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 01月18日 蘋果日報
為圖己便違規停車極可能釀大禍!三年前新北市金山中山路一輛小貨車違規併排停車,使一名騎單車的婦人,行進須繞過貨車,孰料不慎滑倒摔落,慘遭對向公車輾斃,除肇事的公車司機,檢察官認為貨車駕駛違停也有責任,日前將他依過失致死罪判處六個月有期徒刑,緩刑兩年。
涉過失致死罪
而對於此次袁姓少年車禍身亡,律師姚本仁則表示,除了公車司機恐涉及《刑法》的業務過失致死罪,得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得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當時違規停在紅線的汽車,是造成兩機車擦撞的原因,亦無法免責,駕駛人恐涉過失致人於死罪,得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而另一名郭姓騎士,因當時紅線僅一車違停,原本可及早應變,但他未注意前方狀況突然繞行,恐怕也有過失致人於死之責。記者蔡爾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