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命比減碳重要 紅燈右轉不開放
聯合新聞網 2008/10/16 07:30 記者蔡惠萍/台北報導
很多駕駛人都曾因紅燈右轉吃到罰單,內政部長廖了以日前從「節能減碳」角度,要求警方評估開放紅燈右轉。不過,交通部認為,開放紅燈右轉一年雖省下一億元能源支出,卻可能要多付出廿一億元的「生命成本」,考量人命比節能減碳更重要,所以「原則禁止、例外開放」的條件不會改變。
台南市七月間創全台先例,全面開放市區道路機慢車紅燈右轉,不過警政署仍認定違法,在實施一個月後決定收回成命,仍維持部分路段開放的作法。根據規定,開放紅燈右轉要有配套措施,包括號誌燈增設右轉箭頭綠燈、畫設右轉專用車道以及調整機車停等區與機車左轉待轉區。
據統計,全台二萬七千餘處號誌,開放紅燈右轉有一千二百五十九個,約占百分之五。運研所訂出符合紅燈右轉的道路環境,可再進一步開放約二百五十八個路口,如果修法全面開放,估計約需耗費近九億元改裝號誌。
台灣實施禁止紅燈右轉多年,違規可處六百到一千八百元罰金。不過,廖了以上任後指示警方評估開放紅燈右轉,警政署也在七月間發函各縣市調查意願,但是沒有一個縣市主張全面開放,有十個縣市明確反對,主張維持現狀。
因內政部指示,警方昨天在交通部道安會報提出建議開放的評估報告,但遭到交通部的強烈反對。運研所組長陳一昌指出,去年交通死亡車禍中,有一○七人是死於紅燈右轉,占總交通死亡事故百分之四,付出的生命成本遠遠超過節省下來的能源成本。路政司官員私下說「活著才能節能減碳啊!」
警政署交通組長陳伯壎說,全世界只有美國跟大陸全面開放紅燈右轉,是因為「他們的路夠寬」,台灣路幅寬度不足,加上民眾守法程度不夠,目前沒有開放條件。
曾提案修法主張紅燈右轉不罰的民進黨立委王幸男認為,紅燈右轉應該採「原則開放、例外禁止」,在交通繁忙的道路當然不適合開放,但郊區或交通量比較低的地方,「沒有汽車,一排車傻傻的在那裡等紅燈幹嘛?」明顯浪費大量的時間與社會成本。
陳站長:
最近陳站長在民族路上由南往北,經過六合路時,發覺慢車道提早變為紅燈,要讓快車道汽車可以在此時間右轉,而不會與機車衝突!(對此,部分路段提早讓慢車道紅燈,讓汽車可以在此時右轉,是一個很好的政策)
一般來說,汽車要右轉是一個問題,因為汽車右轉可能出現的狀況很多:
1.到底要在哪裡開始準備右轉(如到達路口後,還是先進入慢車道再右轉)
2.右轉時有許多汽車駕駛人不耐久候(特別是計程車)直接右轉,根本不理會是否有機車
3.右轉時,汽車到底是不是要等到完全變換號誌燈後再轉比較安全(因為直接右轉,可能無法清楚看到是否還有機車通過)
4.同樣紅燈開放右轉綠燈時,為何不能開放機車右轉
5.在高雄市所遇到的狀況是,有大約八成的機車紅燈右轉
陳站長認為,沒有必要普遍實施紅燈機車不能右轉(設置右轉綠燈)
至於有關單位的研究與數據令人質疑(不能做假報告或為了「禁止而禁止」然後又主觀認為機車紅燈右轉容易發生事故)
PS:本篇相關內容陳站長所指的「機車紅燈右轉」是指慢車道設置有紅燈時右轉方向的綠燈號誌;不是指紅燈可以右轉)
關於目前許多交通政策實施的疑惑:
1.請問是哪個單位研究的報告(我想是哪所學校研究的)
2.該數據(機慢車紅燈右轉開放會導致車禍發生率)如何取得,請公開
3.如何證明機車紅燈右轉會導致意外
