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防治不能等~推廣「交通醫生」藉以診斷並改善交通問題

交通根本問題與改善方案(例舉):a.汽機車數量過多、b.缺乏交通素養、c.過於籠統的事故調查與統計、d.傳統交通體制運作、e.錯誤歸咎交通問題原因、f.「交通工程」缺失、g.「交通教育」缺失、h.交通統整與導正、i.交通之科技運用….

有關「車種分流」與「車向分流」~
車種分流
(目前道路主要路權規範方式,其中大部分限制機慢車行駛內側車道,也就是所謂快車道與左轉車道)。
車向分流(以機車為主的族群,提出開放所有車道路權,讓機車可以行駛各車道,路權改以「車向分流」或車速分流,以避免機車陷入機慢車道違停等障礙)。

車向分流主張:「左轉靠左,右轉靠右」,似乎只提到「路口轉彎」造成的衝突問題,卻未提及汽機車到了路口前,「在車道間,也會發生衝突」,恐「顧此失彼」,忽略不論「車種分流」還是「車向分流」一樣有衝突點的問題!在此提出進一步分析相關路況與問題,並提出可行的解決對策~

交通安全探討:將現行的「車種分流」,改成「車向分流」會更安全嗎?車向分流,看似安全,但為了靠左靠右,車輛須提前切換車道,導致車道更多衝突,因此無法只靠車向分流,改善複雜的交通問題。

交通安全探討:將現行的「車種分流」,改成「車向分流」會更安全嗎?車向分流,看似安全,但為了靠左靠右,車輛須提前切換車道,導致車道更多衝突,因此無法只靠車向分流,改善複雜的交通問題。

 

一、「車向分流」真的能改善問題嗎?

1.不論怎麼走,都有衝突點:
車種分流當採取現行的規則(車種分流),其衝突點主要發生在「路口」,原因是「汽車駕駛搶先右轉」,或未依規定先進入機慢車道,再行右轉。
車向分流當採行車向分流(左轉靠左、右轉靠右),路口看起來沒有衝突點,但實際上,車輛要左轉或右轉,都必須經過「提前切換車道」,意思就是「整個車道都是衝突點」(也就是機車行駛於各車道間,若要左轉或右轉,皆須先切換車道才能進行左右轉,而因為在車道間切換,導致切換轉彎時,在車道間造成更多衝突點、尤其是許多機車騎士想轉就轉,導致車道充滿機車時,就會造成整個車道都是衝突點)。
原本所謂車種分流,讓路口右轉汽車容易與機慢車道之直行機車發生衝突,因此認為「車種分流」是造成機慢車肇事主因。
然而,仔細觀察會發現,現在大部分路口已實施「汽車必須提前匯入機慢車道後,才能在路口進行右轉」,再加上已有右轉專用道(或直行與右轉道)作為右轉用,然而不論哪一種,都會有「交錯點」(變換車道或轉彎時,造成的衝突點),所以問題關鍵在「轉彎與直行車的匯流或交錯」,如果切換車道之車輛(或轉彎車)能夠禮讓直行車,那麼才能根本解決「車種或車向分流」的「交錯問題」,也就是直行車優先,匯入車輛或轉彎車輛應讓。由此可見,問題並非「車種分流」或「車向分流」能夠根本解決,而是出在「轉彎車未禮讓」(不只在路口要禮讓,在車道間切換,也應禮讓直行車),否則車道間任意切換不讓,那麼整個路口將都是衝突點(反而更難以預期、事故率更高。)
另外「車種分流」,對最外側機慢車道的機車,確實不安全,因為大部分狀況都匯集在最外側車道,包括:違規停車、更容易在巷弄造成碰撞機率、障礙物多、公車停靠與行駛造成車道壓縮、停車格與汽車進出時造成影響、右轉車輛切入時未禮讓……。尤其在台北或特定地區的機車數量龐大,卻仍通用的規範或設置,造成需求量與供需不平衡,增加事故風險。

