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防治聯盟

車禍防治不能等~推廣「交通醫生」藉以診斷並改善交通問題

道安改革與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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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醫生:典型「交通工程」導向的思維,想用「工程」來改善交通,結果卻讓「行人陷入危險」,不但無法改善交通,反而讓交通變成「陷阱」。「交通設施」不是「設置就要人民遵守」,這不是「人本交通」,而是「工程交通」。長久以來,政府致力於建設,但卻疏於實際長久的觀察,加上缺乏「跨領域經驗」,亦缺乏「整合經驗」,以致過度「工程思維」,嚴重缺乏「人本思維」..... 繼續閱讀
陳站長:不只在雲林西螺、彰化縣和美鎮,高雄也有太多「新標線」疑似「複製貼上」,而且根本不符合一般用路習慣與認知、不合邏輯、阻礙直行車、動線明顯錯誤、行車空間限縮,反而易造成違規與事故發生......PS.從新聞報導的影像中可以發現,槽化線(槽化島)設置應該與「左轉車道」有關,也就是車輛接近路口準備左轉時,特別規劃「左轉專用道」,同時避免後方直行車佔用直行..... 繼續閱讀
陳站長:國中生與其指導老師及評審,我想沒有什麼可爭論的,畢竟平常在路上確實看到「行人悠哉過馬路滑手機」(危險行為)就像「帝王」一樣(所以才稱為帝王條款)。「人本交通」,不該是「行人為本」,而是「安全為本」「駕駛人也是人」,特別是眾多「交通事故」與「交通問題」根源是來自「違規的人」,而非所有人。不該是「駕駛人」的問題,而是「缺乏受過教導的人」與「違規者」..... 繼續閱讀
建置「路燈+警示」系統,以緊急告知行經該路段駕駛人注意:1.將「路燈警示」安裝於現有路燈,並能夠發揮「閃爍警示」功能(包含日夜間等情況下,均能達到一定的警示效果)、能夠連線控制啟動與關閉。2.建立「路燈警示」規則,讓相關人員依規則操作、使用與管理。3.「前方緊急事故」通報系統,其運作概念參考..... 繼續閱讀
台灣原本被稱為「行人地獄」,現在又是「行車地獄」,怎麼被重罰都不知道?如果民眾沒有「行車紀錄器」,是否就得承受「不白之冤」?現在開車、騎車出門,不但要面對擁擠危險的交通環境,更擔心檢舉、科技執法,即便是一個小動作,都可能引發「路怒狂」,甚至危險逼車.....難道我們就無法更安心、安全地開車、騎車或走路嗎?難道我們每個人要生活在交通恐懼中嗎? 繼續閱讀

陳站長:當交通改革牛步化,尚無「具體可行方向」,恐怕讓改革遙遙無期。
不過,從網路媒體可看到,越來越多人關注、提出相關議題,也有具體指出缺失,也許現在只差,能夠將各方專業與資訊「整合」與「帶領」的人。
以下是我長期關注「車禍防治」的經驗與建議,期望對於未來改革能發揮一點作用。

 

針對「交通違規」,政府應改變「違規處置」方式:(避免只導向「處罰」,而應重視「導正」…)
第一是「教育」:首先就是落實「交通安全規則」的教育與認知,讓全民熟知交通安全規則,然後就是落實「遵守交通規則」。
第二是「導正」:由於過去「不良的交通習慣與認知」,加上沒有即時與完善的「導正機制」,讓全民仍對交通規則「一知半解」,因此對於「違規」(違反交通規則)之行為,予以「導正」,而不是形式化「開罰單」,差別就在於「違規行為」有沒有被「矯正/導正」。(而不是只有「違規處罰」作為抑制違規的手段)。
第三是「維護」:如何讓全民持續「遵守交通規則」,首先就是思考如何確保人民遵守,特別是「自律」(確保民眾擁有「交通素養」),而不是靠「他律」(靠違規處罰來抑制違規行為)。

設法找出「違規行為」,並有效加以「導正」:
事實證明當今「違規處罰」無法改善「違規行為」,因此必須盡速採取「改革」,將「找出違規行為」,導向「違規改善」,而非「違規處罰」。
將交通違規之「科技執法」(違規照相)、「違規檢舉」,不應只是「開罰」,也不能只靠傳統「勸導」,而應導向「違規導正」機制,讓「違規行為」能夠改善與根除。(違規=違反規定,如果「規定不合理」、「設施配套不周全」、「行為人認知不足」…那麼單純「處罰」,並沒有辦法「根除違規行為」,因此要「根本改善問題」,就必須同時做好「相關配套」,才能有效改善違規行為…..)
由於當今「交通管理」的組織與規範流於「傳統形式」,因此缺乏「違規導正」的組織功能與規範(法規及政策配套),導致沒有單位,能更有效「掌握並改善違規行為」。
「改善違規行為」其關鍵不是「交通工程、交通政策或交通法規」,而是「行為科學」中的「行為改善」。
但「行為改善專家」長久以來並沒有被重視運用在「改善交通違規行為」,因此缺乏此「改善經驗」與「功能組織」,也就「無法主導與提供具體改善」。

