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防治不能等~推廣「交通醫生」藉以診斷並改善交通問題

新聞事件省思:桃園學區人行道竟劃「路中央」 師生肉身護體險被誤闖車撞


 

交通醫生:典型「交通工程」導向的思維,想用「工程」來改善交通,結果卻讓「行人陷入危險」,不但無法改善交通,反而讓交通變成「陷阱」。

「交通設施」不是「設置就要人民遵守」,這不是「人本交通」,而是「工程交通」。
長久以來,政府致力於建設,但卻疏於實際長久的觀察,加上缺乏「跨領域經驗」,亦缺乏「整合經驗」,以致過度「工程思維」,嚴重缺乏「人本思維」與「行為科學」的導入,才會有一些「離譜的設施與政策」,例如:科技執法(作為改善交通違規的手段)、斑馬線退縮(結果縮減寬度、只做幾個路口,流於形式,甚至有些路口原本退縮,後來竟又改成接近路口…)、持續擴大行人路權與空間並限縮車道(導致車流更加雍塞與危險)…..。

期望,未來別再只顧「工程」,應導入「行為科學」,初期必須先讓更多工程學者,累積更多「使用者經驗」,了解有關「人本」的經驗與案例。然後同時導入「行為科學」與人本方面,相關專業經驗的人士,並充實其對於「交通」的認知,累積其經驗對「交通工程」的改善,甚至「主導交通工程」(也就是由行為科學專業,設計與提供概念,再交由工程研究,然後再進行調整,除了符合工程科學,同時也符合人民使用需求)。

PS.以「停車需求」的問題與改善為例,長久以來都是「政府主導」,也就是政府規劃設置什麼,人民就接受什麼,頂多是民意代表等提出意見,才特別新增或修改。但眾多規劃設置,並未納入「實際使用者經驗」,例如:「停車空間」幾乎沒有讓相關客貨運業者參與,也就是不知道其實際需求,一味的採用政府主導的停車空間去規劃設置,導致眾多「客貨運」違停,進而造成塞車、違規等狀況發生,顯然政府的改革,不能只是「交通工程」(仍未導入各族群代表),所以即使做好,也是政府認為的好,並無法讓實際需求的民眾、客貨運業者等滿意,也很難配合~這就是為什麼我想強調「全民交通」的概念,因為交通不是政府的,若政府不能了解人民實際需求,就不可能設計建置符合需求的交通,導致衍生的使用率根本不高、且造成違規與衝突,反而增加更多人力資源的耗費,更不可容忍的是「車禍不斷」~

文/陳站長 2023.12.15

2023/11/03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