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防治不能等~推廣「交通醫生」藉以診斷並改善交通問題

行車地獄

有關隧道口交通安全改善建議:1.隧道:應加強速限、提醒前方有「岔路」(標示應設置在車道上方,而不是被柱子擋住的地方),同時增設「測速照相」提醒。2.白楊步道(支線道):從隧道旁緊鄰的支線道,應更改銜接位置,遠離隧道口,避免隧道出來馬上遇到支線道..... 繼續閱讀
「交通亂象」,需要「強而有力的政府」來整合與主導,而非放任大眾各自論述、衝突,或讓交通與警政基層每天有處理不完的交通問題。當人民有「交通素養」,就有穩定的「交通認知」,不會被媒體所左右、不會任意違規、也不會因此導致車禍風險。全民「交通素養」(全民是指所有人,包含政府相關人員)是「交通秩序」的基礎,媒體就不會亂報導..... 繼續閱讀
陳站長:我們的根本問題是「交通素養」不足(一知半解),才會導致的違規與衝突,而不是因為缺少「其他衍生的設施與規範」(特別是"斑馬線有行人不論遠近停讓新制",根本是製造"交通問題",而不是改善交通問題....),可見交通部與相關單位,仍停留在傳統舊思維,不設法改善「人民的交通素養」..... 繼續閱讀
陳站長:機車待轉區之「槽化線」,用意在引導其他路過車輛避開前方機車「待轉區」,因此不該同時排擠「將進入待轉區之機車」,否則依其規劃,機車行駛路徑向左再切右,反而更危險,因為一方面怕左切會導致後方直行車撞上,切回待轉區又怕右側違規直行撞上...... 繼續閱讀
交通醫生:我們的「交通安全」是靠「無數人犧牲」換來的經驗....以本件新聞事件為例,原本可以「預防的車禍」,卻因為相關單位「沒有整合與周全的設計」,導致駕駛人依規定過磅,卻又因為車多被迫停在「車道上」,再加上「沒有完善整合機制」,過磅單位只顧過磅、國道警只負責巡邏及通知、交通單位只負責道路設施規劃,卻沒有單位去整合、稽查、改善這些問題.....結果,駕駛必須「依規定過磅」,等同走入死亡的「交通陷阱」..... 繼續閱讀
科技不該用在處罰 那麼「科技」該如何運用來「改善違規」?「交通素養」提升,才是「人本交通」改革的關鍵~正確使用「科技」才能逆轉「交通亂象」(改善違規與車禍) 關於「科技」與「交通」,如何整合與運用來改善交通問題 關於「交通違規」與「行為改善」問題 「善用科技」才能加速改善「交通違規」等問題 ..... 繼續閱讀
一、改善「交通設施」就能確保「行人安全」嗎?有關報導「改善路口設施」被認為可以有效改善「行人安全」包括:1.Z字型庇護島2.路側停車彎3.路口轉角突出4.斑馬線退縮 二、只改善設施,卻沒有改善「使用者認知」(民眾的交通認知與素養)..... 繼續閱讀
對於「學校」(包含幼兒園等),應強制安排「交通指揮人員」(不論是政府或當地或該校人員),皆須受過政府安排培訓與審核,然後給予相關支持補助。另外,「學校」並非「交通專業」,因此主要由政府相關單位規劃主導,再由當地或學校機關配合,其中對於「學校交通安全」的配合事項,除了「學生交通安全教育」,應同時針對「家長交通安全」進行相關配套之規範與輔導,避免讓「學生家長」成為「交通亂源」..... 繼續閱讀
高雄市議會審查今年度15億交通罰鍰歲入預算,議員批評,2015年起每年均編15億,卻年年超收,近3年均實收20億以上,預算編列不實,最後遭到擱置.....真是不可思議!「人民違規罰金」竟然變成「市府預算」,而且早在多年前就被揭露與探討,沒想到多年後,還是依然如故......每年因為政府「不積極做好車禍防治」,甚至錯誤政策讓交通違規與車禍數量暴增(從十年前車禍20~30萬件,又暴增到十年後超過45萬件),為什麼會「越改越糟?」 繼續閱讀
車禍歸咎「大車視線死角」是「半盲宣導」,規避大車責任,會害死那些「根本沒有察覺大車逼近的騎士」大車有「視野死角」~所以應「遠離大車」,但事實是....行車有視野死角=盲駛=危險駕駛為改善視線死角,強制安裝視野輔助系統,但安裝「視野輔助系統」≠「視野無死角」.....誰放任「盲駛」(危險駕駛)上路?誰來監督?誰在誤導?如果沒有督促並改善,還會有更多受害人..... 繼續閱讀

2023/11/03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