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安全」改善,最終必須做「整體考量」,否則恐讓危害從「行人安全」轉移到「行車安全」!
當眾多媒體報導,傾向「行人安全」時,往往忽略相關配套,以致「行車空間」越來越壓縮,甚至危險,因此「改善行人空間」,亦應同時思考「連鎖影響」,否則顧此失彼,造成更多「車與車事故」。
以公車狀況為例:
因增加「行人號誌時相」,加上「科技執法」,確實讓行人安全,但讓「行車更壅塞」,問題是「公車時刻」並沒有跟著修改,司機仍必須「準點」,試問哪個人可以做到?意味著公車駕駛必須超速、趕客人快點(然而,公車站違停佔據、乘客不知狀況慢慢來,有些甚至等到要下車才慢慢找卡,所以「交通改革」,未能顧及「相關配套」與相關改善,也就是在特定狀況,公車時刻表應保留彈性空間,並讓GPS公車定位與「公車APP」更加精準與穩定)否則「駕駛缺人」是必然的結果,而留下來的恐怕壓力更大(也就是駕駛處在高壓力、甚至犧牲上廁所時間或減少喝水…而嚴重影響健康與情緒)。
以貨運狀況為例:
因「科技執法」、「違規檢舉」、「行人優先」,同樣造成「貨運延時」,且無合理的「貨運停車空間」,因此大部分貨運只能違停上下貨,這是長久以來的「道路規劃缺失」,未能顧及「貨運需求」導致,最終只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除非被檢舉或投訴,否則問題就在那裏,似乎沒有任何單位去根本設法改善。(這裡特別提到,「貨運管理」並非由「駕駛決定」,因此業者當然希望司機送越多貨物、越快送貨越好,但因此累積「過量貨物」的不合理狀況,卻得由駕駛承擔的情形,因此「交通安全」不能只「約束駕駛」,而忽略「不合理的管理」與「不合理的空間」及「沒有完善的教育」問題)
以自行車狀況為例:
單車(或稱:自行車或腳踏車)騎在人行道的亂象,目前並未被凸顯,其狀況:1.部分人行道可行駛單車(但規劃或標示不明)、2.有很多單車騎士並沒有禮讓行人的觀念(也就是從行人旁邊呼嘯而過)、沒有人教他們該怎麼做、3.部分路段未考量單車安全,迫使單車夾在「右轉專用道」與「直行車道」之間…..
PS.其他車種等問題,依此類推~
陳站長
2023.08.24新增內容
(以下是先前內容)
新聞:做好基礎建設 規劃路側停車
https://www.peoplenews.tw/articles/5d70575bc7
路口彎角突出設計~圖:引用自「台灣交通安全協會」
報導:一年近500位行人死亡! 路口有這兩種設計才安全
https://futurecity.cw.com.tw/article/2712
行穿線退縮與行人庇護島的用途~圖片來源:GoNews行新聞提供
陳站長:最近「行人地獄」成為各大主流媒體報導的交通議題,因為若沒有「保障行人安全」,就會讓行人陷入「地獄」,非常危險。其中包含:路口駕駛人未注意到行人、街道過窄或被違停車輛佔據、車輛視野死角…..
一、改善「交通設施」就能確保「行人安全」嗎?
