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改革
政府改革,係指政府在道路安全方面所做的規劃、宣導、管理等不足所需之改革,因政府規劃或管理與設置不足或缺失,將導致車禍機率增加,影響交通安全,因此政府有責任將車禍發生之因素,納入政府相關規劃、管理、設施等項目所導致的車禍因素,加以探討研究並積極改善,如此即可有效降低車禍發生機率。
如何改善「機車路口左轉」問題:增加可直覺辨識看板、LED字幕等。2.透過手機「交通APP」教育與宣導,也許透過動畫...3.隨時稽查與提醒改善,不能等車禍發生。4.避免先推「機車路口左轉」,而是先做好「機車路口左轉宣導」,確保汽機車都熟知「機車路口左轉規定與因應」,才逐步推行,也就是先確保安全與配套,才逐步擴大實施... 繼續閱讀
高雄市議會審查今年度15億交通罰鍰歲入預算,議員批評,2015年起每年均編15億,卻年年超收,近3年均實收20億以上,預算編列不實,最後遭到擱置.....真是不可思議!「人民違規罰金」竟然變成「市府預算」,而且早在多年前就被揭露與探討,沒想到多年後,還是依然如故......每年因為政府「不積極做好車禍防治」,甚至錯誤政策讓交通違規與車禍數量暴增(從十年前車禍20~30萬件,又暴增到十年後超過45萬件),為什麼會「越改越糟?」 繼續閱讀
夜間高速公路車禍,如何處理?高速公路若發生車禍(尤其是夜間),第一時間應立即「預防二次車禍」,同時在發生「或燒車」時,設法取出滅火器滅火。以下整理一些(國道)高速公路發生車禍、火燒車等事故時,應注意事項與處理建議:1.於平時就準備好「車禍處理方法」,以防車禍時不知所措。2.於平時就準備好「車輛滅火器」,並熟悉操作。3.於高速公路(特別是夜間),應身穿「淺色、亮色的服裝」(或穿上反光背心),然後迅速採取相關措施(如打開車輛閃燈、警示後方來車....)4.應強制車輛加裝「夜間警示閃燈」..... 繼續閱讀
任何「交通設施」之規劃設計與檢驗,必須導入幾項「關鍵」1.基本技術:交通專業、交通法規、交通工程、交通宣導....2.視覺科學:任何「交通」,均應考量「識別度」3.聽覺輔助:由於交通路況複雜,過多的「訊息」、標示、花樣...4.現場經驗:設施之規劃與後續改善,應建立「現場經驗值」(因為許多道路工程...5.交通檢驗:有效的「交通檢驗」,類似「重新經歷」的概念,也就是,以「實際駕駛人」...6.廣納建言:搜集民意與廣納建言...7.交通種子:擴大建立「交通種子」:包含培訓專業交通志工,以協助交通相關發展...8.行為科學:許多交通改善,重點與投資均花在「硬體」,卻只有極... 繼續閱讀
最佳「預防」與「預知」工具:(交通管理)手機APP,建議導入並推廣運用。手機APP優點:即時、完整、有電子地圖、可雙向溝通、可查詢、可語音控制、可預約、可導航、可學習、可蒐集建議與車行狀況....PS.手機APP工具,完全是「傳統管理」方式所無法達到的...(但需要平常就了解該APP,並習慣使用... 繼續閱讀
令人遺憾,原本可以避免,或在發生第一次撞擊時,及時制止....但一切都來不及了.....許多交通設施「特殊」,加上民眾「舊認知」(以為路口左邊紅燈,直行就是綠燈)導致疏忽「特殊號誌」而發生憾事~平常我們可以從網路即時監視器來觀察各路口實際交通與違規情況~尤其是這些「特殊號誌時相」的路口(也就是直行紅燈,不代表橫向就是綠燈,有時是車輛全紅,行人綠燈...)~ 繼續閱讀
陳站長:前幾天經過高雄車站前,交通確實有點亂,特別是下班尖峰時段,部分民眾還不熟悉更改路線,造成違規或困惑情形.....從站西路往南走,在建國路時,剛好遇到紅燈,建國路由東往西行之車流,疑因交通指揮不當,先擋住了靠近同愛街路口的車輛,導致後方車輛無法通行,進而回堵到路口中央,進退不得.... 繼續閱讀
車禍歸咎「大車視線死角」是「半盲宣導」,規避大車責任,會害死那些「根本沒有察覺大車逼近的騎士」大車有「視野死角」~所以應「遠離大車」,但事實是....行車有視野死角=盲駛=危險駕駛為改善視線死角,強制安裝視野輔助系統,但安裝「視野輔助系統」≠「視野無死角」.....誰放任「盲駛」(危險駕駛)上路?誰來監督?誰在誤導?如果沒有督促並改善,還會有更多受害人..... 繼續閱讀
陳站長:有關新聞「高雄輕軌逐段通車,如何兼顧安全與便利」報導,我將觀後心得整理重點如下:1.報導不僅呈現「輕軌的交通安全問題」 2.其實也反應 大眾普遍「交通安全意識(薄弱)」,也就是「缺乏交通素養」的問題.....結論:民眾交通素養提升+跨領域專業(包含專業媒體+行為科學+交通運研專業)+交通單位改善問題=共同促進交通安全 建議交通單位,更積極成立:交通顧問群、交通品管圈、交通醫生.....(共同致力改善交通安全等問題) 繼續閱讀
現在社會似乎太偏重於「證明你是錯的」,然後採取「嚴厲懲罰」.....卻不設法取找出「你哪裡不懂、需要什麼?」,然後採取「導正違規、避免再犯」.....為了設法「找出違規」,從現場取締>民眾檢舉>科技執法(透過科技偵測照相檢舉),但「違規人」是找到了,卻偏重「處罰」,而不是「導正」,最終結果會如何呢?違規行為會改善嗎?還是依然存在.... 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