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防治不能等~推廣「交通醫生」藉以診斷並改善交通問題

肇事逃逸

一件車禍,這麼多重罪(逆向、肇事逃逸、無照駕駛、撞死人,及涉嫌超速、吸毒..等)卻只輕判三年半~(依據刑法第185-4條: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結果卻只輕判三年半~ 繼續閱讀
5協尋行車記錄器 .目擊證人相簿5協尋行車記錄器 .目擊證人 車禍案件-需要行車記錄器,監視器影像畫面佐證. *推薦-車禍防治聯盟 車禍處理相關專家與網站 車禍鑑定關鍵 行車紀錄器-整理 監視器-整理 *尊重生命安全駕駛-車禍處理及權益手冊 http://www.trvsa.org.tw/ 繼續閱讀
前言:「有監視器有才有真相」調閱監視器目的是"保存證據",一但沒有即時調閱,證據就將滅失。監視器畫面之重要,是因為"它"可以證明事件發生經過,所以"它"可能是唯一可以證明事件的證據(即使有目擊者與當事人的口述及筆錄,是否據實以告,或是否確實只看到部份而編造非事實的過程... 繼續閱讀
當事人車禍,家屬要調閱監視器,警方隨口說:沒錄到(不然就是沒電、沒裝好、正在維護中...),那我們花錢裝監視器有什麼用?今天(100.8.12)壹電視新聞報導:「獨!女車禍重傷昏迷 調監視器警踢皮球」記者上門警方又改口監視器有電這其實已經不是新聞了... 繼續閱讀
前言:行車紀錄器=鐵証、沒有行車紀錄器=啞巴吃黃蓮=冤枉 專研車禍鑑定的陳站長,看過無數的車禍與案件,也曾經幫助過許多當事人,其中最無奈的莫過於當事人「沒有證據」,因此即使找到全國最頂尖的車禍鑑定達人,也愛莫能助(如紅綠燈車禍,無法判定誰闖紅燈… 繼續閱讀
這是行車紀錄器拍下「高雄市交通違規」實際狀況,後來想想,一路上,違規之嚴重,實在已經到了失控的狀況,請大家想想辦法...違規加重處罰,應該不是根本,請再想想,我們是否要「重新檢視駕駛資格」,如果用過去的方式,考過駕照就可以輕鬆上路... 繼續閱讀
今天有監察委員公佈一份調查報告,指出台灣每年發生七千多件酒駕意外,造成五百人死亡;這些酒駕車禍用掉的健保醫療資源、超過30億。監委建議政府和立法院、修法提高酒­駕的刑責,並且把酒駕事件的醫療保險、跟健保分開,免得浪費資源... 繼續閱讀

2023/11/03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