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國外酒駕宣導:酒駕樂極生悲,毀了一個幸福的家庭!
來源:羅東聖母院訊/精神科郭峰志主任 古來聖賢皆寂寞唯有飲者留其名今朝有酒今朝醉莫始今樽空對月 談到喝酒的快樂,很多人都會把古典詩詞搬出來「古來聖賢皆寂寞,唯有飲者留其名。」「今朝有酒今朝醉,莫使金樽空對月。」也有人會拿出現代醫學的證據來說:「酒精會增加身體高密度脂蛋白的濃度,被認為和延長壽命有關。」或是非正式的傳說:「酒精會促進血液循環,有益身體健康。」「每天喝一小杯酒,會延年益壽。」等等。但是酒精對人體危害之深,可有幾人能明白?
酗酒除了顯而易見地,會增加交通意外事故,鼓動鬧事的情緒和衝動,造成傷亡之外,也會間接造成相當多家庭糾紛及暴力行為,更會造成許多的精神及身體後遺症。以下作簡單的介紹: 一、在精神方面: 2.病態性中毒: 3.酒精依賴及戒斷症候群: 4.酒精性精神病: 5.酒精性失憶症: 6.酒精性癡呆症: 7.惡化原本罹患的精神疾病: 二、在身體方面: 因此,瞭解到酒精可能造成如此多且嚴重的身體、精神及社會的後遺症,在開懷暢飲的背後,是否該準備一把量尺,適可而止? <詳細內容>
維基百科:醉酒駕駛 大部份酒類飲品都含有酒精的成份。酒精可以抑制人體中樞神經的運動。令反應減慢、影響動作協調、視力、集中力、認知能力等,從而導致嚴重車禍及傷亡。 鑑於酒精對人體有嚴重影響,駕駛前切勿飲用含有酒精或酒類之飲品。世界上大部份國家均視酒醉駕駛為嚴重違法行為,並制訂法律條文禁止駕駛者飲用或攝取過多酒精影響駕駛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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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酗酒 酒精是一種麻醉劑,會降低大腦的抑制能力和判斷力,令飲者高估自己的能力,導致危險駕駛及其他不智之舉。當酒精濃度為每100毫升血液含酒精30毫克時,發生交通意外的機會大為增加。 大量酒精能麻痺腦部神經,影響視覺、聽覺、使人反應遲鈍、肌肉失去控制能力、口齒不清、大小便失禁、血壓及體溫下降、甚至昏迷、呼吸停頓,以致死亡。
酗酒的定義
酒精是常被濫用的藥物之一。不少人誤以為酒精是一種振奮物,可幫助提升情緒,令人忘卻煩惱。但實際上,它是一種抑制劑,可使高層腦中樞鈍化。少量的酒可能使人覺得飄飄然,現實中的不愉快感覺,好像變少了,壓力和緊張也似乎消失,取而代之是鬆弛的感覺。酒精也使人以為自信增加,壓抑能力鬆懈,導致人變得健談,說或做些平日不會說或做的事情。至於提升情緒,使人忘卻煩惱,這只是很短暫的。因為問題始終沒有解決,更可使人有「酒入愁腸愁更愁」的感覺。
然而,大量的酒精則可傷人,當血液中酒精含量達0.1%時,人的動作協調、視覺、言談及平衡會受損,出現中毒現象。當血液中酒精含量達0.5%時,神經生理平衡會嚴重受損而且失去意識。 酗酒涵蓋了「酒精濫用」及「酒精依賴」。一般而言,如果一個人過度使用酒精而無法自我節制,導致認知上、行為上、身體上、社會功能或人際關係上的障礙或損傷,且明知故犯,無法剋制,就達到「酒精濫用」的程度。若進一步惡化,把飲酒看成比任何其他事都重要,必須花許多時間或精力去喝酒或戒酒,或必須喝酒才感到舒服(心理依賴),或必須增加酒精攝取才能達到預期效果(耐受性),或產生酒精戒斷症候群,就達到「酒精依賴」的程度。 酗酒的影響
(一)酗酒對生理的影響
1.肝硬化、肝功能衰竭
(二)酗酒對心理的影響
1.智力衰退、失憶
2.情緒不穩定、幻覺、妄想 3.痴呆、精神變態
(三)酗酒對社交或行為的影響
1.工作效率下降、疏忽職守
2.危險駕駛,引致他人傷亡 3.夫婦不和、家庭破裂 4.行為不檢、犯罪 5.患者的日常生活、家庭、事業、人際關係和情緒亦遭受嚴重的破壞。 大多數這類問題都因在不適當時候或地方喝得大多所致。 這類問題包括:打鬥、爭論、錢銀瓜葛、家庭不和及即興的性行為等。酒精會使你做了平日你不會做的事情,喝酒可引致各種意外(如家居、交通、工作、運動意外或遇溺等)。 (四)酗酒對精神的影響