2.依目前交通狀況,若全面開放機車行駛內側快車道,死傷將更加慘重
原本汽車行駛快車道就有大小碰撞,但大多只有車損,不會造成受傷。
機車同樣也會有碰撞發生在機慢車道(當然得究責不當規劃與占用違停問題),但因為車速較慢、機車之間的碰撞,因此受傷程度比較輕微。
但機車若行駛快車道,只要輕微擦撞就會摔車,一旦摔車,加上快車道行駛車速快、大型車視野死角、車體龐大,致使摔倒機車騎士傷亡更加嚴重。
其中特別是大部分駕駛人缺乏「安全駕駛能力」、「違規亂竄」等普遍存在問題,全面開放機車行駛內側快車道,將讓死傷攀升是必然結果。
PS.部分的騎士確實可以掌握騎車技巧、熟知路況,所以可以預見危險而加以避開,但絕大部分的汽機車駕駛,並沒有這樣的認知與能力,所以若不先改善「駕駛交通素養」,提升「安全駕駛」能力,將造成難以彌補的傷害。

3.「違規」才是問題,而違規始於「缺乏交通素養」及「不當法規」(與不當設施規劃)2023.11.11
「交通缺失」因素很多,其中特別是「交通設施」設置不當所衍生的「交通陷阱」,以及不當限制路權,卻不設法改善路邊違停等造成「機慢車深陷危險」或「無路可走」,但重要的問題還是「交通違規」造成的交通亂象,讓交通變得更複雜與難以預測,因此導致「意外頻傳」,車禍不斷的結果。
另外,「不當法規」條款,也會造成「紛擾」、引發衝突,特別是「只處罰卻不設法導正違規」,以及不合理的「規定」。

4.應整體考量,避免顧此失彼:
未整體考量,就貿然實施的政策,恐會導致尚未預期引發的問題與衝突。
例如「開放機車路權」可行駛所有車道,確實可以讓部分機車避免陷入機慢車道的危險,但卻也會讓機車原本就存在的亂象與違規擴散至整個車道,這將引發「汽車與大車」的衝突驟增(例如視野死角與機車亂竄造成的危險),若後續又有汽車與大車群體提出路權改善,豈不是耗費心力與資源更改,最後又得重新劃分路權呢?到時不但讓原本已經混亂的交通會更加複雜且難以回復的狀況呢?因此當務之急是否應先確保機慢車道的路障與狀況排除,並設法再擴增右側第二車道劃為機慢車路權,而非馬上開放整個車道讓機車行駛。

5.改革輕重緩急,避免程序錯誤:
當今問題是舊體制、舊規劃與設施,加上人民缺乏「交通素養」所致,因此最關鍵要改善的是這些根本,而不是單純考量部分缺失(恐導致頭痛醫頭的惡性循環),若只處理表面問題,導致先實施或試辦,結果將導致人民交通認知仍不足情況下,將面臨新舊政策一起更加混亂的環境,最終新舊衝突在所難免,而這樣「程序錯誤」將導致難以挽回的狀況。按理應先把根基紮穩,確保全民熟悉「交通安全規則」(交通基本法,駕駛人應遵守的交通法規,確保交通安全的規定),加上「安全駕駛/防禦駕駛」也就是教導駕駛人應預防危險與違規行為發生,同時遵守並禮讓優先路權。之後針對特定交通缺失(交通陷阱)作為首要先行改善,然後再逐步落實其他交通缺失改善。

