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防治不能等~推廣「交通醫生」藉以診斷並改善交通問題

新聞影片:走路邊遭公車撞 男控騎樓被封被迫走馬路

新聞影片:走路遭公車擦撞PO文抱怨 網吐槽:自己滑手機不看路

PS.新聞報導事發地點參考~Google街景圖


陳站長:政府若未提供人民「安全的走道」、未落實改善人民「法治觀念」與「遵守法律」,那政府本身(相關人員)就應加以導正,否則一個不完善的規劃與交通管理、未能彙整並加以改善的交通,卻掌權交通事務,恐怕只會讓交通環境「不夠安全」,要人民如何遵守與信任?(當然,有許多交通事務,權責分離,讓執行者只能被動在有限的權責下,難以施展公權力,以致問題永遠難以根除改善。)

這是典型的「各自為政」(只管自己、不顧其他),進而衍生的交通亂象。因此若要改善交通,不能只是各單位處理,而是「整合處理」,否則看似「已處理」,實際上卻「問題不斷」。

 

按以上影片報導情況,行人、公車駕駛、店家、政府均有一定的責任:
1.雖為私人土地,但大部分都會保留足夠寬度與安全的「走道(公共空間)」,以確保公眾往來權益與安全。
2.政府應以「保障公眾權益」為優先,而非讓過去因制定法規或管理缺失最終導致的問題,變成難以整合與改善的難題。
3.民眾,缺乏交通素養、缺乏交通安全意識,在馬路上遇到障礙,也應依規定注意…(該處不僅是馬路,更是公車停靠站,依法行人應注意;但車輛若在馬路看到行人,也應依規定注意並採取停讓或閃避措施~PS.有關行人之規定似有疏漏,應制定行人注意並禮讓車道上之車輛、行人在馬路與行人穿越道時禁止使用手機或分心等規定)。
4.汽機車違規停車,依規定在公車停靠站十公尺內禁止停車,以免妨礙公車停靠並影響乘客上下車安全。
5.公車駕駛疏忽,停靠站時未注意行人。(但眾多公車站常被佔用,不去改善卻要求公車司機遵守規範,出事後政府與業者卻沒人負責,全由司機自己負責,這就是為什麼全台眾多公車駕駛缺工、離職,因為賺的薪水被扣與被罰到所剩無幾,甚至出一次車禍,恐怕百萬都不夠賠,這還不包括因為壓力、不敢喝水上廁所等因素導致的健康危害。)
6.「公車站設置」應通盤檢討,有許多公車站設置不當,導致車輛違停佔據、乘客上下車沒安全空間、往來車輛動線受阻。
PS.就本件來看,若旁邊私人空間無法提供行人安全行走空間,且旁邊常有臨停車輛,該處就不應設置「公車停靠站」,且公車停靠區,應考慮改畫「紅線」
,以免許多駕駛人誤以為「黃線」可臨停。(特殊劃設「紅線」除公車外禁止其他車輛停車,在高雄公車站就有類似做法,不過成效仍有限,最終還是要靠「交通素養」自律改善。)

 


 

文/陳站長 2023.11.29

2024/06/30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