1.酒精中毒:
當血液中酒精濃度超過0.03%時(相當於100毫升血液中有30毫克的酒精),會輕微影響到開車功能;0.05%時會中度影響開車功能,其思想、行為和判斷都會失去抑制,表現出說話大聲、多話和活動過度,甚至造成性或攻擊衝動;0.1%時會嚴重影響駕車安全,也會造成運動失調,說話有點不清楚;0.2%時會造成步態不穩、行動遲緩、難以站立、口齒不清(0.1-0.2%時的表現即所謂的酒醉狀態);0.3%會導致意識不清,身體呈僵直狀態;0.4-0.5%時會昏迷和呼吸抑制;0.5%以上易造成死亡。 2.病態性中毒: 3.酒精依賴及戒斷症候群:
分為單純型及併發震顫性譫妄型。單純型–在酒精戒斷後二十四小時內,會出現交感神經的興奮,其表現為心、嘔吐、全身不適、發抖、心跳加快、血壓上升、冒汗、頭痛、焦躁不安等;震顫性譫妄–約在停酒後48-72小時出現,除了會表現出上述的交感神經過度興奮之外,還會出現胡言亂語、意識不清、妄想、生動的幻覺(主要是視幻覺)、激動及失眠等精神症狀,如果不接受治療,死亡率高達20%。如果沒有合併出現其他身體疾病或藥物影響,一般戒斷症狀會在一星期內消失。有時酒精戒斷也會造成癲癇發作,大多在停酒後12-48小時出現。
4.酒精性精神病:
包括酒精性幻覺症–大多會出現生動逼真的幻覺,以聽幻覺為多,而且此種幻覺會持幾星期到幾個月,有的個案會持續好幾年,會令當事人非常痛苦;酒精性妄想症–有些酗酒的病患會出現嫉妒妄想,而懷疑配偶或性伴侶不忠,由於酗酒患者常見性無能,而出現強烈自卑感,產生病態性防衛,轉而懷疑配偶與他人有染,為了證實其病態性想法,常會有暴力行為,甚至謀殺對方。
5.酒精性失憶症:
輕微的話只會出現暫時性記憶缺失,通常病人喝酒後,會鬧到睡著為止,但醒來後完全不記得酒醉時那段時間所發生的事情;但是嚴重的話會造成永久性失憶症,即所謂的科沙寇夫症候群。
由於酗酒者長期喝酒,以酒精為主要營養來源,易造成嚴重營養素缺乏,特別是因為發生嚴重維他命B1缺乏時,會造成嚴重的永久性失憶症。因此配下酒菜的酒客,較可避開此一後遺症。
6.酒精性癡呆症:
長期酗酒造成酒精性癡呆症佔所有癡呆症患者的10%,除了會有嚴重的記憶力喪失之外,還會出現人格退化、判斷力、定向感及其他智能減退等,且常會出現情緒不穩定、多疑、猜忌及失控行為。
7.惡化既存的精神疾病: 8.不少人相信喝酒可使人心情舒暢,而喝得太多會使人情緒低落。 (1)抑鬱與酒的關係
我們會借酒消愁,希望以酒除去不快的情緒。間中我們也發現,飲酒過量原來是嚴重抑鬱症病徵之一。更常見的是,抑鬱症原來是由過量飲酒引致。到底是飲酒引致抑鬱症,還是抑鬱症帶來酗酒,酗酒與抑鬱的因果關係,我們必須有清晰的了解。
酒精是大腦的抑制劑,它會降低一個人的警覺性,也可以幫助消除拘緊不自然的感覺。因此,不少人以酒來克服其社交恐懼─酒能令人在聚會中無拘無束流暢地說話。在某情況下,酒精亦會令極度自我憎惡的情緒釋放出來,引起憤怒、暴力或者自我傷害的行為。我們都知道有人會「酒入愁腸」,在醉後變得傷感難過,但到了第二天,他們也許已把酒後的情緒忘記得一乾二淨。 有人會以酒來增強自信,消除壓力或抑鬱。以酒情來消愁解壓既然是頗普遍,這就不難明白過量喝酒和抑郁症是有緊密關係的。有人在情緒低落及精力不足時,靠酒精來令自己好過一點,但這種裨益只是短暫的,因為酒精的良好效應很怏會消失,代之而來的是難以戒除的酗酒習慣。 酒精有如其他對腦部有直接作用的藥物一樣(如鎮定劑),它是可以引致耐藥性的,意思是指重覆使用某種藥物時,其效應會逐漸減低,如欲得到與用藥初期的同等效應,便必須加大劑量。 即是說,他/她會發現自己能喝下大量的酒,但無法感受到預期的效應,耐藥性現象的出現,表示他/她可能已經要依賴酒精了。 過量飲酒或醉酒後,當血液中酒情濃度降低,不少人會感到疲倦和沮喪,有論據顯示,酒精會帶來腦部的化學轉變,會令人的情緒變得更低落。 (2)宿醉與抑鬱症 <抱歉~原引用網址已遭移除> |
嗜酒如命嗎?何謂酒癮戒斷症候群需治療嗎? 資訊來源:健康歡樂王國 Q:何謂酒癮?
