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防治不能等~推廣「交通醫生」藉以診斷並改善交通問題

主旨:全民反酒駕連署


連署訴求:
台灣因為酒後駕車造成車禍事件層出不窮,多少家庭因此破裂,而這些駕駛人大多數只是輕判緩刑、賠償、吊銷執照…等等!自己一時的自私不負責任的行為造成別人家庭的破碎,付出的代價往往使這些酒後駕駛人學不到教訓!

此次聯署活動主要是希望司法可以正視酒駕問題,美國酒駕造成用路人死亡為2級謀殺!日本則是鉅額賠償,且免不了牢獄之災!我們希望民眾因為”重法”重新思考、並約束自己行為,減少或避免酒後駕車的行為發生!

2個星期前,高雄市發生一起酒駕車禍,造成一名婦人身首異處慘死,3天後婦人先生也因為傷心過度而猝死,肇事駕駛因為家境富裕,事後也沒有道歉,一付靠錢解決就好的樣子,新聞最後說,該名駕駛復原後,必付出”法律代價”這四個字看來沉重,但是守法的小老百姓都知道,所謂的”法律代價”不過就是賠錢了事、緩刑、吊銷執照罷了!誰知道3~5年過後,肇事駕駛就會學到教訓不會酒駕了嗎….

希望所有人都可以知道”司機一滴酒,親人兩行淚”這個道理!大家一起來連署!

自發起短短24小時,已有2000人響應連署,代表著酒駕這個議題,有多數人關切!今天我們在這裡是希望能有具體的辦法,及理性的訴求,讓司法能修法!

在此提出幾項具體的辦法
1.希望能有有力人士出來主導集會遊行,倡導酒後不開車,並提倡修法,讓口號不再是”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而是”喝酒若開車,重刑將臨頭”而遊行時間就在5月13號母親節,用意希望當全國都開心得在過母親節的同時,提醒國人有多少偉大的母親因為酒駕失去性命,多少人沒辦法過母親節!而遊行地點分北、中、南三的地方同時進行,最好可以找來議員、立委甚至市長出來主導遊行,提倡修法!

2.修法是能根本的預防酒駕,但還需要有效阻止,希望賦予執法人員在取締酒駕時擁有更大的公權力,一旦臨檢查獲酒駕,便以現行犯拘捕(難道喝酒開車在路上,不像是預謀隨機殺人嗎?不是現行犯嗎?),當場吊扣駕照,並拘役!達到有效防範,而酒駕造成用路人傷亡,則提起公訴,不得緩刑,不適用累犯等加重刑責來判決!
當然還希望能有人提出其他具體辦法,提醒網友不要用憤怒不雅的字眼,我們要的不是無理的要求,而是理性的訴求!

5/4更新轉至高雄總工會理事長/張志銘
台灣反酒駕協會發起人連署,凡認同者請參加連署,並備妥身分證影本及學經歷介紹, 聯絡方式寄:

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151號7樓之3 「高雄都總工會」收

電話07-2315171.0932894968

我們邀集達成立社團標準後,向內政部登記並成立此社,全力推動修法運動及反酒駕活動!

以上內容引用自:
全民反酒駕連署http://campaign.tw-npo.org/sign.php?id=201205206355900


2024/06/30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