6.不該亂扣帽子、或錯誤歸咎原因:
大多車禍主因是「交通違規」,不去改善違規,提升交通素養,卻怪罪「車種分流」,不但沒有根本解決問題,若貿然實施「車向分流」,恐怕徒增交通亂象,造成更多嚴重死傷。
當錯誤歸咎原因,車禍並不會減少,甚至可能增加!若錯誤媒體報導,影響政府與大眾認知,最終車禍不但難以降低,恐怕因為掩蓋事實,導致錯誤政策,進而造成更多無辜生命被犧牲。
新聞錯誤報導為例:待轉變待撞!取消兩段左轉後 事故少4成 (2020/06/22)
交通局澄清:開放內側車道機車行駛 僅限單向二車道路段 (2020/08/28)
PS.即使「取消兩段式左轉 車禍少4成」交通單位已澄清(也就是該新聞係「假新聞」),也不見「新聞管理單位」有任何「糾正」與「移除」跡象,致使日後竟然還有議員、立委繼續引用!
事實上,「取消兩段式左轉 事故少4成」的新聞,根本與舊法(通常二車道可以不用待轉)一樣,只是人民缺乏「交通法規常識」,因此根本問題不在「兩段式左轉」,而是不當設置、超過安全區與範圍、在不該設置的地方設置、缺乏「交通素養」、缺乏「防禦駕駛與安全駕駛」導致的交通問題。(2023/11/14補充)

不去教育與導正人民的「交通素養」,如同「愚民政策」,人民將一直對交通法規一知半解,一個對交通不了解的人,怎可能遵守交通,又怎能禮讓他人,交通怎麼可能會有秩序?也就是「交通素養」就像「交通語言」,不懂語言又怎能理解交通規則?如何辨識交通規範?而且交通規範還不只幾條,而是超過上百條規定,連簡單幾條都講不清、學不會、做不好,那是為什麼呢?其中問題在交通法規太龐雜,加上交通環境與狀況混亂,所以首先要先釐清整理,才能提出一個更容易被理解與學習的交通政策,也才能讓大部分的人對交通有更深層的認知,否則交通只能是學者或特定人士的交通,難以被了解並廣泛落實與運用。

 

二、分析:「車向分流」為什麼不能改善根本問題,反而可能製造更多問題:

1.當爭取開放「車向分流」,意味著機車可以行駛各車道,這樣原本的問題就解決了嗎?
2.當機車行駛各車道,必然引發汽車與大車衝突,其中「大車視線死角」就足以讓機車死傷慘重(過去一直宣導,難道都是假的?不是要機車遠離大車,但大車從後方駛來,機車怎麼閃?)
3.過去汽車與大型車未提出「交通改革政策」,係因沒有強力的單位或團體關注並提出,然而若是「擴大機車路權」(可行駛於內側快車道),顯然快車道就不可能再快了,因為車道必然散佈機車,除非不顧「安全間隔」,否則原本快車道的限速必然要降低。因此大車已於近年來空間、法規、科技執法、檢舉等因素,卻又得運送龐大的運輸量,根本是矛盾,所以汽車與大車必定為了生存而群起抗爭,所以未來各族群都來「爭路權」,交通必然大亂。

 

三、交通根本問題與改善方案(例舉):

a.汽機車數量過多
(任何改善都難以解決「人為駕駛的車輛」)

b.缺乏交通素養
(不熟交通法規、不懂安全與防禦駕駛,以及不良的交通習慣)

c.過於籠統的交通事故調查與統計:
把大部分車禍歸咎於「未注意車前狀況」,讓根本肇事因素無法釐清,以致無法找出改善依據,也就無法提出有效改善車禍對策。若能根本改善「調查項目」,就能大大提高「調查證據能力」,例如:傳統等違規或車禍才調查,改革後:隨時透過「行車紀錄系統」紀錄,包含個人行車影像紀錄、駕駛動作紀錄、視線紀錄、行車軌跡、行車規劃、停車習慣與行為改善、危險駕駛行為偵測與改善、交通行為學習與管理系統、交通平台與大數據整合運用、交通智庫建立與運用、交通輔導機制運用。如果體制一直停留在表面調查,那麼這些調查數據根本沒有什麼價值可言,也就難以作為改善設施或政策依據,這就是為什麼當今改革停留在「試驗」與「摸索」階段,根本搞不清楚發生了什麼狀況,而這些都得從現場經驗,加上專業指導與整合,以及長年經驗累積才能獲得….。