A:酒癮,亦即酒精性依賴症,是一種涵括以下4項症狀的疾患:1.渴求:強烈、迫切的飲酒需求。2.失控:一旦開始喝酒就無法停止。3.身體的依賴:戒斷症狀,諸如停酒後的噁心,冒汗,顫抖及焦慮。4.耐受性:必須顯著地增加酒精的使用量以達到所要的效果,才會覺得”HIGH”。 <詳細內容~原引用網址> |
文/葉雪鵬檢察官(台灣法律網) 前幾天一家平面媒體報導:雲林縣有一位林姓男子,無視法律的規定,在一個月內因為酒後駕駛機車,三度被警方查獲,第一次是今年的八月十六日,相隔一週後的當月二十三日第二度被查到。第三次是在九月十五日,剛好是一個月的最後一天。這一次被查到還不是警方在路檢時攔查發現,而是他自己酒醉駕車摔傷後到醫院治療,被醫院發現是酒後駕車導致受傷,因而報警。經抽血檢查血中酒精濃度,遠超過標準值的0.25,達到酒醉程度的1.5。 |
酒駕撞死孝子送報生英商不悔仍拒道歉 今日新聞(東森新聞)2010/04/05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3月25日凌晨被英籍CEO林克穎酒駕撞死的孝子送報生黃俊德,昨天(4日)舉行告別式,林克穎直到昨天仍未向家屬表達歉意、也拒絕認罪,令黃家人非常不滿,在民代的協助下,將向林嫌索賠23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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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林長順2010/04/20
英國籍商人林克穎涉嫌在今年3月間開車撞死送報生黃俊德一案,台北地檢署今天偵查終結,檢察官依公共危險、過失致死、肇事逃逸等罪將林克穎起訴,並具體求處2年6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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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領駕照就酒駕慶生喜劇變悲劇 警方一直強力宣導「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仍有人以身試法。住大里市的吳姓學生(19歲)9日凌晨3時42分許駕車經過南屯區文心南路與三民西路口時,疑因酒後駕車不勝酒力而失去平衡,撞擊路樹肇事,整部車車頭幾乎全毀,造成自身頭部受傷及同車乘客身體多處傷,經救護車送往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救治,吳嫌訊後依法函送台中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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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交通小隊長酒駕車禍 台中市警察局交通隊王姓小隊長,4日晚間下班酒後騎乘警用機車途經文心南路、三民西路口與蕭姓駕駛發生車禍,王某傷及頸椎,經醫院抽血酒測,換算呼氣酒測值達0.83,警方訊後除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將依規定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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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OO手腕刺青銘記酒駕教訓 酒駕事件過了2年,林OO積極地站起來,這回她還替全球票房創下33億台幣的電影,演唱中文版主題曲,為電影宣傳,林OO大方秀出美背,刺上一條「龍圖騰」,不過談到身上的刺青,最讓她難忘的,就是刺在手腕上的「盤石圖案」,這是酒駕事件之後,她為了永遠記住教訓而刻下的刺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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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不上道議員連署拒絕酒駕關說 酒駕車禍害人害己,很多人會找民代關說銷單,讓執法員警相當困擾。