 

交通醫生:如何有效「改善交通違規與事故」的關鍵:

1.交通領導:具備跨領域與整合執行能力的人,特別是「方案組織領導改善經驗的人」+「交通相關資源與部門整合協調」,以確保方案的執行、相關協調、工具運用、對法規與行為的正確認知。
2.行為專家:結合「行為科學應用」專業,並能有效導入「交通違規行為改善」。
3.管理工具:加上「手機APP行為管理工具+行車行為紀錄」(有效完整紀錄駕駛人的行車動作,才能根本找出「偏差與缺失行為」,然後才有辦法「加以導正」,而不是靠傳統「籠統認定違規」,卻不知哪裡做錯、怎麼改善?)。
4.成立組織:成立「行為改善小組」逐步試辦,並完整記錄過程,作為日後改善與複製擴展的寶貴經驗。
5.建置網站:建置「交通智庫」(有效整合並遏止紛亂的交通訊息,成為「交通信念」引用的主要來源,甚至是唯一來源),讓正確且完整的「交通知識」、「交通技術」、「交通資源」、「交通素材」、教育、宣導、法規等,都能完整且正確彙整(彙整內容經過多次且簡化編輯,而不是粗糙的口述內容或一次編輯,而是可「直接吸收」並「容易理解」的圖文、表格與影片。)
6.推展活動:不論「交通大使」、「交通輔導員」、「交通系列活動」、交通遊戲(參考案例)、交通戲劇等,只要能有效改善交通行為與認知,經過「有效整合運用」,讓「全民交通」得以及早實現。
7.交通改革:… 繼續閱讀

輔助駕駛(自動駕駛),明明不安全、肇事率非常高(如同危險駕駛),卻毫無積極作為,真是不可思議!新聞事件省思~國道又見開輔助駕駛撞施工緩撞車 作業人員:習慣了 輔助駕駛不是萬能!輔助駕駛也有盲點!特斯拉交車必看!自動輔助駕駛好難用...如何正確操作?小訣竅是?緩撞車又被撞!休旅車開輔助駕駛國1銅鑼肇禍 鏟起來~ 疑似又是開輔助駕駛系統 國道緩撞車遭撞...... 繼續閱讀
陳站長:任何企業與單位,應具體列出有關「交通安全」的列管作業,並建立「自動警示與查核」機制,以防人員疏失、換人又忘記交接,進而又發生同樣的缺失。相關單位應重新建立「交通安全」的管理規範與APP運用: 道路施工區域安全防護、施工路段「交管」、「警示」(特別是高速公路、夜間)、施工即時影像分享(施工作業標準與自動系統,以避免工作太複雜而疏忽... 繼續閱讀
陳站長:政府若未提供人民「安全的走道」、未落實改善人民「法治觀念」與「遵守法律」,那政府本身(相關人員)就應加以導正,否則一個不完善的規劃與交通管理、未能彙整並加以改善的交通,卻掌權交通事務,恐怕只會讓交通環境「不夠安全」,要人民如何遵守與信任..... 繼續閱讀
「以人為本」,不該只是「以行人為本」,而是應該「以交通安全為本」(因為駕駛也是人)。所以在判斷「如何改善交通問題」,不該只顧慮到特定族群(例如只顧慮行人),而是考量所有人。問題關鍵就在「全民交通素養」,而非「機老酒」。錯誤歸咎原因,只會讓問題一再被掩蓋或漠視,最後花大錢改設施、做宣導,加重處罰,結果卻出現「違規與車禍不減反增」的弔詭現象,其實這證明了,錯誤歸咎原因,讓其他原本守法者都跟著遭殃! 繼續閱讀

2024/06/30更新

學校交通安全教育

臺灣大學陽明交大
澎湖科大.海洋大學
戲曲學院台北商大
遠東科大公東高工
輔英科大中華藝校
永樂國小.百齡高中
和春學院廣興國小
臺北護大.明新科大
台中教大三信家商
興雅國中.義守大學
.六家國小.獅甲國中
.馬蘭國小.金門農工
東海大學.建國國小
萬里國中.秀水國中
復興高中.逢甲大學
員林家商.國昌國中
協同高中馬公國中
.小港高中.金門大學
大榮中學蘭陽女中
.弓鞋國小.弘德工商
大同學院中山醫大
.平和國小.海青工商
山豐國小.三民國中
玉井國中竹湖國小
.內新國小.昌福國小
實踐大學光武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