行為,均需在極短時間內認知與反應,一旦造成困惑,會導致「腦筋一片空白」迷航等症狀,對交通環境將造成一定程度的危害。
當然,若能取得「全民共識」,對於新設施或環境採取「降速」,將有足夠的反應時間(以學習了解或事後學習導正),宣導(或媒體報導)可以事先達到部分「教導功能」…..但問題是,若「新設施」的「說明與指導功能不足」,將會造成「許多人未接收到訊息」以致「到了現場難以即時了解與反應」,因此,必須考量「所有用路人的使用狀況」,評估需要改善哪些配套措施。

4.新交通規劃,設置後不理:(需要彙整並落實最終成效,而不是只管份內不負最終責任)
部分「新交通規劃,設置後就不管了」,以「行人優先號誌」的新政策導致「交通陷阱」最為普遍與嚴重,也就是「行人不看行人號誌」卻只看車輛號誌,以致「闖紅燈」的情況嚴重,然而類似情況已經實施很久(有些甚至超過一年以上),每天卻仍看到「上百人違規」(可在現場架設「網路監控」,很容易就能看到缺失,但相關單位竟「設置後不理」,以致該新設施,不但無法改善問題,反而成了「交通陷阱」)

5.部分採用各國經驗,拼裝出四不像的交通:(需要交通系統整合,而不是個別拆裝組建,結果拼出四不像)
國外固然有許多交通規劃設施值得研究參考,但似乎嚴重忽略了「人」才是根本(如果人民不懂、不去遵守,那麼再好的規劃或設施,都將「前功盡棄」),諷刺的是我們推行「人本交通」,卻偏重「交通工程」改善,漠視(人本)「交通素養」提升。
再說,先進國家的「交通典範」,絕不只是「硬體設施」,更重要的是「軟體建設」(人民的交通素質),也就是「教育與環境」(交通素養)的提升。
例如:我們採用一流的設備、技術,做好交通設施,結果民眾不知道、不懂該如何遵守、沿用舊習慣或認知,那麼所有花費將「前工盡棄」,結果交通管理單位,不知此一問題的根源,設法強迫民眾「遵守規定」,加重處罰,還廣設「科技執法」,結果改善成效有限,民眾怎可能因為「加重處罰」或「科技執法」就「變懂了」,交通素養亦不是靠「他律」來塑造,唯有「自律」(真的懂了,並且發自內心願意遵守),否則「法律」來處罰,終究會導致壓抑爆發、情緒積累,產生「反抗」與負面反應……所以,我們都知道「新產品」有說明書、需要教學或指導來學會操作(當然也能自行摸索),但「交通」不能像一般產品,可以自行摸索或拿來練習,因為一不小心、一次錯誤,恐怕就再也沒有下一次了……(因此交通改革,不能躁進、不能用實驗心態來嘗試、避免程序錯誤….才能確保改革過程將傷害降到最低,且能根本改善問題,讓交通逐漸統整、步上軌道、從混亂走向秩序、變得可以控制、可預期、可掌握)。

6.紛亂的交通觀念:(需要統整觀點並建置平台服務交流)
沒有可依循的標準(媒體紛亂、無窗口可做專業諮詢),必須逐一導正「錯誤的觀念」(「網紅」雖會製造話題與吸引關注,卻不一定懂法規,因此政府不能被動、不能任其發展,而是主動規劃「交通學程」,邀請各界「觀摩學習」並認識「政府交通政策」,否則人民只會依自己的認知想法發展,甚至製造「危害」而不自知…..例如:急著推行某政策,忽略「人民學習與認知落差」,將導致「一部分採新做法、一部分沿用舊習慣」的認知落差而發生衝突)。

7.建立典範:(建立有效率的運作組織與功能)
有太多的問題需要改善,因此如何切入?如何調整?如何發展?可先匯集菁英與資源,把「第一套做好」,讓第一套產生的經驗、組織方式、資源運用方式…..作為示範或典範,然後逐步輔導部分區域的點,並持續提升「典範」,就能越做越好、越成熟。其中一個關鍵是:如何「汰舊換新」,讓舊系統換成新系統,同時要維持運作(就像橋梁工程進行期間,仍維持周邊交通運作的概念)。

結論:當我們每天花時間在報導「違規、車禍、衝突」,只會讓我們不斷在「錯誤的交通觀念」中被感染(就像被病毒傳染),如果不去深思「健全的交通」,那麼我們很難期待「交通改革成效」。
所以,希望各界,尤其媒體人,需要充實「交通素養」,政府則應主動積極整合並提供「交通專業支援」,讓「交通改革」變成「全民交通」運動,而不再是政府的交通……

 

文/陳站長
2024/03/06
2024/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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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03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