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防治不能等~推廣「交通醫生」藉以診斷並改善交通問題
目前概況 平常每個人都會違規,但並沒有發生車禍,因此從來不覺得「違規」有什麼…..但若發生車禍,往往又歸咎他人,殊不知自己可能也是造成車禍的原因~若不能了解「交通規則、安全駕駛…」,對於開車、騎車、走路將因此疏於「注意或防備」,增加車禍風險,同時一旦發生事故,就可能因此不懂得責任釐清,讓原本受害人被冠上「肇事者」而遭求償與求刑。(懂得交通法規,就能夠有更多保護自己的機會,同時也能被免因一次車禍而毀了人生~)
台灣近年來車禍每年超過20~30萬件(日趨惡化),造成至少45萬人輕重傷、近3千人死亡、違規超過上百萬件(實際上的違規遠遠超過數十倍或更多)、交通建設與投資不斷增加,但交通問題有沒有改善?交通環境有沒有更安全順暢呢?….
(相關數據查詢:道安資訊查詢網、警政統計查詢網 ….)
違規思考


「車禍死傷」與「違規」成正比,違規導致車禍發生,因此若能降低違規,就能減少車禍發生。當今問題在於「違規」偏重「處罰」,未能有效改善(未提出更有效的其他改善方式),以致「違規」數量不但沒有顯著下降,反而攀升,其原因為何?是未來研究與改善關鍵~

抓違規≠改善交通

不論是加重違規處罰、檢舉暴增、科技執法(透過違規照相工具達到違規舉發目的)…均為「問題的結果」而非「問題根源」,也就是「違規行為的根本原因或動機」是什麼?如果不改善根本原因,就不可能讓行為有效改善。

這導致「違規缺乏改善機制」,而僅停留在「不斷地違規>不斷地抓違規>不斷地再次違規….」之惡性循環~

因此必須分析「違規」定義,以及如何找出改善關鍵(導正)。

違規:即「違反規則之規定」,規則指的是「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管理處罰條例」(當然另外還需要遵守的是刑法與其他相關法令)。

改善違規的根本是:提升「交通素養」,但必須同時改善其他問題,因為即使一個具備良好素養的人,若環境不良、設施不完善,亦無法讓人處在好環境,久而久之會受到不良影響、受到損害~因此要改善人民的交通素養,也要改善「交通法規」、「管理方式」、「交通設施」,並「導正違規」與缺失,才能期待整體交通環境的完善。

因此,改善交通的要素可以是:

1.易懂的規則(當今則是複雜難懂的交通規則)、
2.落實遵守與管理機制(避免個人自由侵害他人、避免關說與各自解讀,一切依明確合理規則為準)、
3.合理的獎懲(不是一味的處罰,而是了解為何違規、並使其了解為何處罰,並針對有益的行為給予獎勵…)、
4.導正違規之機制(哪裡不懂就必須讓其了解、同時必須即時、另外給予選擇改善機會,而不是只有處罰….關鍵在於避免再犯)、
5.合理的規範(避免過多個人標準不斷累加,忽略整體實際狀況,導致一堆不合理的規定,不但難以管理、難以遵守,甚至變成日後衝突與社會問題根源,因此過多不合理的規則,應重新制定「分類、分級」,避免「違規程度」輕重不分,使得影響交通甚鉅的「危險與侵權的交通違規」僅輕罰了事,而「輕微交通違規」卻被當犯人看待與重罰,而(有錢有勢)當事人不是不痛不癢,(無權無知)當事人就被侵凌而顯得無助,這完全不是一個民主社會該有的狀態,亦不是管理與改善社會該有的作為~)

PS.現在規範幾乎所有人都會「違規」,那麼我們需要這樣的「規定」嗎?有誰去深入思考研究這些「規則」到底有沒有辦法落實?還是相關配套與整體必須跟著需要改善?
合理的規範(很抽象),若進一步解析:先提升人民的「交通素養」,即能認知哪些交通規則之行為是對的、應該遵行的,不會有含糊不清的認知、不需要等遙遙無期的司法與鑑定單位鑑定(如果遇到疑慮能夠及時獲得充分學習與諮詢協助機制),讓每個人均能熟知、易懂、易遵守的交通規則(別把規則弄得很難理解以凸顯司法威嚴、別訂得過於詳細忽略人民沒有那個高的智能去理解、避免讓規則難以遵守、避免重疊遭誤判或任意解讀、避免司法的自由心證與各自解讀或裁判、避免冗長的學習認知過程….)也就是當今體制存在的問題,長久以來並沒有真正被思考如何改善,使得舊體制本身,成為社會問題的本身(所謂不良的體質),若不改善體制,那麼就難以期待其他方面的穩定與發展…..

