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防治不能等~推廣「交通醫生」藉以診斷並改善交通問題

新聞事件省思~「機車道太窄 屏科大學生不滿誤闖汽車道挨罰」民視新聞


新聞事件省思~從政府角度、學校角度、(以該校大量使用機車族群)學生角度、其他往來人車等,逐一調查與了解,然後彙整出一些新的觀點與事實,再重新思考如何讓現況能夠獲得更好的改善~

由新聞報導影片可以看出,該路段機車擠滿外側車道(通常規劃為「機慢車道」),反觀內側的汽車兩車道僅出現極少數車輛來看,確實有「規劃與管理缺失」,若實際情況發生許久均未改善,則顯示更上一層(指政府)缺乏對於民間自主交通規劃管理有所疏漏(就資源與專業及權責,政府有更多經驗與資源能夠協助使其健全…),也就是「缺乏診斷與改善能力」~
「車禍防治」就是為了建立有效的「交通安全機制」,從政府到民間能夠做到完善,而不是將交通交給特定的人在規劃管理,最終結果卻是「不完善的交通政策、交通管理或交通設施」,使得用路人曝露在「缺乏完善的交通環境」,即使用路人有再好的「交通防禦能力」,也無法完全避免每天隨處發生的意外…..

「交通設施」從規劃前….
應讓機車族群代表參與(當然必須具備交通素養、實際觀察該路段、實際在該路段騎車經驗的機車族群代表為佳),同時也納入開車的代表、校方、規劃單位、民間專業單位、政府等。(依現況,該路段已形成、有相關特定路況與經驗,則較容易後續觀察與改善)

提出較可行方案,並逐步實施與再觀察…..
「最佳方案」不能只是考量「車道規劃」,而必須同時做好「配套措施」,包含:充實所有人的「交通素養」、提升「安全駕駛+防禦駕駛」能力、提供充分的路況資訊、在該路段重點裝設「即時監控」(一方面提供管理者監控、一方面提供使用者與研究者觀察、學習、研究、調查等使用),再加上「交通管理APP」(讓資訊更直接、即時、充分、完整、紀錄…並能作為將來管理與改善依據,與傳統規劃管理顯然完全不同,因為科技管理能做到傳統完全做不到的地步,科技可以充分完整顯示「證據力」來證明有無效益,當然最後要看主事者「怎麼解釋」、其他人「怎麼解讀」與運用…)
PS.傳統相關交通數據與報告,多為個人經驗與主觀見解,如果實際狀況顯示有諸多缺失(如:交通壅塞、混亂、車禍多或嚴重),那麼其提出的交通規劃與改善方案就不可能「有效」…

 


 

過去多年來對「交通設施缺失(導致車禍事故因素)」觀察與追蹤的感想(意指部分交通規劃設計有缺失:如X字型斑馬線、路口綠燈早開、短距離號誌燈不同步…等均出現設置不符需求與管理缺失問題,往往會讓使用者不了解、與一般民眾交通經驗或習慣有落差,很容易造成困惑、混亂而導致交通事故發生。

「交通設施」缺失案例:
1.X字型斑馬線
高雄自新設X字型斑馬線後,有許多設置使用率極低,除了因為該路口行人不多,加上部分路口車流大卻又佔用一個號誌時相,若加上部分行人與駕駛人採舊經驗認知,在橫向變紅燈時就進入路口,將使得該設置無法有效發揮設計的功能,反而變成了「交通陷阱」….顯然不了解高雄交通文化、將國外或北部經驗套用在高雄、以及未落實宣導將讓不當的設施與規劃持續存在著…..

2.綠燈早開、行人綠燈延遲
以高醫(十全路與自由路口)的行人穿越道號誌(規劃設定)為例,該路口在十全路剛綠燈時,行人是暫時維持紅燈,也就是所謂「綠燈早開」,目的是讓十全路左轉進入自由路的車潮可以先行紓解,然而該規劃設置,卻常看到行人在橫向路口號誌紅燈後,就步入路口(當時確還是紅燈),這顯示民眾並未習慣「依號誌作為遵守的習慣」,而是「依舊經驗:看到橫向紅燈就認為縱向是綠燈」,加上該規劃(直行與左轉綠燈早開、同向之行人號誌則延遲開放綠燈)設置後,竟沒有相關積極後續觀察與改善(也就是設置後的幾年之間,仍可看到許多人不熟悉、違反規定),顯然缺乏「現場觀察與改善機制」。

PS.提出以上案例是為了提醒大家,並不是政府每個交通設施都完善(如果政府真的夠專業與完善,就能夠讓人民信賴並遵守;但如果不夠專業與完善,恐怕讓信賴的人民,深陷險境,或造成人民不再信賴政府或其所建立的政策與設施…)。這就是為什麼台灣每年車禍超過30萬件(後來更攀升到40萬件以上)的原因,其造成慘重傷亡,這些並非均為意外,而是人為疏忽所致。(當然並非指交通權責單位應負起責任,而是整體交通組織、經驗、教育、環境、管理、資源配置、體制等問題長久積累的結果,不是單憑個人或某單位就可以改善,而最重要的關鍵在交通高層或從基層發覺做起,而關鍵就在「提升交通素養」,因為有了交通素養,就能了解交通語言,也就能察覺交通狀況,進而改善狀況~)。
在此有個結論:「交通人不是全能」,有許多地方需要更多人才與專業,包含「行為觀察改善專業」、「科技工具設計與運用專業」、「現場管理經驗」、「交通使用者經驗」….等。「交通是全民的、不是政府的」,全民應負起交通責任,因此必須學習相關專業的交通常識,才能對行為負責,一個無知者或一知半解的人,是無法對其負責的(更不是用處罰,就能讓人負責~)。


以「屏科大機車道」的新聞影片來看,很明顯就有缺失(其實缺乏經驗的人不一定看得出來,但只能憑感覺….不過就「具備實務專業的人士」來看,幾秒就能看出缺失與端倪…)

由新聞報導影片,可以明顯看出「機車流量超大」,且汽車流量超小,兩者根本不符比例(這是簡單邏輯就能思考),且依「交通相關安全規定」其規劃設計似乎沒有達到「安全間隔」的要求(意味著政府自己違規,未提供較大安全寬度讓機車能夠安全行駛)….

另外,明明汽車道根本沒有車…..(不知道是否其他時間才會有?又到底流量多大?兩者是否能透過何種彈性的管理模式來取得平衡?)

還有,在重新規劃前,應先確保「相關配套」能夠一併落實,包含「汽機、機車」駕駛人之安全駕駛、讓學校師生、往來人車均能「熟悉此區域交通規範」、加強宣導、試辦「交通紀錄與管理APP」,讓實際數據+使用者經驗+管理者技術與整理管理能夠確實讓交通獲得最佳改善。

PS.爭路權必須先確保安全,如果顯示規劃過於偏重某方(過於主觀或汽車經驗),恐怕無法提供「客觀經驗與數據」,建議:納入具備機車安全駕駛與相關經驗的人士與學生代表,並重新研擬數個方案,同時納入「配套措施」,再依程序實施(千萬別搞錯程序)。

2024/06/30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