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防治不能等~推廣「交通醫生」藉以診斷並改善交通問題

改革的定義:
查詢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所獲得的解釋:

「改革」
變革、釐革、革新、改變、改良、改革、改造
相反詞 復舊、因襲

「社會改革」
為消除或改善由整個社會體系,或社會中某部分組織所造成的弊端,而推動施行的一種有目的、有計畫的社會運動。

「土地改革」
改善土地所有主與土地使用者的關係、土地利用的條件及土地種種制度的措施。縮稱為「土改」。

「經濟改革」
將現有的經濟制度澈底改變,而引進新的制度。是一種激烈的政策措施。如土地改革、幣制改革、外貿制度改革等均屬於此一範疇。

「農業改革」
對於農業的生產技術、經營方式、設備、制度等有關農業方面的措施加以有計畫的改善,稱為「農業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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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改革並不容易,因為那不是一個人單一想法,而是整體的問題,因此要改革就必須了解改革的問題點與可能的過程,到最後的預期的成效!

交通安全改革,並不容易,一個新的政策,還比較容易推行實施,一個已經形之有年的政策,要改就必須考慮更多更複雜的問題….
曾經聽車禍鑑定權威,張德峻老師提到「車禍鑑定改革」問題,其中談到有關「訴訟問題」之中提到,如果車禍當下,沒有專業指揮調查、沒有相關科學的調查工具、沒有專業與公正的鑑定機關、沒有用心與具備實務經驗的檢察官法官,就難有一個令人信服的司法體系!

車禍訴訟,往往在起訴書、一審的時候,就可能將車禍真相帶往某一方向,因為律師與寫訴訟的人,可能對於車禍的了解不清、對於車禍的相關跡證不察、缺乏追根究底、不能結合刑事訴訟法與最高法院判例的經驗,就無法提出一個完整且具有說服力的訴訟內容,然而當訴訟停留於「文字敘述 、警方事故現場圖」,就很難看出真相,畢竟車禍是動態的、必須有現場調查經驗,才能提出一個較為公正與專業的鑑定,並以其實地做「肇事重建」目的就是為了更暸解可能的其他因素!

當初審的內容已經偏頗,車禍調查的資料不足,如何做出一個公正客觀的鑑定及判決?
而當專業鑑定人在看案件日後的覆議、再送學術機關作重建,結果幾乎都還是引用原來的鑑定資料,不做現場勘查、不積極調查新事證,如何找到問題,又如何還給當事人一個清白?

因此為了肇事重建,往往要花費的心力,不但要提出新事證,加以說明,並且還得花時間去一一反駁原訴訟的疑義….就如同舊的問題,大家已經麻痺,習慣,要改就顯得很困難!

改革過程:
凡是要改變,將會經歷「混亂、觀念重整….」等過程
如果一個決策者、領導者缺乏這樣的經驗,可能很容易受到挫折而在改革的初期就放棄改革!

推動改革的過程要面對的問題:
由於民意代表權益過度擴張、媒體影響及報導渲染、政治因素、當地民眾激勵反應,都將是改革最大問題,也就是說,改革不但要專注於改善舊有的問題,還得要求主導者及執行者面對可能的砲轟及媒體不見得專業的批判!因此大眾要有更長遠的眼光,看清短期可能帶來的不便與負面的效應,在更久的將來,才能享受更順暢與安全的交通環境!

民眾該有的智慧與所扮演的角色:
太過強調民意、尊重民意,有時也會讓整體改革遇到阻礙!此時就需要具有親和力的溝通及協調!
其實平常就要與民眾互動,不能等需要的時候再找他們溝通!

另外也需要培養民眾相關正確的知識與經驗,否則民眾可能陷於「政黨影響」,一畏反對或支持某些短期的方案、長期的建設,到了問題發生時,又歸咎他人,這是非常不負責任的!

因此,有必要「記錄過程」,將民代、主管機關、提案者….相關參與對象,均應紀錄,作為未來可能發生的問題,檢討與負責,否則主事者將會「不負責任」、民意代表為了選民而忽略整體未來的效應,或許現在沒有人用心去「追究歷史責任」,也就讓人民更支持「短視」,忽略「遠見」

許多事,往往經過整理,在整理過程中會比先前亂,但整理後,就能換然一新!因此,現在不改,未來定型後,將更難改,形同腫瘤,造成其他部分也跟著惡化!

最終的成效
在未達到最後結果之前,可能導致部分民眾的反抗,最後未完成之前就放棄!
因此要制定分階段、分區塊來達成一定的目標,讓每個時間點,都有一定的成效或可見的結果,這樣才能讓人們繼續支持!

在整體大改革之前,必須先行試辦方案
如果一次要大改革,可能影響層面太大,且相關部門都還沒有默契,最後導致「大失敗」
因此大改革之前,必須將大的方案切割成小部份,然後再將小部份逐一整合等方式!

現在高雄看交通,真的亂到不行!
到處違規,想想這樣繼續惡化下去,高雄的交通還有救嗎?

因為交通違規頻繁,顯見導致車禍發生機率增加,
難道政府官員不擔心車禍發生在自己身上、難道民眾缺乏素養、還是因為整體交通環境太差、缺乏相關有效的守法教育!

到底還要等多久,我們才能享有一個安全安心的交通環境?

2024/06/30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