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許多交通事故問題看似複雜,卻可回溯「根源結構」來思考,那麼問題就簡單多了~
舉例「工廠設備操作員」 我們知道,不會讓「缺乏技術與安全的狀況下」,讓人員去操作機器設備~ 但,我們的現況卻讓駕駛人與騎士去開車騎車(等同讓缺乏技術,缺乏對設施安全觀念的人,在操作危險的機器設備,更何況,道路環境比工廠更加複雜與危險~)
因此,根本應是「提升所有的駕駛人技術與安全駕駛能力」,否則其他再好的設備,政策,都難以改變這些危險個體隨時因為不當操作導致的事故風險~
可以說,當基本的要素(駕駛人)具備根本的技術與安全駕駛能力,那麼後面就不會衍生一堆「處理不完的事故」,所以根本是關鍵,絕對要擺在優先與重點處理~
然而,除了上述觀點,也許要考慮決策與影響政策的主管機關,學者,立委等,如果整個體制能改變與提升,就有更大的力量去促進整體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