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防治不能等~推廣「交通醫生」藉以診斷並改善交通問題

(陳站長期望各界研究探討與車禍改善的重要事項)

01.交通語言研究(由於交通行為,無法都用口語或書面文字溝通,因此可研究適合的輔助界面與溝通工具:喇叭/燈光/號誌/標誌/標線/指揮/LED/輔助…)
若不懂「交通語言」如同「交通文盲」,無法明確辨識「交通標示」、不知優先規定,如何遵守交通、如何維持秩序與順暢

02.交通安全護照(違規記點/守規表揚/福利/學習點數累積/促進交通獎勵…)

03.資源平台建置(單一窗口/緊急救援/自助/公益服務/鑑定/教育…)

04.實體資源整合(人才/故事/相關單位/案例/教材/影片…)

05.LED+短程廣播+路口感應…等運用(結合交通語言研究)
就高雄市現有的LED大型字幕設施頗多,一座造價應當不少,但留於形式,設置地點不當、許多被樹木遮擋等問題,顯示欠缺後續維護….LED若以目前的設置點來看,其實有效傳達率有限,因為車輛行駛中,不容易去觀看現有LED的字幕內容,因為停留視線不能太多秒….最佳的設置點應在路口,並結合「號誌燈」,在紅燈時,啟動LED字幕,並在倒數十秒,顯示在字幕上(並關閉原來訊息,以避免駕駛人將視線一直停留在字幕上而忽略綠燈要起步…另外在七賢路與民族路口號誌燈上的LED字幕實在太小,成效有限,而且因為字幕太小,反而影響行車安全)

06.有效改善模式研究(講座/交通博物館/小組/種子/科技輔助…)

07.資源重新調查與分配(各地做一套=浪費、整套所需分工分時分階段…)

08.一路順暢專案(密集道路巡邏,(1)錄影取締、(2)效率化的即時暢通、先勸導後累計加重開罰,確保道路暢通與安全)
另外可提供大眾舉發獎勵,但由大眾舉發之處罰可減半,以讓被舉發人能夠有改善;並且對於弱勢或不想繳交罰金之民眾,可以提供其他「社會服務」作為替代與選擇。

09.相關單位總體檢觀察輔導(密集長期觀察記錄、有效的輔導種子、回應記錄、專業「交通醫生」,CCF課輔專案參考)

10.車輛行車記錄器運用(將行車過程與車禍過程影片分類、分析,了解駕駛人行車習慣、了解實際車禍狀況)

11.相關單位預算必須提出實體改善報告(不能只有數據,要有影像及民眾提出的數據,由篩選並受過訓練民眾一起參與)

12.「安全駕駛」與「危險駕駛」之詳細列表、比較與分析

13.路障與阻礙視線巡視匯整後提供作為改善計畫(如路口安全島花叢過高阻礙視線)

14.現場擬定+立體化的概念,遠比「紙上計劃」來得切實且有效率
(現今仍有多數規劃停留於紙上規劃,欠缺現場實際狀況觀測或設施完成未加以追蹤成效,使得設施在「完工後」就沒有繼續關注與落實,等於是應付、不負責任的作法。即任何方案,應著重的不是該方案「有多好」的假象,而應重視方案實施後的「最終成效」與否)

15.「違規」不只是違規:應將違規重新定義與區分,並且調查其對於交通安全危害程度,提出具體的改善方案與處罰。
說明:過去交通環境單純且車少人好管,然而現今車多人擠,幾乎使得道路難以紓解車流,甚至經常發生車禍事故。對於其中因停車位不足,導致駕駛人任意違規停車,甚至併排停車,嚴重違害他車通行安全,特別是機慢車道被阻礙,使得機車與單車族因而車禍受害機率大大增加,因此有必要對於「違規」中的部份條款修正,如影響幾部車通行與影響數百部車通行的嚴重性差異不能以單純「違規停車」處罰就算了!而應視其嚴重性與影響交通安全,增列「可預知危險之避免行為而未避免」之刑責,即雖未發生事故,但卻使得他人陷於生命與身體有受到安危與傷害的情況,所以除了違規處罰,特增列「刑罰」與違規記點,以確保違規當事人能夠改善與警惕,否則「有錢人」罰不怕,反變成任意侵害他人的妄為者。
一般違規:以未侵害他人之違規為範圍(如:未帶安全帽、未繫安全帶等)
中度違規:即駕駛人或行為人,可能有導致他人傷亡之行為,加以輔導導正或加重處罰、增列刑罰,以確保違規當事人了解其違規之嚴重性與導致其過去偏差,並在將來能夠有更正確認知及行為。
重度違規:(即危險駕駛)並視其對於可能造成傷亡比例,加重其處罰與刑罰,且對於所屬單位若有連帶關係者,應一併受到相當之處罰,避免駕駛人屈於老闆或主管不當指派,導致必須超速、超載等違規情況。

16.號誌連鎖控制
http://www.995.tw/car/?p=1680

17. 「預警系統」將是降低天災人禍的最好方式!

