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0.18
新聞:自家鐵皮屋沒修 30年捐3千萬|中時電子報
嘉義縣也有低調慈善家!溪口鄉何振達平日以修理單車和經營電子花車為業,儘管收入不豐,卅年來卻捐款超過三千萬,連自家鐵皮屋要整修都沒錢,家人不僅沒有反對,也一起加入捐款行列,成為地方佳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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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站長:令人感動!!!
新聞:….(慈善家/何振達)成功之餘,他想到因夜晚視線不
希望更多企業響應:「照顧弱勢,捐錢改善交通設施」!!!
歡迎大家分享、轉貼…
2011.10.18
陳站長:
有許多事,我們或許可以等待,但有些事卻每天都在發生,
我們都知道,這些已經發生的事再也無法讓時間倒轉,
所以我們不能再等待…..
僅以一首詩,呼籲重視社會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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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上許多事可以等待,
但孩子是不能等的,
他的骨在長,
他的血在生,
他的意識在形成,
我們對他的一切不能答以「明天」,
他的名字是「今天」
–智利詩人Gabriela Plistr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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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17
網友在臉書發起串連〔自由時報記者陳鳳麗/南投報導〕年輕女消防r>隊員被酒駕者撞傷被迫截肢事件,陸續有網友在「臉書」串連,發起走上街頭、投票給提出重懲酒駕政見的總統候選人等活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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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站長:
嚴懲酒駕,並支持政府對於喝酒過量之「危險駕駛」,
不論有無肇事,皆應加重處罰,以遏止酒駕危害他人生命!!!
2011.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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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站長:感謝Tony Hsu分享的影片…
行人違規穿越馬路,「一步前一步後,一生一死,一念之間」
馬路一點猶豫都不行,所以請行人不要任意穿越馬路,因為在穿越時
2011.10.15
Vilnius Mayor A.Zuokas Fights Illegally Parked Cars with Ta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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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站長:
政府是不是為了「違規罰金」(違規越多,政府”賺越”多)
如果不是,請嚴加取締違規,否則因為違規造成的社會損失,實在太大
1.因為違規造成的交通阻塞
⋯⋯ 2.因違規造成的民眾之間的衝突
3.因違規造成的車禍傷亡(家庭破碎)
4.因違規導致車禍造成的天價賠償
5.因車禍導致的醫療,保險,產值,無價的親情等損失
….在台灣這樣的嚴厲取締似乎是不可能的….
所以也別期待交通更安全與順暢!!!
2011.10.15
影音新聞:過馬路害腳踏車摔 竟肇逃泡湯去
在 新聞上觀看影音新聞「過馬路害腳踏車摔 竟肇逃泡湯去」。gener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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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站長:
行人過馬路應走斑馬線、地下道或天橋,但如果一定要穿越雙黃線、
本件若肇事者在警方來以前離開,另涉「肇事逃逸」….
違規害人害己,請大家盡量遵守交通規則,若不遵守,至少要注意他人安全,否則肇事,不但要負違規罰鍰,可能還得負肇事之過失傷害(或過失致死)刑責與受害人之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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