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社論》路面防滑應有規範
來源:台灣新生報 2011/01/30
原址: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130/128/2lo9b.html
…尤其是國內騎樓行人道路面鋪設的材質過於光滑,潛在傷害不小於車禍,主管單位有必要建立路面防滑規範,以確保行人安全。
…許多看來乾淨明亮地面並非康莊大道,若是剛打過蠟或是沾到水的光滑地面,常因防滑系數不足,走在其上有如進入滑冰場,譬如家中的浴室磁磚表面溼滑,不要說老人小孩站不隱,即使是反應敏捷的年輕人,在浴室中也很可能栽觔斗。
…行人在經過騎樓時,因商店門口地面使用不同材料鋪設,防滑效果差異甚大,常易失足,再加上有些鞋底材質踩在某些材料上特別滑溜,尤其遇到雨天,往往危機四伏。
私人鋪設的路面建材,甚少思考行人安全,許多臨馬路的建築,講求豪華明亮,門前行人通道或是騎樓地面喜歡採用光滑的大理石或磁磚,有些還在上面打上一層蠟,平時踏在這些路面問題尚小,若是遇到雨天,地表溼滑,走在其上真是如履薄冰。
有些商家為了地面乾淨,勤於洗刷門口地面,自掃門前雪不是壞事,但是洗地的人卻不顧行人安全,拿起自來水管或拎起水桶就直接沖地,洗完回頭就走人,溼答答的路面,任由行人通過,不設任何警示;更有甚者,喜用肥皂水洗地,潑洒肥皂水時完全不顧過往行人,布滿肥皂泡沫的滑漉漉地面,常令經過其上的行人心驚膽跳。
以光滑大理石鋪地世界各地都可見,若這些路面是公共通道,外國先進國家,擁有這些路面的店家碰到下雨,就會如臨大敵,一定派專人拿著大號拖把,細心的將沾到地面上的每一滴水都擦拭乾淨,路面的四周也會放置警告標示,深怕有人會在自公司門口滑倒,因為這種意外事故如果打起官司來,因門口地面溼滑而導致行人跌倒的的店家,必輸無疑,而且愈大的公司會賠得愈重,沒有店家敢冒這個險。可是國人如果在商店門口通道上滑跤,通常都認為是自己不小心,很少會去找店家理論,更遑論打官司了。
日前國父孫女孫穗芬乘車遭對向車輛衝撞,她未繫後座安全帶受到重傷,此案引發立委重視,交通部也修法重罰未繫後座安全帶者,最高可處新台幣六千元罰鍰;國內每年因跌倒造成的死亡高達千人,受傷者不計其數,其中應有很高的比率是發生在公共場所,而滑倒又占大宗;可是公共場所的地面防滑標準卻無規範,標檢局指出,目前國內尚無一致的防滑安全標準,只能建議民眾可以目視及觸摸判斷地面防滑效果,是很可笑的說法;若以因地面防滑不足而造成的傷亡數目,來比較汽車後座安全帶的必要性,公共場所地面防滑立法應更具急迫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