有關報導「改善路口設施」被認為可以有效改善「行人安全」包括:
1.Z字型庇護島
2.路側停車彎
3.路口轉角突出
4.斑馬線退縮
二、「行人庇護島」無法完全保障行人安全(應全面評估整體安全問題,特別是全民”交通素養”才是根本)
「行人庇護島」只能保護行人在庇護島內的安全,行人還是得走出庇護島、走上斑馬線並與車流交錯,因此別以為「廣設庇護島」就能保護行人安全。
PS.問題不在庇護島,而是「駕駛人」對「交通規則/交通安全」的意識薄弱,缺乏「交通安全意識」,等同「看不到他人路權與安全」,才會使得駕駛人經常無視交通規則而違規、超速、不禮讓。(錯誤歸咎原因,只會導致錯誤政策與新增設施,結果花大錢,卻仍沒有根本改善問題,反而製造更多問題、駕駛人還是一樣不懂什麼規則、不懂什麼設施與其用意,然後繼續違規及危險駕駛…..例如:高雄中山路北往南右轉七賢路時,新增設「轉角凸出/槽化線」,結果仍有非常多的汽機車無視而壓過,形同虛設,所以別再以為「設規定、建設施」人民就會懂、就會遵守…所以別再錯誤歸咎原因,最根本的問題就是「缺乏交通素養」,也就是缺乏對「交通法規」的認知…..)
三、「保障行人路口安全」之措施:
改善問題的關鍵就是「做好設施、規範、管理,並且做好教育」才能確保彼此間的權利與義務,而非放任式管理,只管發生違規或事故後,卻仍無法導正其不良行為。所以,誰確保全民的「交通素養」?既然沒有人對「交通規則」熟悉,又怎麼去遵守交通?所以再好的設施,仍難以保證駕駛人的素質,更別說會遵守(不懂怎麼遵守)?因此要確保整體的「交通安全」,就不能只考量表面的違規處罰,而是從交通素養提升開始~然後再確保相關交通設施與落實問題~以下將「改善路口行人安全」列出幾項提供給各位參考:
1.確保汽機車駕駛減速、轉頭察看,確認安全才通過。
2.行人應專注穿越路口、走行人穿越道、避免突然衝入。(因為車輛綠燈,等候前面行人通過後就會起步,所以若後來又有人搶著過,恐會在駕駛人轉頭向前,因而忽略兩旁邊衝入的行人….)
3.行人應「群組穿越路口」、避免三三兩兩,否則當路口全被行人佔據,車輛根本無法在綠燈及時通過,就全塞在路口(特別是學校、車站、市場、公園、活動…特定路段與特定時段)。
若能讓人群在路口起步前先匯集人潮,然後確保安全再一群一群通過,若之後的行人到達路口時,綠燈秒數不足、或只有極少數人,但準備通過的車輛卻壅塞,就應以車輛疏通為主,否則等紅燈後,車輛就會塞在路口,將造成另一個「危險」,因此別只看到「行人」,而忽略「交通危害」處處在,如果輕忽,只會讓事故,從「行人」轉向「汽機車駕駛」,那麼別再等「發生後」才又想改…..
4.特定路口若壅塞,或難以單純採用號誌管制時,應視狀況,增加「交通指揮系統」,以因應狀況做更有效的指揮與疏通。(也就是單一方法或工具,無法解決較複雜的問題)
5.確實彙整路口狀況,並研究最佳改善方案(確實累積經驗,而非採取形式化的交通管理模式)
6.增設「科技執法」確保駕駛人遵守、揪出「未遵守者」,並積極協助改善(而非只是舉發處罰)
7.針對「車輛駕駛」路口未減速、未禮讓等行為「加強宣導、取締」
8.每個族群都有其認知,很多人認為「應重視行人路權」,當路口多一個時相給「行人」,整個交通將造成更嚴重壅塞,也將導致「顧此失彼」,讓其他車輛在其他路段更加超速、問題也就更多(例如:公車當今的時刻被不合理要求準點,而各站間格時間與各種狀況,公車確實無法準點,但交通管理單位卻置之不理,使得駕駛必須從其他地方來「搶時間」…..這還不包括突然下雨、車禍、交管導致塞車或路況,讓原本必須在不合理時間要做的事、要到的站、要送的貨,都會連帶受到影響~因此,許多問題在「未顧及整體」且「根本不了解其他族群需求」,就會導致問題或責任被推給其他人,所以「行人是安全了」,但機車與其他車輛恐怕就「更危險了」….)