18.991204-交通設施缺失與違規問題:
(以下google地圖因其更新與原引用顯示有所不同)
18-01.九如路通過民族路,機車必須繞過民族路橋下之標誌(google地圖)
18-02.長谷世貿前之機慢車道、紅綠燈、安全島
18-03.民族路近建功路口前運河旁-機車逆向進入十全路
18-04.民族路-汽車必須先進入機慢車道才能右轉(google地圖)
18-05.地上標線重畫
18-06.民族地下道-燈光於白天應該全亮(瞳孔視線差原理)
18-07.機慢車逆向行駛(因為路口過長)
18-08.民族右轉九如,若車流大不應開放紅燈汽車右轉(google地圖)
18-09.安全島植栽過高影響視線
18-10.地上標線畫錯(google地圖)
18-11.汽機車趁紅燈時左轉或迴轉(google地圖)

99.12.20
19.「違規是車禍警訊」若再不重視違規,車禍仍將遽增,勿再投注過多心力於車禍發生之後,因為再多的努力都為時已晚。

20.駕駛特性:駕駛人會用以往經驗去開車,不會特別去注意「交通標誌及標線」;大部分可以注意的是號誌燈;但如果號誌燈與過去慣性不同,駕駛人仍會以過去經驗判斷而行,因此改善交通設施與推廣交通安全,強烈提醒「人有慣性與機制」,不能僅以為新設置標誌或變更設計,駕駛人就會遵守,那樣反而在初期造成更多危險與車禍,因此特殊宣導就要同時推行(一般傳統宣導不夠力,必須於新設施與新規定之路段,增設大型醒目看板,甚至於路口增設臨時宣導標示,並且持續現場觀察成效,直到相關方案修正並徹底落實與改善為止)
20-01.論證:為證明此論點,可找特定幾個路段作實驗性調查:包括跟改標誌、更改原交通看板內容(但字體、字數相同)
20-02.現況:高雄九如交流道,於高速公路旁之機車車道,由北往南行經九如路口往建國路(google地圖),該處標示複雜,騎車時不可能一個一個看,且機車又習慣性靠右車道,另外就是上橋會誤認為是上高速公路,所以許多初次經過的機車騎士,很容易騎入「迴轉車道」,當機車騎士發現時已經騎入,然後想要逆向回頭,此處車流量大、很容易造成危險。
20-03.在高雄市各路段路口均可發現最近有頗多交通標示變更,但欠缺宣導,使得許多用路人走入「違規陷阱」,如大型路口地上的轉彎虛線(google地圖)常使駕駛人進道路口後,若延虛線恐會增加與對向來車衝突危險。
20-04.進入路口增加「汽車左彎車道」,並限縮機慢車道(google地圖),該增設是美意,期望紓解路口左彎車擋住直行車,但問題是該標線在地上,若車多時根本不知道有此標線,可能導致知道的轉彎,不知道的直行而造成雙方衝突。(猶如紙上設計圖,看該圖施工,完全忽略在實際環境,必須車輛接近才能看到地上標線,因此可說是「紙上談兵」,您可以至相關有左彎車道的路段調查,即可發現此一問題嚴重)
20-05.汽車右轉專用道問題:博愛路與大中路口為例(google地圖,此一路段之右側機慢車道已改成汽車右轉專用道,機車改行中間直行車道),機車騎士習慣靠右行駛,然而許多路段已逐漸改為「右轉專用道」使得許多機車騎士擋路卻不知,造成機車騎士與汽車駕駛爆衝突,曾經因此讓汽車叭機車,遭到機車騎士辱罵或暴力。

100.04.02
落實「交通安全」就是要懂得交通安全規則,看似非常基礎的事情,卻往往被嚴重忽略,一但基礎沒打好,怎麼要求人民遵守交通。
(如同「交通文盲」,不知如何辨識交通語言,當然看不太懂交通標識,違規只是表面結果…)

PS:本頁面所附加連結之google地圖係之前google街景車拍攝畫面,與現在的交通標示及路況有所變更,最後應以現場為準。

100.04.21
陳站長:車禍防治宣導構想

 

 

100.07.31

「一路綠燈」交通改善方案(促進流速與流量並改善停等汙染與違規)

精確的號誌時間控制研究將可直接影響駕駛人的行為,最簡單的概念就是「一路綠燈」,之後再針對相關複雜問題進行研究與路段測試。

如車速最高為50以下,則若車速在30~45之間行進,即可順利達到經過每個交岔路口時為綠燈,反之,若超速或車速過慢,在經過每個路口時,就難以遇到綠燈。要考慮的其他問題尚有:尖峰時段、特殊路段、多時項與多路口之路段等,另研究複雜的交通號誌控制系統與輔助系統、配套方案,一方面可由號誌控制中心掌控實際重要路口號誌,一方面可以根據即時道路影像來適度調整號誌時間。

