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防治不能等~推廣「交通醫生」藉以診斷並改善交通問題

車禍影片案例反思問題根本與改善,有時我們會發現但專家與相關單位沒有發現的問題~其關鍵就在「現場經驗」。

PS.今天參加論壇後,與一位交通學者搭車在高鐵路上,在準備左轉進入高鐵時,看到「路口植栽過高」,直覺該規劃設置嚴重遮蔽視線的缺失,駕駛人經過將因為視線遮蔽而導致車禍發生~
然而,植栽難道不納入「交通安全設施規範」嗎?否則怎麼會在高雄眾多路段與路口「植栽過高」呢?偏偏相關單位「都沒發現」,然後類似車禍不斷發生~(又因為調查事故「沒有將相關重點調查與記錄」導致問題從未被重視與改善,同時日後專家學者在研究時,也無從了解「實際現場狀況」,讓如此簡單的缺失問題,從規劃、設置、管理…一連串「疏失」,即使有人提出,恐怕又在缺乏「現場經驗」而被漠視了~)

「學者」或「坐在辦公室裡想辦法」若不到「現場」長期觀察與實地了解,就無法確切知道該地區的狀況…..因為「交通問題在現場」,若只是研究所為數據或報告….卻不長期觀察與了解「現場缺失」,恐怕只會讓同樣缺失(因缺乏現場了解而導致的缺失)最後造成事故…..。
其實在工廠管理與服務業的「現場經理」就是一個極佳的概念,因為現場經理在單位裡扮演重要的角色,一旦沒有這樣的動作或角色,整個問題與狀況就無法及時掌握與處理…

1.推估許多車禍路段或路口經過是萬輛次,居然沒人看到「路口植栽過高」遮蔽視線,而這樣的植栽(遮蔽物),將造成駕駛人視野死角,無法看清路口狀況…(若駕駛人能夠普遍教導「安全駕駛」,就能察覺與反應,也就避免因為公務人力不足,而無法及時發現問題的窘境~)

2.相關單位對於「路口安全規範與管理」嚴重疏失,但所有數據僅記錄「當事人違規」,幾乎不記錄有關「交通設施缺失」,以至於該路口,一再發生車禍,卻一再沒有改善…

3.「從一個點的缺失,即可反推其他點」,因此延伸出所有路口,只要有「事故防治小組」,專責去現場勘查與並檢視錄影,即可確認現場缺失狀況,並提供給專責改善單位去改善(或最好的方法,就是全部由「現場路況改善小組」全包,直接由該小組檢視相關交通設施並錄影,然後將進行該組內的修繕工程組,立即安排修繕(不用再另發包,也別再等經費或安排,直接最快,又精確,又能即時改善過去相關缺乏現場經驗,導致的缺失~)

問題別再「看個案」,也別再過度專業(若因缺乏整合導致學術專業,無法有效與「現場經驗」結合與回應,讓專業與現實落差,最終兩者「各做各」、互踢皮球,卻不知根本問題與改善方法~)所以,最佳組織設計,不應再用傳統思維與舊體制,因為那無法真正看到問題,使得組織「窮忙」於各種工作,最終無法有效運作,導致問題無法改善~

PS.其實,關鍵不在底下執行(將帥無能,累死三軍)因為底下組織功能設計,是依照上面的命令指派與行事(除非底下被賦予「自我檢視與學習改善機制」,否則問題必定要由高層與基層經驗緊密連結,以獲取基層實際經驗,才能做對決策,並且根本改善問題~)

另外在高雄五福與中華圓環進行「路口優化」,但個人認為「看不出優化」在哪,倒是發覺「短距離號誌不連鎖」,且駕駛人誤看遠方,而看不到頭頂上的號誌,根本是「陷阱」。(為了確認是否有此情形,我在現場觀察,也確實看到有車輛「誤看」情形…..而「短距離的號誌不連鎖」類似設置也許為了舒緩左轉車潮,卻未顧及另一方向駕駛會有「誤看號誌」的情形,也就是顧此失彼,為了改善A問題,卻衍生B問題,而此情形不僅發生在單一路口,包含中正與中山路圓環也是一樣的問題(明明號誌已經改變,在號誌底下的汽機車駕駛人卻不動,因為號誌在頭上,根本看不到,竟然這樣錯誤的設置超過多年,卻依然沒有改善)….若不改善「號誌」能夠被清楚識別、避免誤看,就必須確保行經駕駛人的任何角度、位置,都能依經驗辨識,如果無法達到、會產生誤看,就必須設法改善….不要讓一個缺乏「使用者經驗」的人來設計與管理,因為那是「交通設施安全」與否的關鍵要素,一旦被忽略了,就等同製造交通陷阱…..馬虎不得。)

文/陳站長
2020.12.07部分修改
2017.10.28原文

2024/06/30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