宜蘭就有一位新科議員,發起拒絕關說酒駕的連署,已經有人表態支持,這位議員說,他不擔心選票會因此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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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贈應酬關說登錄警政署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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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三讀職業駕駛下班後酒駕先記點再吊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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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4度酒駕-檢建請判戒酒治療酗酒成癮有再犯之虞起訴求重刑 男子錢OO已有三次酒駕被法辦的紀錄,今年三月間又酒後開車被警員攔檢,酒測值高達零點八七,遠超出公共危險罪零點五五的起訴標準,檢方認為他是累犯,酗酒成癮且有再犯之虞,除起訴請求法官從重量刑,還罕見地建議法官判錢男另須接受強制戒酒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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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燒酒雞、薑母鴨、四神湯=酒駕=公共危險??? 自由時報2009/11/12
〔記者廖雪茹/竹縣報導〕壽險業王姓女主管10日晚與家人共享燒酒雞進補,昨天早上開車上班發生車禍,警方酒測濃度還高達每公升0.31毫克,被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她驚訝地說:「怎麼會這樣?我會留下前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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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得越醉送法辦罰越輕不合理… 黃如萍/台北報導2006.05.12中國時報
酒後駕車刑法及罰金將大幅提高!為遏阻酒駕事故,內政部警政署計畫修改刑法,將酒精濃度超過零點五五毫克的嚴重酒駕者,最高罰鍰提高至十五萬元,並增訂六萬元最低罰鍰;以及三次累犯者的刑責,處六個月至三年的有期徒刑。
這項刑法修正法案已獲得謝國樑、徐中雄、吳育昇等五十名立委支持並聯手提案,交通部及警政署希望盡快排入立法院司法委員會審查,並於立法院本會期完成三讀後公布實施。 死亡人數成長率破二七%
酒後駕車事故攀高,內政部警政署統計發現,民國九十二年起,酒後駕車事件及死亡人數,每年成長率均超過兩成;今年第一季,酒後駕車的死亡人數的成長率,更是突破二七%,酒後駕車情形嚴重。
內政部警政署交通組長何國榮指出,現行刑法罰則對酒精濃度超過零點五五毫克的酒駕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然而高達八成移送法辦的酒駕案件被判緩起訴,法官判處行為人罰金常只有一、兩萬元,低於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四萬五千元最低罰鍰標準,形成「喝得越醉、罰得越輕」的不合理現象。 警政署統計指出,酒駕交通事故中,當事人呼氣酒精濃度超過零點五五毫克,超過八成以上,酒駕更為交通事故肇因的首位。 然而,二月五日行政程序法實施後,受限於一罪不兩罰規定,因酒精濃度過高而遭移送法辦的酒駕者,無須繳完罰鍰取得收據才能領回酒駕遭扣車輛;喝酒越多的人,酒後駕車處分限定反而鬆綁。 ※這比彈藥庫爆炸還可怕,不過直到現在才有修正。 |
要命的「拚酒文化」 媒體報導,醉漢狠心打死三個月大兒子,埋屍滅跡;兩輛酒駕車高速相撞,五條年輕生命瞬間消失…。三天兩頭,杯中物造成的悲劇,不斷出現在社會版面,觸目驚心。遺憾的是,惡性循環,人們總是無法從中記取教訓。
