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防治不能等~推廣「交通醫生」藉以診斷並改善交通問題

政府改革

政府改革,係指政府在道路安全方面所做的規劃、宣導、管理等不足所需之改革,因政府規劃或管理與設置不足或缺失,將導致車禍機率增加,影響交通安全,因此政府有責任將車禍發生之因素,納入政府相關規劃、管理、設施等項目所導致的車禍因素,加以探討研究並積極改善,如此即可有效降低車禍發生機率。

交通醫生:典型「交通工程」導向的思維,想用「工程」來改善交通,結果卻讓「行人陷入危險」,不但無法改善交通,反而讓交通變成「陷阱」。「交通設施」不是「設置就要人民遵守」,這不是「人本交通」,而是「工程交通」。長久以來,政府致力於建設,但卻疏於實際長久的觀察,加上缺乏「跨領域經驗」,亦缺乏「整合經驗」,以致過度「工程思維」,嚴重缺乏「人本思維」..... 繼續閱讀
陳站長:不只在雲林西螺、彰化縣和美鎮,高雄也有太多「新標線」疑似「複製貼上」,而且根本不符合一般用路習慣與認知、不合邏輯、阻礙直行車、動線明顯錯誤、行車空間限縮,反而易造成違規與事故發生......PS.從新聞報導的影像中可以發現,槽化線(槽化島)設置應該與「左轉車道」有關,也就是車輛接近路口準備左轉時,特別規劃「左轉專用道」,同時避免後方直行車佔用直行..... 繼續閱讀
陳站長:國中生與其指導老師及評審,我想沒有什麼可爭論的,畢竟平常在路上確實看到「行人悠哉過馬路滑手機」(危險行為)就像「帝王」一樣(所以才稱為帝王條款)。「人本交通」,不該是「行人為本」,而是「安全為本」「駕駛人也是人」,特別是眾多「交通事故」與「交通問題」根源是來自「違規的人」,而非所有人。不該是「駕駛人」的問題,而是「缺乏受過教導的人」與「違規者」..... 繼續閱讀
建置「路燈+警示」系統,以緊急告知行經該路段駕駛人注意:1.將「路燈警示」安裝於現有路燈,並能夠發揮「閃爍警示」功能(包含日夜間等情況下,均能達到一定的警示效果)、能夠連線控制啟動與關閉。2.建立「路燈警示」規則,讓相關人員依規則操作、使用與管理。3.「前方緊急事故」通報系統,其運作概念參考..... 繼續閱讀
台灣原本被稱為「行人地獄」,現在又是「行車地獄」,怎麼被重罰都不知道?如果民眾沒有「行車紀錄器」,是否就得承受「不白之冤」?現在開車、騎車出門,不但要面對擁擠危險的交通環境,更擔心檢舉、科技執法,即便是一個小動作,都可能引發「路怒狂」,甚至危險逼車.....難道我們就無法更安心、安全地開車、騎車或走路嗎?難道我們每個人要生活在交通恐懼中嗎? 繼續閱讀
陳站長:當交通改革牛步化,尚無「具體可行方向」,恐怕讓改革遙遙無期。不過,從網路媒體可看到,越來越多人關注、提出相關議題,也有具體指出缺失,也許現在只差,能夠將各方專業與資訊「整合」與「帶領」的人。 以下是我長期關注「車禍防治」的經驗與建議,期望對於未來改革能發揮一點作用..... 繼續閱讀
輔助駕駛(自動駕駛),明明不安全、肇事率非常高(如同危險駕駛),卻毫無積極作為,真是不可思議!新聞事件省思~國道又見開輔助駕駛撞施工緩撞車 作業人員:習慣了 輔助駕駛不是萬能!輔助駕駛也有盲點!特斯拉交車必看!自動輔助駕駛好難用...如何正確操作?小訣竅是?緩撞車又被撞!休旅車開輔助駕駛國1銅鑼肇禍 鏟起來~ 疑似又是開輔助駕駛系統 國道緩撞車遭撞...... 繼續閱讀
陳站長:任何企業與單位,應具體列出有關「交通安全」的列管作業,並建立「自動警示與查核」機制,以防人員疏失、換人又忘記交接,進而又發生同樣的缺失。相關單位應重新建立「交通安全」的管理規範與APP運用: 道路施工區域安全防護、施工路段「交管」、「警示」(特別是高速公路、夜間)、施工即時影像分享(施工作業標準與自動系統,以避免工作太複雜而疏忽... 繼續閱讀
陳站長:政府若未提供人民「安全的走道」、未落實改善人民「法治觀念」與「遵守法律」,那政府本身(相關人員)就應加以導正,否則一個不完善的規劃與交通管理、未能彙整並加以改善的交通,卻掌權交通事務,恐怕只會讓交通環境「不夠安全」,要人民如何遵守與信任..... 繼續閱讀
「以人為本」,不該只是「以行人為本」,而是應該「以交通安全為本」(因為駕駛也是人)。所以在判斷「如何改善交通問題」,不該只顧慮到特定族群(例如只顧慮行人),而是考量所有人。問題關鍵就在「全民交通素養」,而非「機老酒」。錯誤歸咎原因,只會讓問題一再被掩蓋或漠視,最後花大錢改設施、做宣導,加重處罰,結果卻出現「違規與車禍不減反增」的弔詭現象,其實這證明了,錯誤歸咎原因,讓其他原本守法者都跟著遭殃! 繼續閱讀

2024/06/30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