d.傳統交通體制運作:
偏重傳統管理交通問題,尤其是用「違規處罰」,並沒有根本改善「違規行為」,反而累積更多不滿,同時車禍與違規件數不減反增,顯然「傳統交通管理」,並沒有根本改善「交通素養」並提出根本有效的解決方案,另外問題被各自獨立,無法有效整合,導致閉門造車、各自為政、多頭馬車,以及不斷推出不成熟的「新方案」,導致新方案如「實驗」,人民就變成了白老鼠。
方案配套不足、程序錯誤的案例如:先設置行人綠燈早開,卻未先確認大眾是否理解與遵守,結果導致實施初期,不知者的駕駛橫向紅燈就衝,導致行人被撞風險。直到後來不斷類似新聞事件發生,人民才從「被不完善的政策犧牲」而記取慘痛教訓。
e.交通管理偏重學術如同「紙上談兵」:2023/11/14
傳統交通管理偏重「學術經驗」(紙上談兵),那樣的交通管理與經驗,根本是「用人犧牲」來驗證「實驗式論述」(傳統諸多交通政策,採用學術研究,但過多學術缺乏「交通實務觀察」,導致過多學術領導台灣交通政策,猶如紙上談兵,讓原本到現場「一看就知的錯誤」,交通單位卻屢次未發現、直到事態嚴重、立委揭發、新聞報導,才勉為其難調整。以駁二蓬萊站的輕軌號誌管制為例,明明號誌管制不當,加上原本超過四車道因為輕軌而縮成二車道,以及前往西子灣、旗津、駁二等大小車輛不堪負荷,結果「輕軌號誌」管制硬是讓車流塞爆上百公尺,結果看到輕軌列車遠遠駛來,然後再繼續等另一班遠遠駛去才放行,中間超過很長時間空等,也就是管制不當。反觀輕軌列車常常在諸多小路口停等,根本不需要也不應該在這種小路口停車,導致該停不停、該放行不放行的狀況,而且該路口不知幾年前有已經如此、也不斷在現場看到不知多少駕駛不耐久後、被太陽曬、根本沒車經過卻苦等,累計至少數十萬車次浪費時間在「輕軌號誌不當管制」,另外輕軌原本可比照三多路口,讓輕軌列車在車多人多時,依據路口人車號誌停等,或者減少號誌管制時間,若必要時應加派人員現場管制…..)
實驗式交通政策(二),很久以前第一次在高雄市民族路近七賢路口看到「右轉汽車應先在前一路口切換至機慢車道右轉」的標誌,該標誌與政策也許是希望降低「右轉汽車與直行車衝突」,結果配套不足,導致許多將右轉汽車的駕駛,提前切換至機慢車道時「未禮讓機慢車道之直行車」,導致當時該「提前切換車道右轉」設施,淪為「交通實驗」,不知多少人因此傷亡,因為沒有顧及該變更,導致「汽車駕駛在路口未禮讓的習慣」,從原本「路口衝突」,提前到「各路段缺口」,因此「顧此失彼」、配套不足、研究缺失,造成的「交通陷阱」與「車禍傷亡」,不得不慎重,應增加「學術單位的現場經驗」的基本評價,才能避免不懂實際問題與狀況,屢次造成「狀況外」的離譜作為。
f.錯誤歸咎交通問題原因:
交通問題根本不在「車種分流」,而是未落實人民了解法規、遵守法規、車道與設施規劃不盡完善導致對機車不安全。

g.「交通工程」缺失:2023.11.11
指當今「交通工程」尚不完善,也就是交通工程技術成熟,但「整體與規劃對交通安全的經驗」仍嫌不足(否則就不會有那麼多:標線重畫、設施被投訴與重建、設置交通陷阱、先蓋建築再規畫交通、為了工程而工程卻未注意實際使用者需求及整體影響,導致蚊子建設浪費公帑。)
例如:車站與眾多接駁地點,未能設置便於接駁或轉乘的交通方式,造成不便,同時又不「主動引導」或改善動線等,讓交通能夠更安全與順暢。(以左營高鐵站為例:明明違規眾多,卻只思考處罰排隊進入車站的車輛駕駛,卻不設法「在周邊增設即時LED引導」、「加上醒目看板提醒」,以及現場人員指引、分發「周邊交通指導」並附上QRcode,顯見,交通規劃與管理仍停留傳統、缺乏「交通人車管理進階智慧」,導致停留傳統採取「不聽話就處罰」,而忽略交通主管機關,應先改善「交通動線規劃」,再考慮配套之引導等,否則再過數十年,還是停滯在傳統交通狀態,其他增建設施或改善,不但耗費不必要的預算,結果還是沒什麼成效…..)