日前接獲前服務公司主管肝癌驟逝的消息,雖感哀傷,卻不意外。印象中,這名外商公司居一人之下的高階主管,嗜好杯中物,牛飲通海,不醉不歸。每次南下業務考察,地區主管總要安排酒攤來逢迎拍馬,被通知的同仁也是經過「篩選」,口胃相投,才能賓主盡歡。據我所知,許多同事原本滴酒不沾,為了能和核心人物博感情,就算明知自己酒量不好,也要硬著頭皮撩落去。酒量不行就撐酒膽,杯底不可飼金魚,一番調教訓練,古意人變成酒國 好漢,甚至酗酒成癮。這絕非特例,活生生是台灣職場文化的縮影。商場如此,政壇何嚐不是。號稱「不沾鍋」的政治人物,碰到酒也不得不低頭,恩怨就此喝掉?乾杯真能釋前嫌?然後酒後失態,還被政敵拿來當笑柄,真是情何以堪。 肝病被台灣稱之為「國病」,B肝、C肝、酒精肝、脂肪肝…,「壞心肝」一大堆,很重要的因素,和拚酒文化有關。最近幾年,酒測罰則不輕,卻沒有嚇醒沉迷杯中人,總要等到憾事釀成,後悔已然莫及。 台灣人,難道不能少喝點? ※或許歌詞裡的酒字出現太多的緣故… |
酒測超過0.55比例逐年增加佔嚴重肇禍的八成以上 酒醉駕車究竟有多嚴重?根據交通部的統計顯示:今年一到三月,三成以上的駕駛人酒精檢測值都超過0.55,合計有一萬兩千人次,遭到警方移送法辦。此外,根據前三年的酒駕車禍肇事的統計也顯示:八成二以上的酒駕致死車禍事件,肇事駕駛的酒精檢測值,全部都超過0.55,酒駕肇禍的族群,都是以20到40歲的青壯年為主。
酒醉駕車肇事,已經不是微醺,而是大醉肇禍! 根據交通部的統計顯示:今年第一季,酒駕遭到取締的四萬多件案件中,呼氣檢測酒精濃度,超過0.55毫克,遭到移送法辦,合計有一萬兩千六百多件,換言之,平均每天有一百四十位駕駛人,因為喝得大醉遭到取締,通通必須移送法辦,面對司法處分,比去年同期,酒精濃度飆高的程度,一口氣增加了三成一八,今年喝酒開車被抓到,普遍都比去年醉! 進一步分析,因為酒駕肇禍,發生A1致死車禍的案件中,肇事駕駛的酒精檢測值超過0.55的比例,過去三年都超過八成以上,並且有逐年增加的趨勢,根據統計也顯示:過去三年,酒測值超過0.55的肇禍事件每年以30.9%的速度快速增加,去年總計有588件,所佔比例提高到八成三,顯示嚴重酒駕車禍,與駕駛的喝醉程度有非常明顯的關連。 酒醉駕車的駕駛人,分析年齡以青壯為主,過去三年,20~30歲,以及30~40歲是主要族群,分居前兩名,合計佔了五成到六成不等,過去兩年,都是以20~30歲的年輕人最多,佔嚴重車禍件數的三成左右。比較特別的是:去年50~60歲肇事的比例增加將近五個百分點。 |
喝酒開車肇禍抓起來關,去年有三千人! 喝酒開車的民眾要注意了!根據統計顯示:去年遭到取締的駕駛人當中,超過六成三遭到起訴,超越毒品犯罪,成為各類案件中,起訴成功率最高的犯罪行為,其次,去年度經法院審理,經判決有罪的酒醉駕車行為,比例更高達99.6%!其中有四成三遭到拘役處分最多,其次是罰金,遭判處六個月以內有期徒刑的人數,超過五千六百人,扣除聲請易科罰金之後,坐牢或拘役的人數有三千人左右。酒醉駕車代價昂貴,民眾千萬不要以身試法。
喝酒不開車的宣導已經說破嘴,但民眾還是壞習慣不改!但如果抓起來關上一段時間,恐怕很多人就會改變想法了。
根據交通部的統計顯示:去年度因為酒醉駕車遭到檢方起訴的了兩萬九千多人,起訴比例高達六成三一,再度超越毒品犯罪,成為起訴比例最高的犯罪行為,另外有一萬四千多人是遭到緩起訴處分,約佔三成一二,換言之,兩者合計超過九成四以上的酒醉駕車被移送法辦的民眾,在檢方的眼中都是有罪。 司法判決的結果更是一致,去年度經法院裁判確定,認定因酒醉駕車,觸犯「違反安全駕駛罪」,合計有兩萬六千四百二十三,其中被拘役最多,佔四成二八,科罰金有九千四百二十九人,處六個月以下徒刑有5604人,約兩成一。 去年度地檢署已經執行的酒醉駕車的駕駛,有兩萬人(20709)繳交罰金了事,大約佔了八成七二,遭拘役,判處徒刑或繳不出罰金選擇服勞役的人數,有三千人(3027)左右。其中,判處六個月以上徒刑的人數,最近兩年分別是45人以及57人。 據了解,由於各地監所人滿為患,因此,相對輕微的酒駕肇事,法官多半都僅判處罰金或可選擇易科罰金了事。恐怕這也是未來酒駕取締的一大挑戰。 |
全台70萬人陷毒酒癮殃及孩子 台灣毒酒癮問題有多嚴重?據衛生署委託研究,推估約三萬多人有毒癮、六十五萬人有酒癮,孩子成為間接受害者。協助戒治的相關團體指出,國內戒治專責人員不足、費用昂貴,衛生署的免費療程不切實際,以致很多毒酒癮者無處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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