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防治不能等~推廣「交通醫生」藉以診斷並改善交通問題

在網路很容易搜尋到「違規影片」,但違規如此嚴重,為什麼不見改善?

從網路影片中,有許多是「車禍影片」,而車禍源自於「嚴重違規」與「疏失」(過失)

在研究如何改善違規之際,先釐清違規的根本(人民的交通素養),再將違規與相關法規、設施、規範、現況、管理體制整體相關影響深入了解,就能找出解決之道。

 

有關違規影片眾多,暫提供以下影片做探討分析~

台灣職業駕駛違規肇事資料庫(影片)


當台灣人民缺乏完善的「交通素養」(對交通法規與設施一知半解),就難以遵守交通,
也就是使用錯誤的交通行為(違規)開車或行走在路上,這些「違規行為」是根本…..
偏偏後來的管理機制(交通取締與宣導)難以發揮改善的作用,因此眾多違規的民眾,
從來沒有真正了解「交通規則」(不是可有可無,是必須遵守的),
最終導致「交通惡性循環」,人民依然不熟知交通法規,然後不斷地違規,
而政府(警察)疲於奔命,取締違規、處理車禍、不斷調解、召開鑑定、開庭審判….
最終,還是沒有機制來改善違規的根本問題~人民的「交通素養」

政府的體制過於陳舊,是諸多問題無法有效改善的根本原因,
加上體制並未有效加以整合,讓經驗可以獲得增長(反之,就是窮忙於違規或車禍之後的處理,以致沒有多餘資源與時間放在「改善素養」與「車禍防治」上)。

從「組織設計」來看,當今的組織職能設計以無法應付處理問題,
若要改善,可導入80/20法則,讓80%的能量維持現況,但至少20%放在升級、研究與改善,這樣良性的循環,就能逐步改善管理體制,也就能增加效能,回推影響其他80%,這樣才能期待政府體制改善,也才能期待我們的交通環境獲得更完善的規劃、導正與管理。

PS.違規改善絕不能靠「違規取締」(沒有人願意被取締,但關鍵是「違規行為」是否被導正改善,而不是只「處罰」卻不管改善與否。)

2020/04/17 文/陳站長

2024/06/30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