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2/18 20:01
台北市吳先生去年7月與人發生車禍,造成他左腿粉碎性骨折,當時負責鑑定的大安分局發現對方有酒駕,應該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但吳先生等了3個月卻遲遲未收到法院傳票,一問之下才發現,承辦員警竟然忘了將案子送出去。
滿肚子怒火的吳先生,實在氣不過,因為被肇事者撞到左腿粉碎性骨折已經夠倒楣了,沒想到還遇到辦案員警出大包,害他不知道該找誰討公道。
員警消極的態度,讓吳先生一狀告上大安分局,當時分局表示,已經對疏失的韓姓員警做出申誡處分,只是車禍案,卻還是沒有任何進展,最後吳先生向議員陳情,調閱資料後發現,警方涉嫌說謊。
大隊長和韓姓員警極力為自己辯解,只是吳先生聽了實在無法接受。最後副分局長承諾,會全面調查,給個交代,只是現在亡羊補牢,恐怕已經重創人民保母,在民眾心中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