h.「交通教育」缺失:
教育並非學校專利、亦不是等違規或肇事才形式化做道安講習,或少數族群講座課程,而應考量「全民交通」。因此對當今「交通教育」評分,我想不到50分。
對交通法規的認知不足或誤解,加上不良的交通環境做了「最壞的示範」,結果媒體卻常把「最壞的示範」廣為宣導(當我們把錯誤的示範報導或PO出,等同在告訴全民「大家都這麼做」,而行為科學證實人類「鏡像神經元」會模仿,而且是本能、不經理性思考,所以「不良的負面訊息」,反而讓人民跟著模仿不良的行為)。

i.交通統整與導正:
統整交通規範、組織、訊息平台,以避免「交通亂象」(不應任意陳述或發布:錯誤與不當的訊息,因為過多訊息與負面訊息,會干擾人民的選擇與判斷,同時影響執法與管理,就像「交通病毒擴散」一樣,若要改善,就得「整合與導正」,讓訊息導向「交通平台」、建立「交通智庫」,讓所有關於交通的規範與指引,單純與精準化,同時全民引用或使用,都有一個標準、才能促進「交通共識」,否則「濫用自由言論」,並不會教好人民)
j.交通之科技運用:
科技不該用來「舉發懲罰」,而是用來「找出錯誤」,並且設法「導正」(沒有人想犯錯被罰,更何況很多人根本不知道、不清楚如何改善、沒有即時友善的交通改善與服務、沒有人即時關心「交通改善」)。其中,要解決當今複雜的「交通問題」,有很多只有「科技」才有辦法協助解決。曾有管理大師提到,任何管理制度或方法都不能解決的問題,只有科技(大數據),才能即時整合與計算,然後提供解決的方法。特別是當今「手機與APP」普及,甚至幾乎都能上網,那麼所有資訊就能「立即整合與運用」,包含:交通教育、交通查詢、交通反應、交通偵測與導正、交通指引、交通規劃…..。總之,善用科技,才能根本改善過去無法解決的「交通問題」,然而「傳統交通高層」,恐怕缺乏「科技交通整合運用」的教育與經驗,因此必須導入「交通科技+行為科學」等跨領域經驗,才能完善「交通改革」(絕對不能再靠「傳統交通人的思維」)。

 

四、當今交通改善契機:

2023.10.18 在立法院舉辦「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 公聽會」,從公聽會紀錄影片可以聽到,過去鮮少聽過的「深度探討與建議」,感謝這些關心交通界的學者、政府相關單位、民間熱心人士,因為他們熱心公益,真正用心關懷改善台灣交通安全,同時有深度與廣度,接下來就看後續如何整合,落實,別再停滯傳統思維運作,流於形式~
因此,將這些寶貴的經驗、觀察,能夠更進一步、更多次探討,並持續下去,需要政府提供經費與資源,而不只是口號或口頭說支持而已。然後再將這些經驗與內容,化為行動,並透過網路與實體平台呈現,讓相關單位與大眾開始對「交通安全」有感,真正做好「全民交通」,而不只是政府交通部門的交通。

 

 

 


PS.相關媒體報導參考(不代表本站立場)

 

一場死亡車禍引發論戰 車種分流.車向分流你怎看? TVBS地球黃金線(影片)

2023.10.18 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 公聽會(影片)


2023.11.09補充:

陳站長回應:
以下是我長期觀察並想到的問題與改善意見(當然還有更多陳述或內容,還需更多補充與研究….)

