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防治不能等~推廣「交通醫生」藉以診斷並改善交通問題

(華視 2006-12-06 )
「十大危險路段 沒錢修護改善?」
政府到底有沒有編列經費來修護改善?
…公路總局解釋,危險路段的會勘與稽查都有在做,只不過許多危險路段屬於地方政府,
台南縣政府會過卻沒有禁止大客車行駛,另外,改善道路的費用編列於各地方政府,錢到底有沒有用在刀口上,公路總局也沒有辦法….所以總局只能再和地方政府溝通,架設警語並請警方多取締。

(中時電子報 2006-12-06)
「浩浩蕩蕩走馬看花 官話不痛不癢」  
 
一場奪走二十一條人命的大車禍,造成十二個家庭破碎,
昨天交通部會同十八個單位,浩浩蕩蕩南下勘查現場,
全程卻「蜻蜓點水」,所為何來?令人不解!

地方長久爭取交通改善的聲浪不絕於耳,卻總被上級以「沒錢」二字回絕。
昨日會勘結果,這群人也果真很沒創意,照樣搬出短期先增設警示路標、護欄等「意見」,
與地方「截彎取直」的期待,存有很大落差,這樣的決議,有與沒有差別何在?
 

 
政府每年可以花數百億在改善都市景觀(連路燈造價都比一般貴上四倍以上)
卻「不願」花錢改善危及交通安全的「鄉村道路」!
主管機關實在不能以「地方權限」等推託之詞,來規避(難道主管機關不做監督嗎?)
而地方政府是否確實將預算花在該花的地方,也應受到獎懲…..

不論過去為何,建議現在政府應成立「危險路段改善專案委員會」等方式,之後
應當再公開媒體上(如網站),提供大眾、專家學者、政府相關主管機關等「共同參與及監督」,
並且提供「線上溝通」的機制,讓確實有此專業或建議,能夠有暢通的溝通管道,
而不是把人民的血汗錢,花在一個不知名的包商,然後規劃一些問題重重的道路!
(最好該施工路段之廠商,留下施工紀錄、公司名稱、連絡電話等,以示負責)

至於此專案網站架設後,必定會有一些不當評論與留言,
但必定得先面對民眾的積怨與不滿…之後才能獲得民眾的信任與肯定!

期政府與民眾共同來重視,提供具體有效的方案,並進快加以執行及監督!
 

2024/06/30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