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改善「行人地獄」工程有具體預算(148億),卻沒有足夠「教育與輔導改善經費」?
相關新聞:擺脫”行人地獄”污名要這麼久! 改善道路營建署估”需100年”…..
陳站長:交通部將「機老酒」視為「交通安全」死亡率改善重點,是否輕忽「違規、危險駕駛、交通素養」等問題。
交通安全改善工程(營建署估計得花100年),而且這還只是「行人安全改善工程」,為何要花這麼久?(還有難以估算的工程經費)
為何不見更多預算投注在「交通素養改善」?(是否因為「交通人」不懂「行為改善科學」,所以沒有將資源經費投注在這些重點?)
請專家、學者、媒體、大眾,關注「交通安全改革&交通素養」的問題:
1.政府應具體提出「改善方案與預算」(而不是只有方案、只有新聞與口號,卻沒有足夠預算與資源)。
2.改善「交通素養」(人民的交通認知與相關軟體方面)的專責執行單位,應具體設立,並有充分權責與資源。
3.整合相關資訊,並提供給相關單位、大眾、媒體(包含:專責與專業的平台、APP等)
4.至少每週(定期與不定期)定期舉辦相關活動、教育訓練、觀察、彙整各單位與人民反應等訊息。
5.具體規範,並提出獎罰,讓確實達成或提供具體改善者給予支持及獎勵(未能達成者給予輔導或懲罰)
6.改善整個「交通文化」,包含「交通媒體報導方式」(影響人民與教育人民的最直接方案)、相關單位應有之專業能力與經驗提升,否則永遠只停留在「傳統運作機制」,該做的動作總是沒人做、也不會有人去管……
7.缺乏「整體評價」的思維,就會造成「失衡」,例如過度或不當強調「行人路權」,因而「壓縮車輛路權」(特別是拓寬行人空間,並縮小車道與停車空間)、未積極改善行人在路口應配合事項(例如:行人過馬路滑手機、慢慢走、三三兩兩、不管車流壅塞只顧自己….若能彼此重視,應改善:行人群走以避免分散導致佔用時間影響車流、在路口禁滑手機或分心而是全神貫注過馬路、當上下班課或車流擁擠處,應同時考量車流暢行,增派人員指揮、教導行人如何過斑馬線與相關正確示範、避免矯枉過正讓行人想讓結果駕駛不敢先行或急著過、避免突然衝著過路口,因為有時駕駛看沒人就會起步若突然有行人衝過會增加衝突機率…..)
8.缺乏「全民交通」的精神,也就是「交通屬於政府」,政府(交通單位)說了算,人民似乎沒有足夠權力…..特別是許多「交通規劃」停留在「舊思維」,讓問題一直牛步化,無法改善嚴重的違停習慣….。
9.「全民交通」之「新停車文化」
例如:大部分道路劃設紅線(禁止停車),卻沒有思考,人民在特定路段或時段的特定需求(如上下班課、購物飲食、送貨、車站、大型場域等,幾乎缺乏「最佳停車規劃」的經驗與設計能力,導致停車空間不當、設置缺失、使用率不足等,若能針對特定問題,確實與特定族群及單位進行溝通協調,並整體評估做出可能的「最佳方案」,其中包含:相關配套的APP智慧指引、停車大數據與機動性停車需求的「新停車文化」塑造養成,讓大眾在「停車改善」有感,而且確實知道就近有多少停車可選擇、並確實養成良好的停車習慣….)
10.缺乏「駕駛人提升」,特別是在積極鼓勵搭乘「公車/客運」,卻不實際去關懷駕駛心聲與問題(放任由不懂關懷與缺乏友善工作管理的業者),例如:不當要求「密集行車到站時刻」,卻忽略駕駛因塞車等因素,導致必須趕車、應付各種乘客抱怨投訴,最終駕駛情緒變糟、頻遭投訴、車站被違停佔據、反應狀況未獲相關單位協助改善、公車APP失準被誤以為駕駛問題….也因此導致駕駛招募困難、現有人力壓力倍增、造成更多問題與乘客衝突或誤解….(其中,沒有健全的「帶領機制」,讓駕駛確實了解並遵守規範、了解行駛路線狀況、了解會遇到哪些特定問題及如何處置、提升「與乘客友善溝通技巧」、駕駛立即求助協助機制,避免讓駕駛處理各種不該處理的狀況….這些複雜的問題,如果交通單位平常就累積經驗,就不會每天到處發生,也就能避免駕駛因過多壓力導致情緒與應對不佳的問題,最終顯現的就是「搭乘率與品質」….)
