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防治不能等~推廣「交通醫生」藉以診斷並改善交通問題

車禍處理

前言:「有監視器有才有真相」調閱監視器目的是"保存證據",一但沒有即時調閱,證據就將滅失。監視器畫面之重要,是因為"它"可以證明事件發生經過,所以"它"可能是唯一可以證明事件的證據(即使有目擊者與當事人的口述及筆錄,是否據實以告,或是否確實只看到部份而編造非事實的過程... 繼續閱讀
當事人車禍,家屬要調閱監視器,警方隨口說:沒錄到(不然就是沒電、沒裝好、正在維護中...),那我們花錢裝監視器有什麼用?今天(100.8.12)壹電視新聞報導:「獨!女車禍重傷昏迷 調監視器警踢皮球」記者上門警方又改口監視器有電這其實已經不是新聞了... 繼續閱讀
前言:行車紀錄器=鐵証、沒有行車紀錄器=啞巴吃黃蓮=冤枉 專研車禍鑑定的陳站長,看過無數的車禍與案件,也曾經幫助過許多當事人,其中最無奈的莫過於當事人「沒有證據」,因此即使找到全國最頂尖的車禍鑑定達人,也愛莫能助(如紅綠燈車禍,無法判定誰闖紅燈… 繼續閱讀
陳站長: 根據東森新聞於2011.03.01報導,若該件車禍沒有證據或無法判別肇事因素,則應以「無法鑑定」或類似結果提出鑑定意見,而不是讓車禍駕駛人之一方以「無肇事因素」等類似意見作結論,這是玩弄司法,二次傷害死者家屬,非常令人不滿與氣憤! 繼續閱讀
陳站長:幸警方用心偵辦,過濾可疑車輛,再尋找有無車損、掉漆、碎落物、車體受損高度與受害人相符,反推即可查出最可能肇事者。在警方找到肇事者,他竟拿出行車紀錄器辯稱沒有與他車撞擊,但警方比對肇事車輛受損與受害人相符,才讓肇事者百口莫辯... 繼續閱讀
我是地檢署的法醫,車禍對各位車主而言,是一件不願意見到的事,尤其是發生死亡車禍,然而,每次遇到車禍發生時,車主通常會不知道如何處理,基於我的專業和分享我的經驗,希望可以為你減少日後的麻煩。 繼續閱讀
陳站長:幾乎所有車禍當事人都會遇到「保險與理賠」問題,因此政府不能再輕忽,主動關心車禍受害人的請願及訴求! 台灣每年車禍超過20萬件(保守估計),牽扯的是龐大的保險理賠與相關問題 繼續閱讀
車禍調查:警方分兩組,一組是派出所做刑事調查、一組是交通大隊(車禍現場測量與當事人陳述車禍經過),同時警方可能會「誘導」當事人,以填寫制式的車禍調查表(如車速多快、有沒有打手機、有沒有注意前方....實際怎麼問 繼續閱讀
車禍處理步驟:交通事故之發生原因,通常是"積非成是"的違規習慣或"不熟悉交通法規"所造成,所以當事故發生時,第一件事不是吵架,而是理性處理,對於經驗不足者應立即聯絡專業或相關人員協助處理(如事故鑑定人員、交通警察、保險員等...)。 繼續閱讀

2024/06/30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