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防治不能等~推廣「交通醫生」藉以診斷並改善交通問題

台灣每年車禍超過30萬件(其中造成3千人死亡、30萬人輕重傷)
之所以這麼嚴重,是因為長久以來,缺乏「交通素養」,也因此導致「不當駕駛」隨處可見,這些看似無害的「不當駕駛」,一旦輕忽安全駕駛,就會讓自己與周遭的人車受到嚴重的威脅,所以若能夠有效降低「不當駕駛」,就能夠降低「車禍」。

我們可以將「不當駕駛」定義為「缺乏交通素養的人」,這樣的人會缺乏「交通安全的觀念」,同時也可能缺乏「安全駕駛/防禦駕駛」的能力,因此提升「交通素養」(也就是提升:安全駕駛、交通法規常識),就能降低車禍發生、減少交通違規等問題發生。

PS.「不當駕駛」是過去從未被正視的問題,這是因為早期在考過駕照之後,只靠形式上的「交通法規」與寬鬆的「執法」來約制,使得許多「不當駕駛」造成車禍風險,卻仍不自知,因此就整體來說,車禍如此頻繁,問題不僅僅是駕駛人,應同時包含法規過於龐雜難懂、司法與鑑定不精確與確實、交通管理寬鬆、交通設施未能統整,才是導致台灣每年車禍超過30萬件的整個原因,若不同時改善這些原因,單單靠「加強交通取締與重罰」,是不可能有效改善車禍問題的。

 

讓我們先來看看,哪些是「不當駕駛」之影片:


(以下部分車禍影片血腥~請慎入)

馬路三寶氣死人 這些行為你中了哪幾個 (20200524 完整版)

台灣三寶車禍視頻精選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fuLR9-N3lCo&list=PLD1_wJHv0dwuWDfwD0bT4Alv6oHeAU3pZ

【拒當馬路三寶!】嘉偉哥化身教官!冠儀將受震撼教育?!


台灣眾多車禍與「不當駕駛」有關,該如何有效改善呢?

能有效「降低車禍」的方法之一:
讓馬路上「連續嚴重違規之危險駕駛」被揪出並嚴禁其繼續行駛。

網路有許多針對「不當駕駛」(網友稱為「馬路三寶」)錄影並PO上網,直言政府為何不設法改善?不然怎麼能夠放任其上路去危害其他人車安全?對於駕照取得資格與管理,顯有缺失,才會導致台灣車禍如此驚人(台灣每年車禍超過30萬件、造成二三千人死亡、超過二三十萬人輕重傷)。

為此,只是被動等車禍發生,已經來不及,政府應主動去抓那些「嚴重違規」(屬於危險駕駛的行為),同時改善駕駛人素質等狀況,才能確保行的安全。
在所有行為當中,「開車、騎車」最危險,稍有不慎,恐導致他人或自己傷亡(不像有些行為,即使錯了,可以重來…),因此對於開車與其車不得不嚴謹看待,也就是必須讓人能夠熟悉交通規則,並能安全駕駛,才允許其上路;否則,過於寬鬆的規範與管理,將造成難以彌補的傷害與損失。

對於輕忽「不當駕駛」連續嚴重違規(危險駕駛),等同放任駕駛人去傷害自己與他人,這問題的嚴重性,每年帶走超過2、3千人的生命與家庭破碎、同時也造成二三十萬人輕重傷,卻依然被輕忽。

顯見,當今「交通安全規劃與管理機制」過於傳統僵化,對於實際交通安全問題的嚴重性,無法有效改善,如果再用傳統技術或觀念(也就是別再引用舊有的觀念或來源者,而更專業與開放,並務實採用具備實務經驗與能力的經驗),否則無法讓人期待台灣的交通,什麼時候才能安全?

對於「連續危險駕駛」,很容易揭發與根除(只要加以記錄、記點、累犯加重、導正機制、行為改善科學運用、科學工具運用….),問題是舊體制與法規及當今交通環境與社會認知不盡完善,所以即使知道,想要改善,卻力不從心、難以讓有效方案加以落實。

人之所以「不負責任」,其中幾個重要因素:
1.缺乏相關資訊與知識(也就是指:對於台灣交通安全無知的人)
2.缺乏承諾(具結或聲明,而不是空口說白話)
3.缺乏法治精神(未依法辦理或具結負責)
4.未了解台灣車禍嚴重性與問題(大多只看自己、不能察覺他人或整體)

對於嚴重違規、危險駕駛的特性:
1.習慣性:通常會違規或危險駕駛,會持續同樣習慣、同樣地危險駕駛行為。
2.無知或錯誤認知:對於交通規則與認知顯有錯誤或輕忽。
3.連續性:若持續追蹤,很容易得知其連續違規駕駛行為。
4.危險性:會導致自己與他周遭的人車禍風險增加。

總結:
人一旦剛開始「未受完善的交通安全教育」,卻以「考過駕照」就上路行駛,導致事故頻傳。
其中許多人連續「嚴重違規(危險駕駛)」(也就是持續錯誤的駕駛習慣與認知),無法被當今體制及時制止或導正,使得「交通環境極度危險」,因此,從交通行為的開始、過程,均未能讓台灣駕駛人更嚴謹看待「交通安全」,以至於不當的交通行為(缺乏交通素養),持續在馬路上危害自己與他人。

PS.引用之影片,僅供參考,其中並非全部本篇所指的「嚴重違規或危險駕駛」,只是藉由部分影片作為範例,以凸顯普遍駕駛人缺乏正確駕駛認知,因此問題出在政府是否重視,是否能夠「提升全民交通素養」,若不重視,繼續當前的體制與觀念,那麼再多的個別改善措施或政策,恐怕只是應付表面問題,對實質與整體改善,真的極其有限。

另外,對於「監控」聽起來比較會有爭議,可以用其他方法,應該比較讓人可以接受的方法,但其精神必須是「能制止持續危險行為發生」(例如:加強記錄與記點,而不是口頭勸導,因為勸導是指「不懂才需要勸導、勸導未留下記錄將導致下次再犯時,沒有辦法確認其是否已經獲取經驗或教訓」~懂了又犯,就是明知故犯,若不能加以記錄,那麼就「無法累積經驗」與「辨別眾多錯誤」,就無法讓這些錯誤行為改善。)

若用「推行安全才能上路」(不安全就不能上路)等類似概念,相信較容易被接受,然後「循序漸進」(如過躁進,會引起反彈與反效果,其關鍵在於是否有充分的資訊平台、工具、溝通管道諮詢、導正機制、友善的互動…缺乏這些,就會產生「資訊與認知落差、情緒化的反應、防禦性本能反應….」)。

文/陳站長 2020/05/26

2024/06/30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