9.推「交通自主管理APP」,不論行人或汽機車駕駛,不能只看新聞來學習交通,而應更深入、更完整獲得「交通資訊」,並結合「交通管理APP」來進一步學習、診斷、諮詢、管理自我的交通認知、交通違規狀況、改善方法、各種交通狀況處理與影音範例、檢測….讓全民確實了解交通規則、並透過學習與充實相關資訊,來改善自我的交通行為。
三、只改善設施,卻沒有改善「使用者認知」(民眾的交通認知與素養)…..
就個人長久觀察「交通設施」問題,認為改善「交通設施設計」,對交通安全幫助有限,若要更有效改善,就應針對「交通素養」,因為人民若「缺乏對交通認知」,就難以察覺或遵守,因此「人才是根本」(駕駛人、行人,都是人,如果只改善「設施」或「規定」,而人民還是不了解時,所有改善將變得無效,因為不了解,怎麼遵守?)
PS.早在數十年前,資深企管名師就講過「組織、制度、人」等管理改革問題,其中最關鍵的還是「人」,因為人若不去遵守,一切問題就無法根本改善。
回到以上「如何保障行人安全」的改善設施建議,其中「路口轉角突出」,恐怕「產生反效果」,因為人們並不是照「規劃設計」在行駛,而是靠直覺反應,一旦這種(路口轉角突出),將會導致,遵守的駕駛或騎士,因為遵守會突然左彎(若左彎時不讓或不注意後方左側直行車),就會導致事故發生。
「路口轉角突出」,會限縮右側外側車道,致使該車道車輛無法順行右轉,而必須先左切,這種設計,不但不直覺,而且會變成「障礙」。
高雄現在已有多的路口以「槽化線」來當作庇護設施,有些很好,但有些「過度擴張」,將路口轉角突出至整個右側外車道,嚴重影響右轉車與機慢車安全。
四、交通缺失改善,不能只專注單一問題(或族群)
任何「改革與設計」,均應再做「整體考量」,確保整體權益與安全,才是適當的好設計,其設計必須還得考量「國內交通習慣」差異(包含:國人交通習慣與認知不佳)…..否則採用「國外設計」,大腦卻沒有跟著提升,結果不但會讓「立意良好的設計」實際上變成「不符實際需求」或讓原本問題沒有改善,又增加新的問題。追根究柢,問題出在「交通素養」(人民對交通規範、交通設施的認知教育與導正),因為任何新的設計,如果人們不懂、不會用,恐怕只會造成困擾,甚至因為設計只考慮某些人或某些狀況,忽略其他相關問題,結果只會讓問題更加複雜、更加難以處理。(交通改革最大的問題就在「知識的詛咒」,那些專家懂,卻不知民眾不懂,甚至以為民眾都應該懂,但實際上,專家數十年經驗累積,即使不懂也能很快學會,但民眾要從一知半解,到熟悉,到確實遵守,其實還有很長的一段路要走,而且必須「確保專注用心」的情況下,以現在大家並沒有專注且重視「交通素養」,那麼要學習並學會,然後遵守,恐怕更難上加難~)
五、國外經驗引用,必須考量國情與人民交通素養差異
交通設計,是根據人民使用習慣,如果「設計不符合人民的認知習慣」,等同多此一舉,如果還要「教育與學習」,那根本問題是在「教育與學習」,而不是「新設施」,顯見,許多交通根本問題,並不一定都是「設施設計缺失」,而是「沒有教育與導正人民的認知與習慣」,那麼再多再好的設施,也無法真正有效改善交通安全與順暢,所以不要「本末倒置」、「倒果為因」~
PS.我們並不是因為缺乏「新設施」,若有了新設施,還要再做其他更多、更多,那麼「新設施」是否真的有必要?相反地,如果能「提升素養」(並導正舊的認知)就能有效降低「車禍件數」,那麼就可以證明,根本問題出在「人民」(也就是人民的交通素養提升)~
以輕軌為例,過去高雄沒有輕軌,但有火車鐵道,原本可以部份適用的觀念,但實際上「人民交通素養」被漠視,才會使得現在連「鐵道安全觀念」都缺乏。相對地,全部採用國外輕軌設施與管理方式,顯然不適用,而且同時應確保「相關組織功能」,能夠有效改善「輕軌交通安全」,但實際上,似乎並沒有人專責有效提升人民對輕軌的了解(以前捷運局 陳俊融副總工程師還在的時候,就做了很多很多親民與推展工作…..可以效法與延續。)另外,輕軌的交通安全,是否具備足夠專業的人在整合與管理?(因為多次現場看到的情況有落差,很多現場仍有「安全設計不足」,是否應彙整交通安全單位,做常態性檢視與追蹤改善,而不是等民眾反應或交給委外或缺乏專業的單位負責….)