一、關於大車右轉與直行車事故(不只在路口,也發生在整個車道):
關於右轉車,特別是「大型車」有視線死角,因此發生事故機率倍增,所以大型車不只右轉是肇事關鍵,「看不到」才是最大關鍵。
大型車(轉彎車)跟機車(直行車),到哪裡都需要匯車、交錯,因此即使不在路口,也會在「道路之間」交互行駛,因此不能只看「路口」,而是「整條路」都將會是「衝突點」(事故點)。
更何況「大型車盲駛」才是大部分類似「車禍主因」,過去不斷呼籲,但大眾被洗腦,誤認為都是旁邊車輛未注意「內輪差」與「視野死角」,卻未改善「大型車盲駛」、以及「各種危險駕駛行為」(包含:超載、超速、起步不讓、右轉不讓…..)。
PS.大車也常會在車道上撞死或輾斃機車(與其他車輛),但只是因為發生地點不同而已。所以有關「肇事因素」,我只能說「調查形式化」,根本沒有「側錄駕駛人平常的駕駛行為」,因此該調查最後也沒辦法根本改善「大車盲駛」的問題,所以可以預期,將來仍會持續有大車肇事。(盲駛的大車,怎麼可能「看得到死角」?除非安裝視野輔助器,並確實訓練查看與使用,否則裝了也是白裝。)

如何驗證(大車盲駛)以上論點:
1.請追溯「砂石車」肇事前的駕駛行為(一個人會「危險駕駛」,通常不會只在肇事時才如此,而是長久以來都如此,只是肇事當時,另一方當事人無法閃避….)。
2.找出「有安裝視野輔助系統」之同型砂石車,在同樣情況下,比較「兩者安全差異」(很容易找出「肇事因素,且能根本改善未來再次肇事因素」,然而幾乎看不到,有哪個單位?道安會?交通部?交通學術研究所?從沒看過哪個單位,能提出並改善這點?至少發生砂石車肇事數十年來,沒有改善這點)
3.把砂石車「有裝與沒裝 視野輔助系統」用側錄與全景,從各角度「錄影紀錄」,就能輕易分析,視野輔助系統對「大型車行駛安全的重要性」。沒開過砂石車的那些交通官員,怎麼能體會砂石車的狀況,又怎能提出根本的解決對策?所以從以前到現在,一直停留在「大車視野死角」、「遠離大車」、「遠離內輪差」的宣導,然後就不管了,才會導致大車不斷發生事故…..。

二、機慢車道與外側右轉車道問題:
確實存在「嚴重缺失」,致使機慢車在外側車道直行,很容易與右轉車衝突,當然還包括其他違規或佔據機慢車道的問題。
目前仍需要相關單位研究,如何改善此一問題。

三、解禁機車行駛中間或其他車道:
特別提醒:大車視線死角,將造成駕駛「看不到機車」,因此車道間穿梭的機車,恐大量進入「視線死角」,所以要解禁機車行駛內側車道,務必先改善「大車視線死角」。
另外,不論是否解禁機車行駛內側車道,也應先確保「機車騎士安全駕駛、防禦駕駛、遵守法規」,因為這樣在內側車道時,才能確保自身安全,也能避免與他人發生衝突。(當然也同樣要求汽車與大車駕駛改善)。
還有,也許先找特定路段或區域試辦,且試辦務必全程多角度錄影,並且請各界代表(包含汽車、大車等各界代表),共同參與及監督,讓改善不能只是「紙上談兵」或「偏頗的族群觀點」,而是「整體考量」(其實許多政策與側施規劃,長久以來就沒有納入「各界代表」,以致規劃或問題層出不窮、不符實際需求。)
若未確保各族群參與、未考量整體,那麼將來推展「機車解禁行駛內側車道」,勢必引發其他汽車與大車衝突,日後必然再調整路權,最終只會更亂。

