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防治不能等~推廣「交通醫生」藉以診斷並改善交通問題

真實故事:
高速公路上狗冒生命危險為了拯救另一隻同伴!


 

新聞:冷漠! 翁挨撞又遭輾 無人伸援手(971204)


現在的台灣人真的這麼冷漠嗎?看到意外發生,很多人選擇見死不救。台南一名八十歲老先生騎腳踏車被一輛機車撞到,當時他摔倒在地上,旁邊有很多民眾在場,卻沒有人願意上前幫他。接著老先生又被後面的轎車碾過,送醫後不幸死亡。


 

新聞:美國老翁遭車撞 過往車輛竟不理

 


省思與行動:
相信大家都有目擊車禍、路過車禍現場,但有誰願意停下來幫助受害人?
或許車禍倒地的人是違規被撞,但救人不分對象與狀況,只要人受傷,就應該設法去救他,但重點是該怎麼做才對!

一、您可以伸出援手,但請先了解狀況:
1.設置警示:
如果該路段人車多,且救護車或警方需要幾分鐘才能到現場,請在安全許可下,盡快找到可以「警示」的東西(如鮮豔的垃圾桶),以確保「安全黃金時間」能夠等到警方或救護車來處理!
2.撥打電話:
最簡單的就是撥打119叫救護車或110叫警察到現場處理(通常是有點嚴重之車禍現場)
3.勇於作證:
如果有目擊肇事經過,您可以留在旁邊等候警方來的時候提供目擊經過陳述(但有時候警方不會紀錄或理會目擊者說詞….)則您如果願意幫昏迷的受害人,您仍可繼續觀察或日後找到受害人親友,給予適當資訊。(目擊者證詞,極可能是傷亡受害者唯一可以釐清案情的證據,避免肇事者日後作偽證、不承認惡行、逃避責任….最後記得,請勿作偽證!)
4.交通指揮:
如果您受過訓練或可以確保自身安全狀況下,您可以指揮交通(平常攜帶口哨),可避免二次車禍發生;但如果您沒有相關經驗,則可以試著找人協助!
5.勸雙方到安全處:
有時雙方為理論而站在車道上,這樣可能導致危險,因此請勸雙方到旁邊安全的地方等候救護或警方來處理

二、車禍現場狀況之處理:
1.高速公路車禍:
由於車輛於高速行駛下,最容易發生二次車禍。
在雙方事故車仍可移動情況下,可由一人注意並指揮行經車輛注意
儘快拍照、在地上畫出車輛輪胎位置標示
在無法移動車輛時,則儘快讓人員離開車輛到中央分隔島內、路旁邊坡
2.夜間車禍:
亮警示燈、人員離開車輛
3.特殊車禍:
如果遇到特殊車禍、假車禍,則應就可能狀況,直接在報警時,向警方詢問怎麼處理作為處理參考。
如果發生重大傷亡或特別緊急狀況,應在報案時,特別強調狀況嚴重性,則警方應會提供更緊急或聯繫相關單位做緊急處理。

結論:
見死不救不應該,但也不要盲目去幫忙(一個不會游泳的人跳下水想救溺水者,可能會讓情況變得更糟)
適當給予車禍當事人相關的協助,除了避免車禍損傷更加嚴重外,也讓自己離開後更安心,畢竟哪天發生在我們自己或親友身上,我們也希望別人可以幫忙!

2024/06/30更新