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防治不能等~推廣「交通醫生」藉以診斷並改善交通問題

陳站長:「交通違規分級」才能有效降低違規,降低違規就能夠降低車禍與傷亡!

舉例:
輕微違規:在鄉間違規停車,幾乎沒車經過
嚴重違規:停在市區重要路口,佔據整個車道,影響上百輛汽機車通行,甚至違害到往來人車的生命安全

現行法規與案例:
1.不發生車禍:如果沒有造成傷亡,只罰幾千元,但幾乎都罰不到,因為沒人檢舉
2.發生車禍:因為許多車都有保其他車險,違規肇事車主甚至根本都不用出面,只要最後保險公司處理(非常專業的車禍處理,等同大鯨魚對小蝦米),最後保險公司甚至談到受害人願意簽和解,肇事者才出面「牽個名」,然後似乎就不關他的事了。(肇事者似乎被保險制度保護,受害人卻被違規肇事者害慘)
於是有保險,就一再違規,根本不把違規當一回事!

因此除了「違規分級」之外,特別增列「記點」(並且一定要落實)
1.嚴重違規者一次就撤銷駕照數個月到數年
2.累積違規超過一定點數,同樣撤銷駕照數個月到數年

若違規等於是「違反保護他人」,既然不能把他人的生命看在眼裏,怎能夠放任他去開車或騎車
且如果撤銷他的駕照,其實也是在保護他們(讓他們不會肇事也不會有賠償),最重要的是保護其他人享有憲法保障的生命財產安全。

2024/06/30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