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2/27 04:11 〔自由時報記者俞泊霖/台中報導〕
警方表示,機車騎士是「肉包鐵」,一出車禍難免受傷,要避免肇事,最好養成良好的駕駛習慣,包括遵守路權、號誌燈,如此就算發生意外,也能降低自身的肇責,可是不少騎士往往自恃「路程短」、「快到家」或因「趕時間」,發生可避免的車禍。
市警局交通警察大隊烏日小隊小隊長曾錦銘說,騎士若遵守號誌燈、路權行駛,發生車禍機率已降低大半,若能養成良好的駕駛習慣,如轉彎打方向燈、不任意切換車道、手不要插口袋,如此還會發生車禍,也多是外力因素居多。
曾錦銘說,騎士也要避免跟在大車旁,因大車轉彎產生的內輪差,以往也造成不少嚴重傷亡;此外,搶黃燈遭撞也是常見意外,天氣變化也莫輕忽,如騎士可能下雨沒帶雨衣,超速衝回家,釀成憾事,所以遵守路權,再搭配良好行車習慣,是避免車禍的不二法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