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防治不能等~推廣「交通醫生」藉以診斷並改善交通問題

本文希望大眾關注的並不是當事人的狀況與警民衝突,而是要關注類似通案的根本改善方法,特別是整體交通安全的改革之道。

新聞事件省思:
類似新聞不是個案,而是通案,而這種狀況其實已經在各地逐漸惡化中!

違規不僅僅是違規,當「違規」已經普遍失控時,就是大量車禍的前兆,會發生類似的新聞事件就不令人意外了~

以下為一則違規被取締導致的警民衝突(新聞事件影片):

 

 

對於違規問題長期觀察:
違規問題,長期不被重視,所以「違規變成合理化」,以至於連警察都管不了(或不太管)?最後就是每天在街頭可以看到「越來越嚴重的違規」現象,當然還有普遍的車禍案件~

早在幾年前就已經察覺,整個體制並不重視違規的嚴重性,只顧著各單位自己的專業(但卻缺乏整合者),並沒有足夠的能量與資源投注在違規改善,更別是車禍防治了~

而由於違規改善不被重視,自然就不會有明顯的「績效」,因此大部分資源與制度皆放在車禍後的處理,殊不知「看不到的車禍防治」才能根本避免問題發生,然而很少人注意到,因此實在難以推動與改善這樣的問題~

 


 

原本偶發的違規,是可以接受的,因為數量少,對影響交通自然就少!
但問題來了,每個人都只看到自己的方便,加上警方受勤務規劃與政策上的約束,而無法達到有效改善違規的能力,結果就是「違規變成合理化」的事實~(與醫療觀念雷同,若不能對症下藥,下的藥過度或不足產生副作用或抗藥性,就會導致個體無法健康,反而病情更加惡化~)

因此可以推論,一個人違規,絕對不會只在一個地方、一種類型,而是在大部分地方、大部分時間、大部分類型上(例如:騎士在小路口不會停等紅燈、不會禮讓行人、在人行道上騎快車、不會保持安全距離、不會注意公車停靠與駛離、有縫就鑽、對狀況缺乏注意能力….這些幾乎都是某種程度的「危險駕駛」除了讓自己身陷危險,更會影響他人路權與安全),若加上其他人違規,必然可以推估整個違規機率與衍生的車禍案件,最後結果就是每年超過數十萬件車禍~

用以上概念推論來單一縣市的違規數量:
(希望有人可以把這實際數據加以實際現場調查)
一、違規人數預估5萬人x每人每天違規數量20件=每天違規數100萬件
二、若以機率來計算,每1千件違規,就會有1件車禍,則每天會有1000件車禍

「違規會造成車禍」是必然的結果,因此重視違規改善,就能有效減少大部分車禍發生~

從違規行為的結果,反推根本,就是「那些年」所訂定的規範,僅適用那些年的交通量與文化背景(那時候大家還算守法)

但數十年來並沒有在教育上、宣導上、功能上提升,因此從大眾違規、警方取締模式未能有效改善,加上民眾其實根本就缺乏交通規則的內涵,更別說遵守交通,因此整個社會就一直停留在問題的表面,然後經常上演這種取締與求情的戲碼,難道我們還要這樣看下去嗎?還是從高層開始擬定新的方案?別坐在辦公室裡,走入地方、接觸相關具備實務經驗的人士,進而整合相關代表,探討未來改革方向,然後再由政府修法、提供相關資源,推展相關運動與活動,才能期待我們的交通安全,能夠徹底改善~

至於違規行為的改善,應從設計有效的交通學習模式開始,其內涵包括:
1.大眾對交通安全的價值觀提升、
2.守規對整體影響、
3.保障生命財產的風險觀念、
4.友善的互動與學習模式、
5.交通狀況體驗(初期影片模式,未來結合虛擬動態介面,模擬整個交通重要狀況)、
6.個別諮詢診斷(交通行為醫生)、
7.相關設施配套改善(例如停車問題,應從科技工具的導入與運用,來思考停車導航結合手機的運用、整合停車資源,才能跨出傳統管理障礙,解決當今許多難以解決的問題)
8.獎懲機制的運用
9.分階段實施(初期能預期哪些狀況並提出處理方案,最終整體逐漸改善後,就能將整體資源正常化運用,也就不再一天到晚衝突或浪費在不必要的事務上)

以上零散的想法,還請各位閱讀時費點心思,期待跳脫過去思維,能夠找出一個可以改善問題的更好方法~

文/陳站長 2015.12.21

2023/11/03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