另一重點在於垂直方向之號誌影響,即棋盤式街道,如果垂直方都是紅燈會不會造成重要路段塞車情況,因此並非都是紅燈或都是綠燈,而是以何者流量最大為考量,再考慮「一路綠燈」方案。

相關建議(如一路綠燈),皆應當具有現場號誌控制、交通行為研究、交通安全專家、交通管理素養等人士組成,並與號誌系統廠商研究可行性,再針對”實驗路段”加以現場調查研究,然後設計可行之方案與配套方案,最後由執行單位做相關管理與後續執行調查,另設置「即時監控」、號誌桿加設「LED字幕提醒」(紅燈時顯示訊息,紅燈結束前10秒停止LED字幕並切換為倒數讀秒),必要時,應交通指揮人員現場觀察,緊急時可做臨時應變與指揮交通。該路段測試成功後,並不代表適用在其他路段,因此必須再將每個路段特性加以分類或研究,然後再逐步推行。

路口與特定路段設置「短程訊息」(包括文字訊息與聲音訊息),有效提醒駕駛人,聲音提醒比視覺提醒要來得安全(如LED看板設置位置不當,不但沒有效果,反而增加肇事機率),聲音提醒有點類似「違規偵測雷達」之聲音提醒駕駛人「前有測速照相」之類的機制,這將有效提醒駕駛人注意….

號誌時間控制,可影響駕駛人不耐久候、改變駕駛習慣、減少違規與車禍機率、促進交通之流量與流速,並可減少因車輛停等所造成的空氣污染與車輛啟動停止之損耗。

 

2011.07.31更新

 

以上資訊為陳站長觀察與建議等備忘

 

陳站長提出交通安全改善之「交通規則」應重視的原因:

2011.04.29
或許很多問題不在車道或路權,而是大家根本就輕忽「規矩」。
只想到權力,忘記義務,或根本沒人真的告訴他們,有「規則」存在,而規則看似沒有強制性,卻攸關權利義務,甚至生死與肇事責任,如今大家都已經習慣了現在的生活(同時也習慣了沒有強制規範的環境),直到發生車禍那一刻,還搞不清楚什麼是「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規則」其實很簡單,但跟大家有何關係?
其實規則在幾個人的生活空間,不會有太大功能與意義,隨時可以改,也很容易變,只要其中少數人同意,或者不影響彼此,都可以遇到再說!

但在擁擠的城市中,規則相當重要,若沒有規則可想而知。然而規則並沒有讓每個人都熟悉,既然大家一知半解,又如何確實遵守,那還未提到其他複雜因素,單單「大家對於交通規則」的認知就已經不足,若再加上「道路設施與標示缺失」、執法與其他因素,恐怕交通就只有大亂。

「規則」不會管你的情緒、車輛開在路上,就是必須強制遵守,至於個人情緒與因素導致的「駕駛不當」,都不應排除「規則」當中,因此制定規則是首要,道路如何規劃與設施或怎麼做,應有一定的標準,人與腳踏車混合其實並沒有不好,不好的是因為大部分的人不知「遵守規則」(按規則,腳踏車有專用路線,而遇到行人應減速,甚至必須下車用牽的)

總之,許多事並沒有那麼複雜,但必須重視基礎的「規則與規範」,駕駛人與行人應遵守其規則、道路與交通規劃設施單位要遵守規範,共同的標準與守則落實,交通自然安全與順暢,不遵守就是亂…..

(真不知道為何有單位可以申請數百萬甚至更多經費,其執行的道路交通相關方案成效卻令人搖頭,問題就是這麼簡單,政府還要花多少錢?不用,只要好好落實過去輕忽的根本,一切就會漸上軌道不是嗎?)

 


車禍數據來源參考:

機動車輛及道路交通事故
103年1~10月 警察機關交通執法概況
A1類交通事故變動概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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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統計通報~103年第48週
103年1-10月警察機關交通執法概況

103年1-10月造成人員傷亡之道路交通事故(A1及A2類)計24萬2,015件,
較102年同期增加1萬5,845件或7.0%,
主要係造成人員受傷或超過24小時死亡之A2類交通事故增加1萬5,924件所致。

103年1-10月共舉發685萬8,277件,
以違反速率規定行駛211萬9,847件占30.91%最多,
違規停車187萬7,322件占27.37%次之,
闖紅燈及其他不遵守號誌92萬5,403件占13.49%居第三
資料來源網址:
http://www.moi.gov.tw/files/news_file/week103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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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政署)車禍傷亡之分類:
A1類:造成人員當場或24小時內死亡之交通事故。(通常指死亡車禍)
A2類:造成人員受傷或超過24時死亡之交通事故。(通常指輕重傷車禍、與衛福部統計標準不同)
A3類:無人傷亡之車禍

2024/06/30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