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有許多人都有駕車違規被取締的經驗,而這樣的經驗通常是不愉快的!
最近媒體就報導「警察違規」被檢舉還報料:
警未繫安全帶 民檢舉貼網2010年05月18日蘋果日報【李菁豪╱高雄報導】高市兩名警員日前開警車巡邏時未繫安全帶,遭路過民眾「攔檢」,要求解釋,拍下整個過程貼上網。警方表示警員確有疏失,將開罰單舉發。
警方認錯懲處
署名「richacea」的網友,前天在YouTube貼上題為「警察違規」的短片,內容是騎機車民眾發現兩名高市鹽埕分局五福四路派出所的警員,深夜開警車未繫安全帶,於是拿攝影機「盤問」警察:「你為什麼開車沒繫安全帶?」警員楞了一下說:「是怎樣啊?」拍攝者追問:「為什麼不繫安全帶?」警員反問:「你現在是要找碴?」警員最後只好說:「你去檢舉啊!」
影片上網至昨晚已有近萬人次點閱。對此,五福四路派出所所長邱奕成表示,上周三凌晨零時四十分許兩名警員簽完巡邏箱,剛上車忘記繫安全帶,民眾趨前質疑。兩名警員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一條,已開罰一千五百元,並將依規定予以行政處分,也會「提醒所有警員,執勤開車務必遵守交通規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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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警察在取締違規時,只要求別人而自己卻違規,當然引起民怨!
看了民眾PO的影片後,發覺民眾態度「很嗆!」,未來也該要求民眾!警察也是人,如果警察違規,你可以直接拍下去檢舉,不用跟警察嗆!因為任何人都不願意被嗆!
其實交通違規應分別就行為,加以區分:如未戴安全帽、未繫安全帶的處罰,應屬於「個人安全」未做好的類型;併排停車、超速、任意變換車道就屬於具有「侵害他人安全」的類型。針對不同類型,給予不同程度的處罰,但也希望最終可以導正,否則違規的人還是會繼續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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