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防治不能等~推廣「交通醫生」藉以診斷並改善交通問題

相關新聞:禮讓行人竟收「2.4萬罰單」!1原因超誇張 網傻眼:寧願衝過去
新聞:交通新制上路,汽機車若未禮讓行人,將重罰6000元。不過,台北一名苦主駕車行駛時禮讓行人,卻收到2.4萬元罰單,「1原因」讓網友傻眼,直喊超誇張。對此,中山警分局建國派出所回應…..經車主與受理告發蒐證影像的交通組、製單告發的派出所警員會勘路口影像後,證實該車停是為了「禮讓行人」。車主申訴成功,罰單已遭撤銷。


台灣原本被稱為「行人地獄」,現在又是「行車地獄」,怎麼被重罰都不知道?
如果民眾沒有「行車紀錄器」,是否就得承受「不白之冤」?現在開車、騎車出門,不但要面對擁擠危險的交通環境,更擔心檢舉、科技執法,即便是一個小動作,都可能引發「路怒狂」,甚至危險逼車…..難道我們就無法更安心、安全地開車、騎車或走路嗎?難道我們每個人要生活在交通恐懼中嗎?

交通違規與車禍改善,並不能靠事後的「違規處罰」,因為等到被罰時,恐怕還不知道為什麼被罰,甚至該如何遵守交通規則!

因此,要改善交通違規問題,不如讓民眾一次搞懂「交通規則」(特別是應當遵守的交通規定、以及有哪些違規處罰),否則大部分民眾對交通規則「一知半解」的情況下,經常會「違規」也是必然的結果。違規若只是單純個人問題還好,但若違規,衍生的「危險駕駛」,將讓自己身陷危險,恐怕還引來暴怒甚至危險逼車。而這些交通衝突與亂象,不能等違規或事故後「開罰」來改善。

 

交通違規處罰,不能根本改善違規:
採取「違規處罰」的方式,是一種「抑制」,一旦不斷「積壓不滿」,就會爆發、引起暴怒、引發恐慌、產生對他人懷疑。
所以要改善「交通違規」,不能只是採取「違規處罰」,因為「違規處罰」將產生「負面效應」,導致民眾對「交通政策」與其他人更加敵對、懷疑他人(把街頭拿手機拍照,視為檢舉人)、一點交通行為就誤以為對方要害他(如變換車道不當、轉彎未禮讓、不耐久候、認為其他駕駛人在挑釁….等各種「情緒化的認知與反應」),使得「交通意外」(不僅僅只是車禍,而是因為「交通行為認知不一」,導致的衝突),越來越嚴重,即因為一個不經意的小動作,都可能被「誤以為逼車」,進而演變成「反逼、暴打」的行車糾紛。(行車情緒惡化,往往來自「交通違規處罰」,特別是「不知道為什麼被處罰」、連續被違規檢舉、不知道這樣會違規、不滿別人都沒事、被刻意連續檢舉…..)。

 

那麼我們該如何「改善交通違規」呢?請見以下連結

交通醫生:台灣如何從「交通地獄」變「交通典範」?

文/陳站長 2023/12/10

2023/11/03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