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站長:
對於不論任何車種與行人,過去至今都無改變對於「安全」的要求,因此近來機車爭路權卻誤解陳站長的訴求,從過去對於腳踏車爭路權、行人爭優先權,至今爭機車路權之行動,皆強調先提出安全配套與改善缺失再提路權,堅持該理念並無改變,不該被斷章取義與曲解,陳站長再次重申「先確保安全再談路權!」
「先確保安全再談路權」:
當大家爭「路權」,不該輕忽「安全」,也就是說,做好配套與做好防禦駕駛,若對於行車經驗不足(如新手駕駛),將難以預知路口可能會有竄出的車輛,因此若行經路口未減速,很容易造成車禍。因此請務必了解「路權是權力」,但「安全與義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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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機車族對於「禁行機車」訴求之看法:
我想交通設施規劃,應考量其特性與安全,個人並不支持內側車道開放機車行駛,也不支持機車直接左轉!
(除非該交通環境研究有確實必要、當地政府也願意積極宣導並落實改善,否則不能有多套做法「一下子兩段式、一下子不用兩段式」~)
1.禁行機車(行駛內側車道)問題:
「禁止機車行駛內側車道」(通常指禁止機車行駛於快車道或汽車車道),目的是確保汽車通行車速與避免因為機車突然在車道變換,導致閃避不及(機車左右偏的角度非常大,而且每部機車車速快慢相差也很大,意思就是說,機車會廣大分佈在各車道之間),且許多人忽略,機車轉一點點,其實角度就很大,又其轉彎與變換車道都是瞬間的,同時也有絕大部分的機車騎士是不看後方就轉彎或變換車道,因此就整體機車族的素質與習慣來說,「廢除(內側車道)禁行機車」反而會促使更多機車騎士死傷。PS.另外就是多量汽車行駛時,會增加視線死角,對於突然侵入的機車恐怕難以及時察覺與避免碰撞…
2.機車路口直接左轉問題:
同樣的情況,機車騎士的習慣與行駛,若開放「機車直接左轉」,會使得機車在左轉時與汽車發生衝突(有很多機車騎士,不注意後方就直接左轉的情況普遍存在…),特別是等候左轉與起步,會增加非常大的危險,相信許多機車騎士並沒有足夠警覺性與安全駕駛觀念,因為機車騎士其實只要在相當速度行駛時,輕輕一碰就摔車…..另外就是因為車身並不大(特別是夜間、車陣中、下大雨、缺乏燈光等狀況下),不容易被看到,所以若直接左轉,其實只是增加危險而已。(請相關單位可以用心錄下機車直接左轉與禁行機車道的狀況,應可明顯發現問題並不簡單…)
個人也是機車族,同樣也深受「併排停車」所苦所害,但仍期望先考量現在機車騎士的習慣與素質,如此才能提出一個更符合當時環境需要的政策,否則一但政策實施,並不是簡單把「禁行機車」四個字塗消這麼簡單,還包括汽車駕駛人尚未認知與習慣….等等問題,若貿然實施,會造成有的人知道遵守、有的人不知道因此就沒遵守與覺察(導致進行左轉之機車,遭到汽車駕駛撞上,因為汽車駕駛多半不認為機車可以直接左轉,所以沒有察覺…)….若是發現「政策錯誤」要再改回,恐怕不是「禁行機車」重畫設的問題了…(反而造成一些人採取新政策、一些人沿用舊政策,造成交通更加混亂….因為忽略「任何新舊政策,皆須宣導與認知習慣改變期」,不能說改就改~)
昨天由伯軒媽媽提出「絕對淨空」的類似概念,就是將機慢車道完全淨空,避免任何車輛佔用與停放,不過還有個問題就是汽車停車必然經過機慢車道,這問題必須一併研究,然後制定一個最可行且最安全的規則!
交通違規改善建議:
落實改善交通秩序:「重點不在處罰而是導正」,因為每年違規增加即可看出,違規處罰只是為了用處罰而處罰,忽略違規來自於對法律常識的不足(或錯誤認知),以至於在一知半解的情況下就上路,最後變成了習慣,而習慣要改,絕對不是靠重罰,而是更有系統方式改善(如「個人交通管理手冊」~交通護照:違規記點,可選擇重罰或自律改善,而想改善卻不懂可去上課與諮詢,最後確保不會再犯,否則更加重處罰;另在初期獎勵曾多次違規後來改善者…最後再實施「全民監督」就是讓大家一起來關心與舉發嚴重違規行為,程序上一定要對,若先推動全民舉發,可能造成嚴重反彈)
另外有更多輔助設施,簡而易懂的宣傳、活動,當整體一起來,力量才會大,也才會有效。
由於每年對於交通安全的預算與整合實在少的可憐,因此再不重視,其實要花更多錢去彌補因為車禍等造成的損失,既然如此,又為何不多花點時間去預防,並且把設施做更完善的規劃與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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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最後提出申明:請尊重別人的言論自由、勿再以偏概全,也請勿擾亂個人在自己的版發言…….
陳站長想要保護機車族,並無意與「廢除禁行機車、開放機車路口直接左轉(廢除兩段式左轉)」的朋友對抗,對此被解讀不了解機車族的問題,令陳站長感到無奈…
若執意即刻推動「廢除禁行機車、開放機車路口直接左轉」,請先擬好配套與對策,因為跟政策容不得「程序上的錯誤」(即何者先做、何者次之),一但先後錯誤,導致的傷害難以一時更改與修正,亦即「防禦駕駛」應先落實(即大部分的汽機車駕駛人都有基礎概念,且能夠比以往更注意車況,最好還能改善違規行為),這是個人認為最基本要求!
(以下還有第2頁-回覆網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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