六、別為了改變而改變
如果能夠提升人民素養,就能改善當今大部分違規與事故,甚至大大降低人們之間的衝突、大大降低警方與交通單位過度勤務與繁忙、大大降低車禍發生…..因為那是一切交通的根本、也就是交通基礎軟體建設,這部分不做好,其他改善恐怕都極為有限,甚至複雜化,不符預算比例(最好的預算與規劃應當思考:如何投入最少,帶來最大安全與順暢的效益)。
眾多參考國外,似乎忘了「人」才是根本,當路口設計過度偏重「行人安全」,必然壓縮汽機車安全,尤其在台灣,汽機車眾多、人民交通素養不高,實在不能直接參考國外設計經驗,若要參考,也應從「人的改善」思考。例如:路口突出庇護島,看似保護行人,但駕駛一樣沒有安全意識,而且因為要繞過庇護島,反而往左切,將直接與後方直行汽機車衝突(再加上車輛多、又不禮讓,使得問題更加複雜)。
我們不設法去「改善路口駕駛行為」,卻去改變「路口設施」,根本是花大錢去根本不是最重要的關鍵(如同之前把人行道拓寬並增加斜坡,反讓汽機車直接行駛人行道,後來又加裝「車阻」,結果竟然又撤除,然後改用「塑膠桿」,改來改去,完全沒有改道關鍵重點,就是「人民交通素養」,最後還是一大堆人騎上人行道,車也一樣避開塑膠桿,直接開上人行道….)。所以,關鍵在「人民交通素養」,那是「自律」,是一切交通安全的根本,這些不做,遑論「改革成效」~(改了一大堆,最終還是沒有真正改善「交通安全」,車禍與違規還是屢創新高,真是諷刺~)。由此可知,類「知識的詛咒」效應(也就是以為知道或以為有效,但實際上並不知道或沒效),真的能看出,缺乏整合與通盤了解,將無法正確認知實際狀況,也就不可能針對實際問題,提出真正有效的解決改善方案~
PS.有關「路口突出設計」只是讓行人與車輛衝突點,由原本的A處,改變到B處(除非行人不走斑馬線),因此關鍵在「車輛轉彎時」有無減速、多看幾眼、增加輔助警示設施(降低盲點),才是較為根本的解決方式(同時也必須加強「行人遵守路口安全」,而不是行人依然隨便走、滑手機,然後再把問題推給汽機車…)。之前認為「斑馬線退縮」就能改善行人安全,結果還是花錢刨除多餘的斑馬線,但問題改善微乎其微,甚至因為刨除斑馬線,使得斑馬線過窄、損壞路面,行人被擠出斑馬線外,讓問題不但沒有改善,反而製造更多問題。
七、熱心與專業很好,但更重要的是「整體考量」
因為部分專業,恐忽略整體,而導致「新設計」確實讓某些族群(例如行人)更安全,但卻讓其他族群(例如汽機車)更加危險與不便。
八、程序上的錯誤(或躁進實施),會導致更嚴重的衝突與問題
「交通問題」如同「身體問題」,當身體生病,不能只是「頭痛醫頭」(急著看見成效或怕處理不完病患…),尤其是長期頻繁產生的疾病症狀,必須全面「健康診斷」(不只是儀器上的健康檢查,還應了解是否有良好作息、是否有適度運動、飲食是否健康….),如果沒有先確認「病患狀況」,而隨便下處方,恐怕不是「藥到病除」;而是「藥到命除」!
