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覺經驗科學」跨領域運用在交通改革
「視覺經驗科學」在此是指,騎車或開車時,視覺的使用方式,特別是交通事故分析常用到的詞:「未注意車前狀況」(但其視覺的定義比較狹隘,通常只要跟車前有關的車禍,都套用「未注意車前狀況」(也就是應「注意車前狀況」而未注意,涉有過失),殊不知,實質上的「車前狀況」是指「已然的車前」(已經發生在車前一段時間,通常採用「規定的速限與反應距離」來推算是否來得及反應…),也就是若為「突然的車前狀況」(因為突然發生在車前,依科學數據換算「反應不及」,因此即使採取反應也無法避免),並不適用「未注意車前狀況」)…當然,這只是「視覺」相關因素之一….
實際上「注意車前狀況」的問題,必須先確立有哪些車前狀況(因為過於複雜、難以理解、突然發生等狀況,其實都應該先做好處理與規範…),其中有關交通設施的設置與辨識問題(例如各種標誌設置的位置,似乎沒有一定的標準)….一方面是缺乏「視覺經驗科學」,導致許多標示設置的位置難以被辨識(例如:地上的標線,將因車輛遮蔽,或因「未能提早顯示」等狀況)…以至於無法及時被識別,也就難以被遵守。(以實際交通路況與識別,簡直多不可數,因此若不「事先熟悉與預習」,那麼要去正確認知與反應,將是「不可能的任務」….可將違規車輛加裝「行車紀錄器」,以及重點路段以「實際路況監視錄影」來作為實際狀況之驗證,其證據保證具有證據能力,與大部分人為問答或報告來得實際與有效揭露事實與狀況~)
另外嚴重缺乏「使用者經驗」的規劃
例如:標線設置在地面上,開車與騎車並不一定能夠清楚辨識,其辨識包括:車速、遮蔽、駕駛人視線,是否能夠在一定時間剛好有看到地上的標線(例如:直行箭頭、左右轉箭頭…),若被遮蔽,是否就難以遵守。(通常駕駛人若知道之後,將來就不會每次經過都會再注意,因此視覺的經驗,可以利用「科學工具」,例如電子地圖+APP功能+更新提醒+事前熟悉操作並符合安全使用規定…等方式來輔助,這樣的科學工具,是傳統「人為」難以達到的效率與安全要求…)
改善交通「使用者經驗」是「安全駕駛」極為重要的關鍵
通常大部分的使用者,會經常使用特定路段,也就熟悉各路段的路況,因此「改變駕駛行為模式」(通常「駕駛行為」是任由發生,僅透過「規範與處罰」來制約,除了有些透過「教練要求」,能達到「較高的安全駕駛能力」與「熟知交通法規」的狀況),是改善交通非常重要的觀念與方法,另外要確保「新舊政策能落實到所有管理與使用者」,可以透過「數位科技」之工具來輔助….例如:駕駛人出門前,先查看電子地圖(電腦版或手機版的地圖APP)以熟悉「怎麼走」(才不會對路況不熟,又邊走邊看導致分心,同時妨礙交通…)。
運用「完善的地圖導航系統」(將交通與規範的資訊整合,而不只是單純的電子地圖導航…其中包含:動態規範與控制,以確保或預知狀況前,能加以疏通或避免事故發生)。使駕駛人先熟悉各路段與路口的狀況,加上完善的地圖導航系統,對於增加突發的狀況,必然可以更加掌控,同時有利於「新政策或路況警示」即新改變的規定或狀況,發揮及時「提醒與更正」的作用,避免駕駛人用「舊認知」(不知道政策規定與路況改變了)….因此有餘裕的注意力去應付眼前的其他路況。
還有「違停與停車規劃及系統」問題與改善
許多「違規停車」是過去長久以來被忽略能夠有方法可以改善,因為過去大部分靠宣導與「違規舉發」,作為管理交通的手段(但成效卻不彰,因為違規停車依然存在,而且有惡化趨勢),顯然無法有效改善「違停問題」。
因此就駕駛人經驗「要怎麼停好車」,並不是駕駛個人可以決定或改善(可以改善的只有駕駛人的法律認知、意願與方向盤控制),若沒人能夠統整停車與交通問題,並讓大部分的人能夠接受與信賴,那麼「停車問題」終究無法靠單獨部分(例如只考量現場察看與劃設停車格,卻未統籌供需與如何有效導入停車資訊),來獲得改善。
以市區路段「停車格供需」並沒有統整,駕駛人也沒有「良好停車習慣」(並沒有資訊確實告訴他們開車到哪,可以立即給予停車導航協助…所以只能「到現場目測是否有停車位」…),另一方面是過去沒有真正去教導「如何確實遵守、怎麼使用工具(如果沒有工具,就只能靠傳統目測方式找車位)」,因此任由民眾各自行駛,習慣違停就違停(然後再等舉發處罰)、習慣遵守就遵守….若未「統整停車系統」,那麼再怎麼溝通與宣導「請勿違規停車」,其改善違規停車之成效仍,當然是有限的。所以先把「停車系統」做到某種程度的完善,再將重點放在後續「如何導正並落實停車習慣」,就能更有效且根本改善違規停車問題。
PS當今組織功能與經驗有限,因此需要跨部門整合的人才來整合,避免由交通或過於專責單位來做整合,以避免過於「工程導向、財務導向、司法導向…」的問題,而整合領導者,須具備溝通協調、對整體了解、能夠有效落實方案…
文/陳站長 2020/0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