相關報導 新聞:科技執法「狂抓違規」三周取締1.3萬件 罰款840萬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L_5Xj6P1OtY新聞:交通罰單收入逾15億 中市警挨批搶錢
https://news.cts.com.tw/cts/local/202011/202011032019294.html

道安網:交通事故大揭秘!108年死傷數據一手掌握(109.02.27)
https://168.motc.gov.tw/theme/news/post/2002271041444
一、30日死亡108年全年初估為2,865人,近4年最高。
二、主要為65歲以上高齡者死亡1,159人(較107年増加92人,+8.6%),其中有579人騎機車身亡,約佔五成,高齡者行人321人則佔行人死亡人數七成;另18-24歲339人(增加42人,+14.1%)。

違規類型 交通違規輛與違規類型:2018 年台灣共有多達 1125 萬餘件交通違規,比起 2017 年還要多出 6.86%

違規第一多:「違規停車」達到 376 萬 112 件,佔總違規 33.41%
違規第二多:「違反速率規定行駛」(如超速)
違規第三多:「闖紅燈及其他不遵守號誌」136 萬 6555

肇事原因 (2019年)警政統計查詢網:A1類道路交通事故-按肇事原因分
交通管制(設施)缺陷:0
(意思是政府在管制與設施沒有任何缺失導致A1交通事故發生)
汽(機/慢)車駕駛人過失:1,702
行人(或乘客)過失:103
違規檢舉 新聞:民眾交通違規檢舉有多狂? 每天超過8000件
https://udn.com/news/story/7314/4936746交通違規檢舉數量:(根據警政署的統計)
2017年檢舉總數為205萬9千件。
2018年增加近30萬件,達到234萬8千件。
2019年再暴增近65萬件,逼近破300萬299萬7千件,
這個數字相較於2017年成長了46.2%,更代表一年365天,平均每天有8211件民眾舉發。
交通違規舉發總件數:12,701,516件
車禍傷亡 道安統計
2019年交通事故(車禍)
總件數:341,972
車禍死亡:2,865人(30日內死亡)
車禍受傷:455,400
問題解決 交通違規與事故嚴重,政府解決了嗎?

1.人行道從路口退縮,以改善行人安全(行人有更安全嗎?)
2.取消機車兩段式左轉、取消內側車道禁行機車(各地方狀況與成效不一及爭議)
3.違規取締~檢舉達人+科技執法(違規有降低嗎?)
4.環保減碳、減少私人汽機車:增加公共運輸工具與設施(實際上私人汽機車有降低嗎?)
5.大型車視野死角事故頻傳,強力宣導「遠離大車視野死角」(大車事故肇因視野死角仍不斷發生?為什麼?)
6.酒駕頻傳,不斷加重處罰(但酒駕是否真的降低了?)
……..

交通願景 與其思考日趨複雜的交通問題,不如反思「交通願景」,然後往健全的方向逐步施行~

1.完善的法規
(若無規則、或規則龐雜難以學習或遵守,那麼人民將難以依循、沒有紀律與規則可循,就不可能有秩序的交通環境。而規則不是有就好,必須符合整體需求,並且避免容易被理解與遵守的規定….)

2.良好的交通規劃與設施
(缺乏整體需求與安全考量,就無法讓交通提供足夠的疏通、簡明的識別、動線等需求…)

3.良好的政策、管理、組織
(若是錯誤的政策或不當的管理,將導致失衡、聚焦於某項而忽略整體導致顧此失彼、猶如朝令夕改讓人民無所適從…因此政策應顧及最大多數人的權益,同時在管理上必須依循整體的規則秩序,避免偏見與個人利益或主觀見解阻礙…)

4.充實人民的「交通素養」
(促進人民了解交通法規、交通環境設施、交通工具、交通政策、安全駕駛與防禦駕駛提升…等)。

5.良好的學習與溝通機制
(建立平台、專責組織、手機APP學習與管理系統、實體窗口提供諮詢與協助並辦理相關活動…),推展「全民交通」,讓人民熟知交通才能對交通負起責任,有別於過去「交通由政府來規劃管理」(卻不積極促進人民對交通認知與實質參與),然後讓社會走向全民交通的時代。

6.「全民交通」的時代~
(交通不是政府的,而是全民的,積極讓民眾參與、熟知交通相關資訊,包括政府如何研究、制定、規劃、管理交通,同時提升「全民交通素養」,才能確保過程中有正確認知,也能才避免錯誤認知,導致反效果~)

資料彙整:陳站長 2020.11.28

2024/06/30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