四、機車變換車道之風險:2023.11.19
機車變換車道時(不論靠左或靠右),無法安全確認後方直行車動態,因此「機車變換車道」過程,將產生「極大風險」。
機車欲路口左轉(或右轉),必須先切換至左側(或右側)專用道,才能較安全進行轉彎。
然而,機車變換車道(準備左轉)時,必須先確認後方有無直行車輛,其中整個過程將增加事故風險:
1.機車騎士何時進行變換車道(有人提前、有人快到路口,加上大量機車,以目前網路提供的「機車待轉照片或影片」來看,可達數十輛機車,也就是說,同時多輛汽機車,因數量越多,發生事故機率也就越大)。
2.大部分汽機車駕駛缺乏「安全駕駛、防禦駕駛」的觀念與能力,因此無法確保安全間隔(因此彼此無法確保行駛安全距離,容易發生碰撞事故)。
3.機車準備切換車道(左轉時),必須先確保左側後方是否有直行車(此時,若透過後照鏡,其視野有限,有視線死角,無法確保變換車道之安全)。另外,機車騎士難以轉頭確保後方動態(尤其全罩式安全帽),還有轉頭看後方,將難以確保前方動態,可能在毫秒間無法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
4.機車變換車道時,若突然或沒打方向燈,亦會造成後方車無法及時發現並採取因應,將導致事故機率。
5.當機車由外側機慢車道,切換至中間快車道,一快一慢,容易造成衝突。(同樣問題亦發生在目前的 車種分流,外側機慢車道被違停等因素佔據,導致機慢車騎士,不得不左切至中間快車道,然而要確保此狀況之安全,機車騎士皆應按「安全駕駛、防禦駕駛」及交通法規,先確保後方有無來車,確保安全的情況下,才能進行變換車道,而不能因為前方被擋住,就不管後方車輛,任意左切,造成事故率倍增。因此,不論車種分流、車向分流,同樣存在「前方有障礙時,必須先確保後方有無來車,在安全情況下,才能變換車道」。)

 


以下是改善大車「盲駛」(因看不到而導致盲目行駛的視線死角),應加裝具有實際輔助視野的系統,並且確保每位駕駛都能熟悉並確實使用,目前安裝與使用狀況:

(影片)大車視野輔助系統安裝率已達99.6%,為何事故仍頻傳?|國會質詢|林俊憲 ( 2020.10.12)

(影片)大車視野輔助系統裝設2年多,事故反而暴增近千件|林俊憲 (2021.03.29)

(影片)撒3.3億開發「大車輔助系統」 今竟1輛都沒裝 (2023.10.26)

 


 

陳站長:多年觀察「車禍問題」,累積許多寶貴實務經驗,在此分享給各界,一同來觀察與思考,我們需要怎樣的「交通環境」、「交通設施」、「交通政策」,才能更有效改善當今「交通問題」,以期「降低違規與衝突」,自然也就能「降低交通事故」。

我們暫時把這議題分成兩種來探討:
一是「車種分流」(傳統,目前的交通政策)、
二是「車向分流」(由機車路權支持者提出,指左轉靠左、右轉靠右、中間直行)~
從Google搜尋可以找到非常多討論並支持「車向分流」的圖片與內容,
那為什麼本篇文章卻提出不一樣的看法(也就是傾向傳統「車種分流」的路權規畫)?

先提出「車向分流」,大多只呈現「路口順暢」,「沒有衝突」(比較不會在路口發生衝突事故),但真的是這樣嗎?
因為長期觀察,所以認為「事情沒有那麼簡單」,如果有那麼簡單,政府早就推行了,那為什麼政府遲未推行呢?