4.停車格設置寬度到快車道,請問發生事故機率高,為何不限縮至慢車道
在高雄憲政路段,經常可以看到機車直接左轉斜向行駛,穿過雙黃線,到達對向車道,然後還逆向行駛一段距離!諷刺的是,該路段就在「高雄市監理處」前。對於機車停等區用意在於保障機車安全,同時也是研究出機車在前可以快速疏通,而不致於亂竄(但這問題好像都是研究單位的想法),其中停等區劃設到快車道上,顯然極危險(1.機車隨時都可能進入開區,如果突然變為綠燈時進入,即可能會使後方已啟動之汽車撞及,而且汽車啟動時,很難去注意突然由左方進入車前的機車或腳踏車)
5.機車專用道(或優先道)在部分路段形同陷阱,為何還要設置
在高雄市大順路(建功路至九如路間)設置的機車優先道,亦在規範機車行駛其中,也要求其他汽車禮讓機車先行,但該路段違規併排停車,且設置路邊停車(只要開起車門就會碰到機車)相當危險。如果有路邊停車格,且機慢車道寬度不足,則建議取消該路段之慢車優先道或慢車專用道,將中間車道與慢車道改為「混合車道」。除非加強取締違規併排,並將慢車道寬度加寬(至少三輛機車手把寬度,可容納一般車速,兩部機車安全通過距離原則)
6.警方加強取締可以減少事故與違規嗎?
(就現在來看,似乎增加取締,反倒是增加違規)
也就是說,警方取締違規最終目的是為了降低車禍與違規;還是為了增加違規罰金收入,
如果確實是為了降低車禍與違規,那就應該想辦法「教育、獎勵、導正方案…」等研究,而不是一直停留在「開罰單」
陳站長的經驗:
機車會發生違規與事故,問題不在「是否開放紅燈右轉」而是普遍對於「交通規則」的輕視與忽略其嚴重影響,所以要研究改善的方向應是「如何徹底改善駕駛人行為」(由內在自主改革,而非外力處罰方式來強迫),因為外力處罰與強迫,只會徒增駕駛人的「不爽」,且可能導致經濟上的問題(特別是罰金數萬元,足以影響貧困的家庭經濟);但如果政府是為了「龐大的交通違規罰金」繼續重視「交通違規處罰」,最後受害的將是大眾。(因為罰金收入,在怎樣也比不過因傷亡與財物損失可能衍生出的負擔,其中包括醫療、失去生產能力、因情緒失落導致的社會成本、可能導致的偷竊暴力與犯罪)
個人認為,可以顯著降低車禍的方法就是「降低違規」,
也就是違規頻率過高,則發生車禍機會絕對增加,
如果每個人都能夠從「降低違規率」著手,或許就有機會改善交通與減少車禍。
降低違規運動:
一畏制止或處罰,不如疏導
就事實認知,每個人都會違規,如果每個人減少違規,就能夠減少車禍
如何推行與口號:
1.不急就不要闖紅燈,要闖紅燈就必須讓左右來車優先
2.「簡易的交通規則」概念,並大力推廣(不是片面,也不是全面,而是針對重點,並找出簡易的方式讓大家知道哪些需要絕對遵守的交通規則)
3.大家一起來,相互關心、相互督導與糾正(必要時,請大眾一起來檢舉,但被檢舉人不是被開罰單,而是先勸導,並要求其對於違規行為要有正確的認知,最後能遵守)
4.相關交通設施與政策的配合(對於嚴重違規併排問題,就是停車位不足,會該地點有人群聚集處,所以針對特定地點,應加以研究如何疏通或改善其交通阻塞與違規問題,如果相關設施不改善,僅一味叫駕駛人配合,不但會有反效果,最後還是回到原點)
最後,期望有關單位相關協調與配合,並增設「交通改革網站平台」供大眾提出見解,並邀集專家學者,特別是具經驗的人士參與,逐步推廣與實施,以改善交通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