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防治不能等~推廣「交通醫生」藉以診斷並改善交通問題

新聞報導:高雄今年罰單收入又編15億挨批搶錢 藍綠聯手擱置(報導來源:聯合新聞網)

高雄市議會審查今年度15億交通罰鍰歲入預算,議員批評,2015年起每年均編15億,卻年年超收,近3年均實收20億以上,預算編列不實,最後遭到擱置…..


真是不可思議!「人民違規罰金」竟然變成「市府預算」,而且早在多年前就被揭露與探討,沒想到多年後,還是依然如故……

每年因為政府「不積極做好車禍防治」,甚至錯誤政策讓交通違規與車禍數量暴增(從十年前車禍20~30萬件,又暴增到十年後超過45萬件),為什麼會「越改越糟?」

問題一、「交通改革」(減少車禍死傷)是否應比市政建設等項目更重要?
問題二、交通改革提案者,是否真的具備「如何降低違規行為」的專業?又是否正確安排適當的單位來執行?(如果執行者「不懂行為改善科學」,怎可能提出有效改善行為的方案?)
問題三、政府認為增加「科技執法」、「加重罰金」…就能改善交通違規?(還有有怎樣的「整體改革方案」,能確實有效改善當今交通違規與車禍問題?)

總之,為什麼年年改革,看不到「全民交通素養提升」,而只有表面的「交通安全宣導」,當全民交通素養不提升(基本交通素質都沒有),如何期待人民遵守交通?(其他花大錢去興建或改善交通設施,是本末倒置的改革方向,因為花同樣的錢在「提升人民素養」,才能確保人民了解相關規範,以及正確使用交通工具,若根本不做好,那其他的改善真的只是杯水車薪,效果有限….)。因此要改革,必須納入「跨領域專業」,否則要改善「交通違規惡習」,不但又錯誤交給不專業的人,讓惡習更加惡化(如同抗藥性),最終即使真正懂「行為改善的專家」也將使不上力…..。

 

2024/06/30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