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防治不能等~推廣「交通醫生」藉以診斷並改善交通問題

2010年03月06日蘋果日報

高市中華一路19巷大樓前供人通行的私有地遭地主架起圍籬,民眾昨自力拆除。林聰勝攝
【魏斌╱高雄報導】高市中華一路19巷「21世紀怡心園」大樓前,一塊供人通行的私有地,地主日前架起圍籬,引發爭議,市府違章建築處理大隊指出,該處圍籬未申請雜項執照,已排定下周五拆除。昨到場會勘的高雄市議員李喬如表示,架設圍籬,發生多起車禍,痛批:「政府沒效率!」並指示助理動手拆除。
這塊私人土地約90多坪,2003年由一位賴姓民眾買下,「21世紀怡心園」管理委員會主委王廣秀說,「農曆年後不知為何圍起圍籬,路寬縮減,雖然還能通行,但很不方便。」李喬如認為,該地根本是既成道路,不能貿然阻斷,「地主圈地後,萬一發生大火,消防救護車無法進入,後果難以想像。」《蘋果》記者昨無法聯繫上地主,無法獲知其回應。

預計下周五拆除
市府官員透露,若是既成道路,地主也不能妨礙公眾通行,但既成道路需符合至少供公眾通行20年等規定,該地7年前拍賣,是否為既成道路恐有爭議。但架設圍籬前未申請執照,確屬違建,訂下周五拆除,至於是否准許申請執照後再架圍籬,需由相關單位進一步研商才能確認。

陳站長:
「私人土地不應影響公眾安全」期望政府應主動調查與了解地方是否還有私人土地設置圍牆圍籬而影響公眾往來安全。
類似的新聞不止第一次發生,但往往倒楣的是過路人。

對於過路人,哪知道那是誰的土地,且經過時,並沒有相關「警告標示」,因此政府有必要增列條文,確保「過路人」的安全。
即一般道路變更足以影響公眾往來安全,必須加強警示,以避免突然的設置改變,造成原本習慣的過路人因此受傷。

另外,有些地主或許無法得知設置圍牆或圍籬是否有安全問題,所以應由地方村鄰里長提供大眾一個溝通協調管道,即發生阻礙通路之設施,請地區大家長協助調查與處理,並且告知地主。政府也應接獲陳情或檢舉後,主動了解,並提供諮詢及相關處置。對於緊急狀況,得經報備相關主管機關,立即拆除。(同時建立「危害公眾安全緊急處置條例」)

 

2024/06/30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