管理大師引述「開刀的例子」,醫生不能「該開刀的都開了、該縫的也縫了,但病人最後在太平間」。因此最佳醫療考量的應是「最終是否治好病」(也就說:醫療是否過度著重病人看診吃藥,但是否更應當「設法改善生活習慣」,因為那才是「身體健康」的根本…..若非如此,對於「常吃垃圾食物的病患」,即使再好的醫療,也無法挽救。
因此「交通惡習」導致「交通違規與事故發生」是必然的結果,與其花大錢去作工程、增設施,不如思考「人」到底是「怎麼了解交通?」「怎麼使用交通?」,而不是一概認為他們「未注意車前狀況」、「因為滑手機」這麼膚淺的認知,最後亦沒有實質「改善方案」(政府實際改善,似乎還是停留在「加重處罰」)。
即使政府以為「已做宣導」(就視為人民有義務遵守),殊不知諸多「交通改革頻頻」,即使交通官員與警察都不一定熟知,更遑論民眾對「交通法規」一知半解,如何了解規定?又如何在一知半解的情況下遵守規定?
對於如何「改善根本問題」,關鍵就在「落實執行」,然而政府(交通執行單位)仍著重於「違規執法」而忽略「違規導正」(也就是:不管人民懂不懂交通規範,不設法提升「交通素養」…),那麼「人民對交通無知」,自然就會產生「違規」行為,而違規自然也就增加「車禍」機率。
因此,改善交通關鍵在「交通素養」(自律),而非「交通違規處罰」(他律),然後再針對「交通環境」進行合理規劃(不應先限縮車輛停車與行駛空間,因為那導致原本車流與停車需求在「原本行為慣性」之下,造成更嚴重事故傷亡,這就是許多人善意引用「國外經驗」,卻忽略「國情與人民交通素養不同」,錯將他國「規格」,硬套在「交通擁擠的台灣」,是嚴重「程序錯誤」,必遭致更多混亂與車禍暴增….此一疑義,早已在十年前,甚至更早以前就已發生,難道我們還要繼續讓它持續下去嗎?)
錯誤程序的政策或方案的例子:
1.先擴張行人空間,卻未先紓解車流與認知…
2.先改行人優先號誌,卻未讓人車先了解其設置…
3.先規劃硬體建設,卻無周邊道路完善配套…
4.先改路線,卻未考量乘客習慣…
例舉說明:
未確保人民熟知「機車靠左左轉」的配套(包含汽機車都了解並熟悉),就先規劃與開放,將導致許多機車騎士,想轉就轉,加上汽車駕駛舊習與認知造成輕忽或誤解機車誤闖,這樣不但沒有根本改善問題,反而製造更多事故與衝突。這就是「程序上,未先確保配套與安全,就先規畫實施」(等同把「機車靠左左轉」政策當實驗,嚴重危害交通安全~)
其實,原本規定「機車靠左左轉」並非全部都被限制,只有特定車流較大、路寬或車道多的路段才有限制,因此原本設計大致是安全考量,只是台北等地方較特殊,且狀況比一般縣市更擁擠複雜,因此在規劃與設計上,必須區別個別特殊性與需求,並做整體評估(因為若只考量特定地區,那麼其他縣市民眾經過,恐怕因為不熟特殊規範與特殊設計而造成「難以遵守」的問題。)
九、路口行人安全的實際狀況調查與改善驗證:
路口安全,最根本的問題在「車輛駕駛」的「駕駛行為」,不是單純視線死角,而是有無減速、當有確實減速、依規定路線行駛、身體與視野移動(以避免視野死角發生);再加上行人通過斑馬線時,能夠注意周邊車輛(包含最被忽略的左右後側車輛),才進入斑馬線通過(而不是只要求駕駛,行人卻只顧前方或滑手機….)。
實際狀況,就是實際錄影、人民實際的行為:
針對駕駛調查>可針對駕駛平常的行為,以內外部監視錄下整個駕駛過程,即可確認,駕駛到底是「視野死角」,還是平常開車,根本沒有「遵守交通規則」、根本「沒有禮讓習慣」、「根本在聊天、講手機」….
