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強化駕駛人的駕駛技能及安全觀念,公路總局在今年六月起開辦大客車駕駛六小時的訓練課程,今年十月一日起,未獲講習證書的駕駛,不得從事大客車駕駛工作,若被查獲將處九千至九萬元罰鍰,參加講習的駕駛,在三年後必須回訓,使駕駛人可以複習相關知識,提高行車安全。 大客車駕駛人定期訓練課程,在六月一日正式展開。依據新修正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9條第4項規定,自民國九十九年十月一日,大客車駕駛應在三年內接受定期訓練才能開車上路,否則依法將處罰客運業者九千至九萬元罰鍰。定期訓練課程內容包含了駕駛人健康管理與壓力調適、營業大客車相關法規、駕駛道德、大客車安全防衛駕駛、車輛性能保養與運輸業駕駛須知。公路總局南部訓練所所長陳新彬表示,報名狀況踴躍,第一日和第二日分別有116人和102人報名,第三天也有90幾人報名。
大客車駕駛定期訓練班6月1日正式開課。記者謝依璇/攝影
公路局開設定期訓練課程,為期一天共六個小時,訓練費為每人600元,多數客運駕駛都認為課程對駕駛人有正面幫助,不過對於要收費感到困擾。客運駕駛徐先生表示:「定期訓練可以補充新資訊,提高駕駛人的知識是滿好的。但是訓練當天無法工作又要繳費,對家境清寒的司機不太合理。」雖然具低收入戶證明駕駛無需繳費,但客運駕駛底薪不高,要出車才有收入,一天沒有出車,又必須繳學費,對駕駛們來說,仍造成他們經濟上的負擔。對此,高姓客運司機認為,就算政府沒有全額補助,也要強制客運業者吸收成本,減少駕駛人的負擔。目前大多數的客運業者無額外補助,而是讓司機自行負擔,不過也有業者例外。因為支持政府政策,國光客運替全部的駕駛人報名,報名費也全數由公司支出。國光客運嘉義站站長謝連仲表示,公司每兩個月就會舉辦行車安全會議,每年也會舉行為期兩天的定期訓練,不過此政策由政府推動效果更好,因為是針對全國,而課程內容也是全面性的,所以公司願意配合。不過未來十月一日後新進的駕駛便沒有補助,必須先取得訓練證書才會僱用。
對於政府開辦三年一期的駕駛人訓練,上課內容司機是否受用,有乘客不抱信心。哲學一林同學表示:「上課歸上課,但實際上路又是另外一回事。」也有客運司機認為,課程內容只達到提醒效果,並不實用。李姓客運司機表示,應該增加瞭解車輛結構及駕駛技術等實際演練操作的課程。另外,客運司機長期駕駛下來,已十分清楚公路的情況,可以藉由定期訓練,讓駕駛人和公路總局交流,如此雙方都有進步的空間。不過相較於沒受訓,舉辦定期訓練課程,乘客比較能放心。
在民國九十六年,政府曾因一起大客車事故,而召訓所有遊覽車駕駛人回訓。陳新彬表示,當時的車禍由於駕駛車速過快煞車不及,導致車子衝出彎道,因此隔年即召訓所有遊覽車駕駛人,針對煞車等行車安全做訓練。而去年十月中又連續發生了兩起重大遊覽車事故,政府因此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9條第4項規定,客運業者應僱用接受六小時定期訓練或職前專案講習之駕駛人,才符合駕駛大客車之規定,否則將處業者九千至九萬元的罰鍰。為配合新修正規定,公路總局南部訓練所將自今年六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舉辦八十六期訓練課程。
圖表一:近年大客車重大交通事故(96~98年)
圖表二:客運駕駛訓練課程
圖表三:大客車駕駛訓練相關之法規
新聞來源:公民新聞「中正E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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