11.「交通人」過度執著於「交通工程」等相關問題,卻極度缺乏「交通違規行為改善」(牽扯到交通法規、教育、行為科學),其中最關鍵的是「行為科學」長久以來並未確實納入「交通安全改善機制」(即使有,也只是口號,因為鮮少在相關新聞被提及,也鮮少看到有哪個政府的交通機關有「交通行為輔導科」或類似的專責單位,使得「違規等行為」,被歸類在「違規舉發處罰」的警政執法單位,而這些單位又有多少人能「根本改善交通違規行為」?)顯然,改善「交通安全問題」,不是單純改善「交通工程問題」,而包含「行為改善」,但長久以來,領導者並不懂「行為科學」,自然就忽略在該方面的資源與運用的經驗,當然國內甚至全世界,似乎也很少有單位專責研究並累積「交通行為改善」的經驗與技術,所以期待政府能夠「改變預算結構」,確實將「交通素養」(行為改善),做出具體的政策,才能期待人民熟悉交通(包含交通法規、交通設施、交通環境與交通文化),人民了解「交通」,才有可能知道如何遵守與如何預防事故發生。
交通改革關鍵?車禍死亡統計是結果,若錯誤歸咎原因,將無法根本改善問題
交通改革,不應將重點放在「機老酒」或「年齡、性別…」等,亦不該只把經費重點投注在「交通工程」上…..因為改革多年來仍不見「交通安全實質改善」,是否思考「行為科學」才是關鍵重點?
1.「行為缺失」(包含:缺乏交通素養、不當駕駛行為等,並積極為此而建立相關組織功能與體制,而非停留在「違規處罰」或只注重「交通工程」上)
2.「交通體制」(以處理並具體改善這些問題的運作單位與功能。而非停留在舊體制運作)
PS.諸多「交通安全」看「車禍死亡統計」,但死亡是表面,車禍肇因調查又停留在粗淺的「違反交通法規」,而不深究「交通素養不足」才是根本原因…..錯誤歸咎原因,當然就只能提出「頭痛醫頭」的表面處理方案,最終「違規不減反增」,違規增加,車禍當然也就跟著增加……(但我們的政策卻仍「倒果為因」,所以再採用當今的改革思維,再犧牲無數家庭與人民的生命,何時才能喚醒「交通素養」的提升?)
相關單位都想改善交通安全,但實際上並沒有足夠「統整運作資源」,使得太多資源頻頻處理「事後的問題」(等違規後、等人民抱怨、等車禍死傷後….),因此錯誤的「程序」,不該等著發生,而要積極「預防」,因此關鍵就在「交通素養」,那是一切交通運行的基礎,是所有「交通建立與運作的準則」,任何人都該知道自己哪些交通行為「該做什麼、不該做什麼」(但當今,別說民眾,就連交通官員,對「交通認知」恐怕沒有準則可以依循)。
在「缺乏交通素養的環境」,似乎只能養出「缺乏正確交通意識」,所以發生無數的違規與車禍是必然結果。
因此別再「倒果為因」或「錯誤歸咎根本原因」,當重點放錯,程序就大亂,也就是:「先要求人民遵守交通法規」,但卻沒有「先確保人民熟悉交通」、沒有「完善配套措施」例如:
1.允許人民買車或沒提供足夠停車空間)、
2.沒有規範「總量管制」(使得大多客貨運不當運輸量讓送貨與載客的駕駛不得不超速或違停才能送完)、
3.沒有確實協助提升「駕駛人」的素養(而是把責任全推給駕駛人或其缺乏改善能力的業者)…..
總總「交通缺失」,如果不「跳脫傳統改革思維」,不跳脫「傳統交通人」所主導的改革?不改變「傳統交通體制」,那麼「再多的改革」也只不過「新瓶裝舊酒」,一點誠意與實質改善能力都沒有,別再告訴人民,我們有努力改善,結果改1%也叫改,那些因此「枉死的人民」還有多少可以挽救呢?(每年3千死亡,又有多少重傷,拖累家庭與社會負擔?這些「負債」原本可以避免,只是因為「改革不足」,所以永遠只能一再被漠視了…..)。
文/陳站長 2023.0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