我想問題不外乎以下的幾個「關鍵詞」(以及造成的影響):
一、有關汽車(或大型車)的狀況:
1.路邊停車:不論汽車(賣東西或接送人員等因素而停車)、貨車(上下貨停車)或公車停靠(上下乘客,不違規但影響機慢車通行)。
2.A柱擋住:指汽車或大型車視野會被A柱擋到,所以在會增加事故風險
3.視線死角:過去一再強調「遠離大車視野死角」,如果「機車」騎上內側車道(或快車道),將難以被大車看清楚,也就是「視線死角」問題,因此若不先克服「大車視野死角」,那麼放寬「機車行駛內側車道」等同讓機車陷入危險之境。
4.引發路怒症:如果搭過公車、遇過大型車(大貨車、砂石車、聯結車、拖板車等)的朋友也許知道,當大型車趕時間時,壓力與情緒容易失控,加上「不合理的要求」(例如:公車若沒有依規定時間恐被扣錢),加上「科技執法」、「馬路三寶」、「行人地獄要禮讓」等,然後「公司規定的業績、工作量、時刻表」卻沒有什麼更改,導致駕駛壓力爆表,進而產生「路怒症」。「路怒症」不只是駕駛個人的情緒失控問題,其顯示相關規範、道路環境、工作分配合不合理等問題糾結,最終得由駕駛自行承擔,因此若不改善與協助這些單位、這些企業,並重新制定合理的工作量、培訓、合理的時刻表等,就無法根本改善此問題,而此問題在爆發時,極有可能不只是駕駛本身的情緒問題,而是造成整個交通線、甚至導致多人傷亡的事故發生。
5.衝突驟增:當今汽機車並未明顯衝突,但偶爾可以遇到,例如:大部分汽車駕駛認為機車就應該走右側(機慢車道/外側車道),但現在有越來越多機車族(特別是重機)認為,政策偏重汽車路權,壓縮機車路權,同時也認為汽車違規導致機車事故頻傳,因此爭取「廢除禁行機車」(要求讓機車可以行駛內側快車道或左轉車道),導致汽機車彼此衝突驟增。
6.大車逼車:因為趕時間、或認為機車違規行駛擋路,導致「逼車」狀況,十分危險。
其他…….

二、有關機車的狀況:
2.夜間不明:由於機車體積小,若騎士穿著暗色,加上車燈等因素,若不明顯,恐怕會增加行車安全問題。
3.不看後面:許多機車騎士不看後面就轉彎或切換車道。即使有看後面,但在車道行駛看後照鏡的視野極為有限,也就是在內側快車道要變換車道,會有相當的風險,因為視線不能移開前方太久,同時能看到的範圍有限,因此機車在行駛內側車道本身,很難兼顧前方與後方。
4.雨天滑倒:其實不只雨天,在特定路況機車比較容易打滑,也就容易發生危險。當機車在機慢車道發生危險,其傷害相對較輕;然而若發生在快車道上,恐怕非死即傷。
5.有縫就鑽:就平常觀察,有非常高的比例會有機車鑽車陣,這也容易造成汽車駕駛突然被嚇到,若長久累積就會造成不滿,同時對機車騎士也是一種很大的危害。平常這樣鑽都沒事,所以也就一直如此。
6.一碰就倒:其實汽車之間也常有碰撞,因為人不可能顧及四面八方。但如果是機車,恐怕一碰就倒,當機車倒在快車道是非常危險的。
7.突然故障:若平常車輛保養不當,那會很容易故障,若發生在快車道上,恐怕也會增加事故風險。
其他…….

三、改成「車向分流」有更安全嗎?
我們不反對「車向分流」,但必須先有成功案例,確保相關部分完善,並讓駕駛都了解與遵守。
PS.程序上的錯誤(例如:未先確認「車向分流」的整體影響,就認為先修改道路設施,並先發布媒體,導致民眾都還不清楚,就貿然實施,結果「民眾成了白老鼠」,因為他們有很多人都不清楚該怎麼做,最糟的是他們仍存在「舊認知」,結果規定與設施是「新的」,導致他們「不知如何遵守」而發生「事故」,這就是典型的「交通缺失」導致的「車禍」。)

 

2023/10/27發文、2023/10/31更新、2023/11/04更新、2023/11/11更新、2023/11/14補充、2023/11/19補充,以上內容編撰/陳站長

2023/11/03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