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防治不能等~推廣「交通醫生」藉以診斷並改善交通問題

車禍防治機車專題新聞:須兩段左轉 路口無待轉區賭命危停或左轉挨罰 蘆洲逼騎士二選一
2010年05月10日蘋果日報 【楊雅靜╱台北報導】

北縣蘆洲市一處路口設有機車兩段左轉標誌,卻未劃設機車待轉區,騎士只能在禁止停車的黃線網狀區待轉或與堤防路口大車爭道,多數騎士乾脆直接左轉,卻被警察取締拍照,短短兩個月就開出三百多張罰單,民眾痛斥:「實在太離譜!」北縣議員日前邀集相關單位會勘,將協助申訴。
實在離譜
位在蘆洲市復興路口及環堤大道路口的雙向道上,設有機車兩段左轉標誌,但未劃設機車待轉區,騎士只能在禁止停車的黃線網狀區待轉,或停在狹窄的堤後路口,與來往頻繁的大車爭道,許多騎士只好直接左轉,但被站在堤防上的警察「拍」個正著,今年二月至三月就開出了三百零三張紅燈左轉違規罰單,每張罰單一千八百元,遭罰民眾憤慨不已。
協助公所進行改善
住在蘆洲的張媽媽,每天早上必須載小孩上課,三周內在該路口連吃兩張罰單,她氣得大罵:「為了節省交通費送小孩上課,卻被罰更多錢,路口設置不全還要我們負責,實在離譜!」她向議員陳情,並決定向監理站提出申訴。
縣議員李友親接獲多位民眾陳情,日前邀集交通局、警察局等相關單位前往現場會勘。交通局坦承路口設置確有不當,因路口管理維護屬地方公所管轄,將協助蘆洲市公所進行改善。
應以勸導取代開單
李友親指出,該路口標誌不周全,來往大型車輛又多,讓民眾無所適從,已經不當在先,蘆洲交通分隊見此標誌不明情形,沒有立即反應縣府改正,反而趁機在此拍照取締,心態實在可議,並要求警察機關在交通號誌未改正前,應該以勸導取代開單,將協助遭開單的民眾申訴。
民眾接獲問題罰單申訴方式
.在收到罰單15天內向警察或監理機關申訴。
.可在應到案時間內向應到處所陳述意見。
.以郵寄方式進行申訴,需在陳述書上說明理由,並附姓名、地址、電話,罰單正本及舉發照片。
.若對申訴裁決仍不服,可在收到裁決書翌日起20天內,向法院聲明異議。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陳站長
有關違規遭罰,實在離譜!
會說離譜,是因為政府該設置的設施、交通標誌標線,卻沒有劃設,然而取締違規的卻還是在取締,讓人難以接受!

就類似本件,該畫設「待轉區」,卻沒有劃設,且該待轉位置是不能暫停的紅線,明顯是「陷阱」,因此才會導致民眾難以配合,這樣不但讓機車腳踏車騎士陷入兩難,更可能在選擇過程中,發生意外!

對此「政府」相關單位,也該有「責任」與「處分」,不能僅罰民眾,或民眾在該處傷亡,政府反而一點責任都沒有,這是非常離譜與令人氣憤的!

過去或許資訊未加整合,所以標線劃設單位與負責取締的警員沒有共識與相互協調機制,另外就是民眾的反應窗口也應設置,如果特定路段與路口確實有特別需要,可經研究後,採用符合當地需求的交通設施與規範,同時在安全考量下,做適當調整管制!畢竟交通是給民眾用的,如果規定不被接受,則違規就會不斷發生,最後交通也一定會亂!

2024/06/30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