針對行人調查>而行人亦然,根本不會先去注意周邊車輛(包含:左右後、左右、前後等方向)是否有車輛逼近,然後在行經路口時,嚴禁使用手機、嚴禁聊天,在一般情況下,應專注通過馬路。
從廣泛且深入追蹤「事實」(是指民眾實際狀況,透過實際行為錄影來證明,而非以專家認為的事實調查或統計數據),就能「真正找出問題」,當問題「真的被找出」,問題就解決了一半,否則若「有假」,那麼最終呈現的必然是「退步」、「虛假的宣傳」、「選擇性的統計數據」,最終「車禍與問題」仍持續,等於花大錢,最終看到的不是問題的根本改善….
PS.不要跟我說「有效改善」,實際看整體數據,車禍卻越來越多,根本不符合邏輯,因此「找出事實與有效改善」的驗證方法,能確實呈現問題狀況,不能用書面或口頭報導,這種方式可以廣泛適用到「大車視線死角」調查、「新設施」是否能改善交通安全….等。
十、完完全全的追蹤「整個交通過程」,必能了解整個問題出在哪….
1.個人交通行為:到底是對交通法規認知一知半解,還是根本錯誤認知(有誰能準確回答「交通安全規則」條款?)、平常「交通素養不佳」,如何期待開好車?走好路?也就是平均每天超過數百萬人,各自有自己的「交通認知與習慣」,看似「交通自由人」,實則為「交通不定時炸彈」,隨時會傷害的他自己,甚至他人~
2.全程錄影來看清楚真相:許多爭議無須辯解,誰能「完完整整的紀錄某人的出門開車到回家,一路上的整個交通行為」,即可明白,人們是怎麼開車的?(不論哪個族群,甚至警察,都可以來全程紀錄,然後公開討論,人們到底「是怎麼開車?怎麼走路?」)
3.現在實際強況為何:當學校經常可以看到違規、學生家長不知在哪可以安心上下車?學校人員是否具備交通規劃與管理能力?學校周邊交通設施與停車空間是否符合需求?商店街周邊是否提供適當的停車指引?大型活動場所是否有完善的交通疏運規劃與設施….種種「實際問題」,似乎「事與願違」,又常常相互影響,若不能先找個示範點,集合所有重要單位,透過有相當整合規劃與領導者,如何有效改善「龐雜的交通問題」,若沒有妥善的「交通環境」,人民就難以「遵守交通規範」…..
4.政府是如何做「交通管理」,以及如何「改善交通」?是否能夠公開透明呈現整個過程?(彙整相關交通問題後,提出「典型案例」,供各界省思與改善,甚至可架設「網路攝影機」,讓全民一起來監督,相信重要的「交通路口或路段」,設計一套完善的監督機制,不但能更有效「解決問題」,並可突破傳統「警政人力不足」,唯相關人員,應確保其專業與素質….)另外,找出問題(例如違規),是否只能用「違規處罰」?還是有更合適的根本改善辦法?(例如:有效獎懲機制,其中被舉發違規者,可選擇「以其他方式替代」,並確保「不會再犯」…..或針對「特定缺失或違規」,移轉到「特定協助改善」的機制)….
文/陳站長
2023.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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